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代管資金
- 外文名:Financial escrow funds
財政代管資金是指隨著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推進,財政部門開設單一銀行賬戶取代預算單位除國庫集中支付零餘額賬戶外的所有實有資金賬戶後,由該單一銀行賬戶統一歸集管理的預算單位原實有資金賬戶的資金。內容(一)實行財政代管資金...
預算外資金是指按照國家財政、財務制度的規定,不納入國家預算,由各地方、各部門和各單位自行提取、自行使用的財政資金。預算外資金具體包括:地方財政部門管理的各項附加收入和集中的各項資金;事業和行政單位管理的各項資金;國有企業及其主管部門管理的各種專用資金;地方和中央主管部門所屬的不納入預算的企業收入等。...
省屬事業、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較大的單位實行財政專戶儲存。今後納入財政專戶儲存管理範圍的單位,由省財政稅務廳確定。第四條納入財政專戶儲存管理的單位,應當先將實行財政專戶儲存管理前的預算外資金結餘存款,轉入省財政稅務廳在銀行設立的“代管預算外資金”專戶,以後每月的收入要按收入金額,於月終後十日內轉入...
管理財政及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和總會計核算。承擔市級財政資金、財政代管資金、社保資金的調度、清算和會計核算工作。承擔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工作。負責編制市級財政決算和匯總全市決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收入退庫有關工作。承擔代理銀行的財政業務監督工作。承擔國債兌付有關工作。實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八...
本辦法所稱資金是指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市級預算單位,其納入市財政局往來資金賬戶核算的各項代管資金,主要包括:(一)上級主管部門列支撥給預算單位能統籌安排使用的資金。如: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專項任務的經費補助等。(二)項目主管單位撥付給項目實施單位的本級年初預算安排的專項經費。如:人才開發專項經費、...
(一)財政部門的預算外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編制年度收支計畫,進行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二)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主管部門的預算外資金,必須按時存入由同級財政部門指定的銀行開立的財政代管專戶,並由銀行按規定計付利息;(三)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主管部門按規定範圍編報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准後...
第十八條 有預算外資金的單位因故撤銷,其預算外資金由同級財政部門代管,不得私分、轉移、隱匿。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審計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根據事實和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沒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違法款額5%-15%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對當事人依法追究刑事...
第三條 總會計是各級政府財政核算、反映、監督政府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資金以及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專用基金和代管資金等資金活動的專業會計。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資金會計核算不適用本制度,由財政部另行規定。第四條 總會計的工作任務主要包括:(一)進行會計核算。
4、村級組織(社區居委會)資金的監管。納入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社區居委會)核算的資金,包括集體經濟組織的收入、財政安排用於村社(社區)幹部的誤工補貼、村級組織(社區居委會)運轉經費、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和其他財政獎補資金等,由鄉鎮財政部門通過“村財鄉代管”的方式直接監管,實行專戶管理...
專項支出財政專戶主要是為滿足從公共預算等預算安排並按規定實行專戶管理的專項資金核算管理需要,以及滿足代管資金需要等設立的。專項支出專戶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一是從國庫單一賬戶撥入。例如,《國務院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發[1994]31號)規定的糧食風險基金、《退耕還林條例》(國務院令第367號)規定的退耕還林資金等...
擬訂和組織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承擔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區級財政資金、財政代管資金的調度、監管和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區級財政性資金賬戶;承擔區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開立和變更的審核和備案工作;編制全區財政收支年報、月報、旬報,分析全區預算執行情況;承擔財政收入退庫工作;編制全區財政決算;編制權責...
第九條凡駐地在成都市區(不包括龍泉驛、青白東區)範圍內的省級部門和事業行政單位,其預算外資金直接由省財政廳集中管理;省級駐外地單位,委託當地財政部門代管。具體辦法按當地規定執行。第十條本辦法從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執行,並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省財政廳 省人民銀行 省工商銀行 省建設銀行 省農業銀行 一...
第三條 對政府性資金存放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指標評價、額度總控、資金集中、統一調度、貢獻掛鈎”管理,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指標考核評價,科學合理分配存款。第二章 政府性資金範圍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政府性資金包括財政性資金、其他政府性資金及政府代管資金。1.財政性資金。財政專戶管理的各類專項資金包括非稅收入...
(5)監管預算單位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賬戶資金使用範圍,配合財政國庫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的銀行賬戶進行清理檢查。負責指導和監督代理銀行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業務。(6)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工資(含津補貼)統一發放工作、對統發工資實施日常動態管理。(7)負責管理區級預算單位財政代管資金賬戶,承辦與該賬戶...
負責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區級財政資金和財政代管資金的調度、監管和會計核算工作;編制匯總全區財政收支報表,分析報告全區和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推進全區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承擔綜合治稅工作;負責代理銀行的財政業務監督工作;負責監管區級財政資金賬戶和區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負責財政收入退庫工作;指導...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財政性資金指財政國庫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及財政代管預算單位資金等。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對外借款指縣財政部門向預算單位及國有公司提供貨幣資金使用,借款單位到期償還或財政追加預算轉列支出的行為。第二章對外借款的條件 第四條財政性資金對外借款應堅持“財政借款、單位管理、審計監督”和“誰借款...
第十六條預算外資金收支,應單獨進行核算,必須遵照財政部頒發制定的國家預算外收支科目進行核算。並應編制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年、季、月報表。第十七條弄虛作假、改變預算外資金項目和轉移資金的,以違反財經紀律論處。不按規定將預算外資金上繳和繳財政部門代管的,由財政部門通知銀行劃繳。並停止辦理該單位的財政...
各地應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將資金撥付給項目工程實施單位、設備供貨單位和服務提供單位,形成實際支出。各級財政部門應嚴格落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規定,不得違規將國庫資金撥入財政專戶,不得違規將資金劃轉至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代管資金賬戶,不得違規通過有關單位賬戶中轉支付到最終收款人。第十五條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長興縣政府管理資金特指縣財政部門在國家金庫長興縣支庫(以下簡稱縣國庫)存款、財政專戶存款、縣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園區)管理的自有資金和代管資金存款。長興縣政府管理資金競爭性存放,是指在確保資金安全和支付需要前提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效益”的原則,以銀行定期存款為...
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做好核算單位會計資料和電算化會計資料的整理、立卷、歸檔和使用期的保管和移交工作;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要求,協調各預算單位、代理銀行、清算銀行,及時準確辦理財政代管資金收支及國庫集中支付相關業務,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監管;辦理全區財政工資統發工作。
省級預算單位中的行政單位暫不開展資金轉出開戶銀行進行定期存款,但其代管的有保值增值管理要求的大額資金除外。第十五條 省級預算單位開展資金轉出開戶銀行進行定期存款,應當採取競爭性方式選擇定期存款銀行。第十六條 省級預算單位在本單位現有的銀行結算賬戶之間按照規定的賬戶用途劃轉資金,並在轉入資金的開戶銀行轉存...
撥款專用印章要按規定交由專人管理。各經辦人員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分別掌管相關印章,任何人員均不能以任何理由統管、代管全部撥款印章。第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按照現行銀行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本級預算單位資金賬戶的管理,從嚴審批預算單位的資金開戶。根據部門預算管理需要,凡與各級財政預算有領撥款關係的預算...
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鄉鎮財政資金,通過縣級財政零餘額賬戶辦理。2.鄉鎮代管資金財政專戶。由鄉鎮財政所(局、辦)根據管理需要在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設,用於管理核算由鄉鎮財政代管的預算單位資金、村級資金、保證金等。1個鄉鎮只能開設1個代管資金財政專戶,對不同性質代管資金實行分賬核算。鄉鎮財政資金應直接支付到商品和...
第四條 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全面實行“村財鄉(鎮)代管村用”財務管理模式,即在堅持村級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受益權不變的情況下,強化鄉(鎮)監管職能,由鄉(鎮)財政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服務站)對村級財務實行統一代理管理,即代理記賬、代管資金。財政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服務站)要按照財政部現行...
村財鄉管就是村級財政由鄉政府代管,其目的是為了監督村級財務,杜絕村幹部鋪張浪費,亂開支的現象發生,以促進農村的黨風廉政建設。釋義 村財鄉管更具體地表述:村集體財務在所有權、使用權和決策權三權不變的前提下,在堅持村級所有,鄉級服務,民主管理的原則下,委託鄉鎮(區)農村財務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在網上公開,為農業、民政、紀檢等部門對村級的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財務工作流程、財務公開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法律依據。4.加強資金的管理 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將村級轉移支付資金撥付到鄉鎮村級代理中心的代管資金賬戶上,村級將其納入“補助收入”科目進入村級賬內進行核算,並且與村級自有資金一起在年初要編制預算並報代理...
會計核算中心主要是對會計核算工作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代管資金的安全性、完整性負責,同時對會計資料的安全性、完整性負責。但會計主體責任主體還是被審計單位領導人。因此,在會計責任變化後,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需要對這些問題作進一步研究探索,更需要有關部門及時出台這方面的準則進行規範。3.新出現的違規違紀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