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文章分三部分:一、政府改革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二、2012年政府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任務;三、把反腐倡廉部署落到實處。
全文
一個政府要讓人民滿意,必須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多年來,我們堅持在政府各項工作中全面貫徹反腐倡廉的要求,加強政府改革建設,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有針對性地解決突出問題,注重抓好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創造條件讓人民民眾監督政府。
一、政府改革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強政府制度建設。
鄧小平同志講過,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適應
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近些年我們著力
推進政府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設,促進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一是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制度。不斷完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調查研究、專家諮詢、公開徵求民眾意見的制度,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推進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十年來,國務院部門取消調整
行政審批事項總計2183項,占原有總數的60.6%,
地方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占原有總數的一半以上。三是探索建立政府
績效管理制度。到2011年,全國有8個省份、6個國務院部門開展了
政府績效管理試點工作。四是建立並嚴格執行以
行政首長為重點的
行政問責制度,加大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問責力度。這些改革措施和制度建設,有力促進了政府反腐倡廉建設。
(二)堅持依法行政。發展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2004年國務院發布《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要求。2010年國務院又下發了《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我們強調政府各項工作都必須尊重、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建立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和機制,進一步對行政立法進行規範,提高透明度。行政法規和規章草案,除依法不能公開的,都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創造條件讓公眾廣泛參與,使立法更好地體現人民意願。行政執法是各級政府的經常性工作,直接涉及人民民眾和企業、社會機構的利益。近些年來,我們不斷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行為,推進綜合執法。建立了行政執法依據、許可權、過程、結果等公示制度,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和執法腐敗。推行
行政執法責任制,違法行使職權或行使職權不當的,依法承擔責任;損害民眾利益的,依法予以賠償。加強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有力推動了行政權力規範運行。
(三)推進政務公開。公開透明、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我們提出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要求所有政府工作都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事項,一律向社會公開。2007年國務院制定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動政務公開走上法制軌道,各級政府的政務公開不斷規範和深化。近年來我們著力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公開,要求各級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部門預算和決算,以及政府性基金、
國有資本經營等方面的預算和決算都向社會公開。特別是各部門的行政經費,包括出國出境、
公務接待、
公務用車、會議等支出,都要詳細公開。各類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報告也要向社會公開。2011年,有92箇中央部門公開了部門預算,90箇中央部門公開了部門決算,98箇中央部門和
北京、
上海、
廣東、
陝西等省市公開了“
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全國審計機關向社會發布預算執行及財政收支等方面
審計結果公告8000多篇。實行這些舉措,讓人民民眾知道政府的錢是怎么花的,辦了什麼事,使人民民眾更方便地了解和監督政府工作,對於防治腐敗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政風是政府的形象,行風是行業的形象,政風行風建設是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任務。近年來,在政風建設方面,我們堅持厲行節約,遏制奢侈浪費和形式主義。大力壓縮行政開支,“三公”經費支出連年下降。認真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全國共撤銷評比達標表彰項目73726個。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和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在行風建設方面,我們著力糾正一些重點行業的不正之風,認真解決侵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針對教育、醫療、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工程建設等領域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和跟蹤審計,建立健全一系列法規和制度,完善維護民眾權益的體制機制。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每年直接參與的各界民眾6000多萬人次。總體上看,行業作風有所好轉。
(五)加強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監督管理。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幹部是重點。我們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自覺遵守廉政準則,同時加強監督檢查。認真落實
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和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制度,完善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堅決整治領導幹部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多占和買賣住房、利用職權以委託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加強國有企業負責人廉潔自律的監督管理,規範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整治國有企業負責人通過同業經營或關聯交易為本人、親屬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查處案件始終是反腐倡廉建設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我們堅持以查辦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案件為重點,加大查處腐敗案件的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涉及高級領導幹部的大案要案,查處了一批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惡劣的案件,嚴厲懲治了一批腐敗分子。
但是還要清醒看到,雖然我們在反腐倡廉建設方面採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一些成效,但與人民民眾的期待仍有較大差距。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腐敗現象在行政權力集中的審批、執法等部門和資金資源管理權集中的領域易發多發,社會事業、國有企業等領域腐敗案件逐漸增多,發生在領導幹部中的腐敗問題依然突出,大案要案、串案窩案時有發生,有些腐敗案件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極壞。這些問題得不到根本有效解決,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部門權力過於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監督制約。我們要深刻認識到,
執政黨的最大危險就是腐敗。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政權的性質就可能改變,就會“人亡政息”。這是我們面臨的一個極為嚴峻的重大考驗。
二、2012年政府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任務
2012年是本屆政府任期的最後一年,政府各項工作不能有絲毫懈怠。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決策部署,深化改革,加強制度建設,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是行政權力最為集中的領域。要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推動
政府職能轉變和反腐倡廉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一要進一步清理、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政府管理總的方向是減少審批事項,減少直接管理和介入微觀經濟活動,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要對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現有的管理職能和審批事項逐一審核,2012年再取消和調整一批審批事項。重點放開對社會資本投資的限制,打破壟斷,擴大開放,公平準入,鼓勵競爭,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們創新創業的積極性。二要完善並嚴格執行審批項目設定和實施制度。設定任何審批事項都要於法有據,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要廣泛聽取意見。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任何行政機關不得設定或變相設定審批事項,尤其不得以“紅頭檔案”等形式,增加公民、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的責任和義務。對違法設定和實施行政審批事項、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並給予當事人合理賠償。三要加強對審批權力的監督制約。依法進一步規範、簡化審批程式,推進審批過程、結果公開。完善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強化全過程監控。
(二)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改革。這是完善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
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也是反腐倡廉的要求。一要進一步完善
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制度,治理
國有建設用地出讓中規避“招拍掛”、違反規定設定出讓條件等問題。特別要著力解決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的問題。二要深化
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加快出台並認真實施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完善採購預算、招標投標、專家評審、供應商管理等制度,嚴格採購程式,規範採購行為,降低採購成本。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化政府採購管理交易平台,實現政府採購業務全流程電子化操作。三要進一步推進招標投標管理改革。整合各部門分散設立的招投標市場,加快建立健全統一規範的招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不僅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要進入有形市場,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也要進入有形市場。要認真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依法嚴格規範招投標活動,嚴格禁止利用權力干預、操縱招投標活動。這要作為一條“高壓線”,誰碰就依法處理誰。四要打破壟斷,促進競爭。逐步剷除因壟斷影響社會公平和滋生腐敗的土壤。鼓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投資、建設、運營。特許經營、配額管理領域也要推進改革,主要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提高透明度,促進公平競爭。
(三)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財政資金一分一厘都是人民的汗水換來的,必須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一要進一步完善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總的要求是逐步減少
專項轉移支付,擴大
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對現有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要進一步清理整合。同時要從嚴控制新增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確有必要設立的,須經國務院審批。要完善轉移支付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資金分配過程和結果公開制度,以公開透明來促進規範管理,遏制腐敗行為。二要深化部門預算管理制度改革。預算編制是財政資金管理的源頭。要推進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改革,提高部門預算編制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各部門的每一項支出都要分解落實到基層單位和具體用途。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完善並落實好預算執行通報制度。嚴格控制預算事項和支出調整,嚴防挪用、套取、騙取項目資金。三要進一步推進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確保2012年年底前縣以上各級預算單位、有條件的鄉級預算單位全部實行這項制度。四要大力推進預算決算公開。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報送全國人大審查部門預算的國務院部門和單位,要公開全部預算決算表格,並細化到款級科目;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三農、保障性住房等支出,細化到項級科目。要進一步規範公開的期限和方式,推進預算決算公開規範化,讓老百姓看得懂,更好地接受社會監督。
(四)推進行政經費使用管理改革。艱苦奮鬥是我們黨和政府的光榮傳統,任何時候、辦任何事情都要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堅決反對鋪張浪費和大手大腳。一要嚴格控制“三公”經費,2012年繼續實行零增長。所有預算單位的“三公”經費都要編報預算。深入推進會議費、差旅費管理和公務接待改革。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出差,要一律按規定標準住宿、吃工作餐。各地不準超標準接待。禁止用公款購買香菸、高檔酒和禮品。要進一步完善和細化這方面的標準和要求並嚴格執行。今後各級政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一律不許將超標準接待、食宿和購買香菸、高檔酒、禮品的費用入賬報銷。要加強車輛編制管理,嚴格按標準配備車輛,禁止超編制、超標準配備,更不能一個人占用多部車輛。要清理和規範越野車購置和使用。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為廣大幹部民眾作出表率。要深入推進“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公開。各單位公務接待費用、公務車購置和運行費用、出國出境經費要詳細公開。二要嚴格控制行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修建裝修
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標準,禁止超標準使用和豪華裝修。嚴格執行辦公家具配備標準,嚴禁頻繁更換,嚴禁配備名貴家具。禁止使用公款和利用機關影響購置、搜羅奇花異石和高檔藝術品裝飾辦公區域。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這方面的制度,加強監督管理。三要繼續嚴格控制和規範慶典、研討會、論壇等活動。要從經費預算管理、審批程式和責任追究等關鍵環節入手加以治理,重點是節慶類活動、公祭類活動、博覽會以及財政經費支持的研討會、論壇等。國有及
國有控股企業、
國有金融機構不得贊助與本企業經營無關的上述活動。對邀請黨和國家領導人、外國政要或前政要出席的,要嚴格報批程式、控制規模。
(五)加強行政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嚴格監督管理,對預防腐敗具有重要意義。要把健全財務制度與反腐倡廉建設的要求緊密結合起來。一要擴大公務卡制度實施範圍。2012年年底前,要在各級政府及所屬預算單位全面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改革。中央預算單位要嚴格執行強制公務卡結算目錄,切實減少公務支出中現金提取和使用。各級地方政府也要加快研究制定本地區的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二要加強現金管理。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研究制定限制大額現金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制度,減少大額現金直接流通和資金賬外循環。三要健全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負責人職務消費約束機制和監管機制。抓緊制定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負責人職務消費的禁止性規定。所有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都要儘快制定職務消費的具體項目和標準,嚴格報銷程式,報監管部門備案。四要進一步完善發票管理和財務報銷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發票,杜絕使用假髮票和虛開發票套取公款。
(六)紮實抓好反腐倡廉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全面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必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把抓好長期性基礎性工作與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相結合。一是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深入治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面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制度,加強督促檢查,研究推進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一定範圍內公開。嚴禁領導幹部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活動。繼續整治領導幹部違規收取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問題;整治違規建房或多占住房、買賣和出租經濟適用房或廉租住房等問題;整治違規放貸以及利用職權以委託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繼續開展領導幹部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逐步建立任期內輪審制度。二是大力加強政風建設。加強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政令暢通,提高行政執行力。要突出整治行政機關懶散問題和不作為、亂作為等不良風氣。各級政府工作人員都要強化責任意識,兢兢業業做好工作,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改進文風會風。現在會議多、檔案長,發言講話套話多,可以說是久治不愈的頑症。各級政府、各部門都要下決心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國務院要帶頭。三是堅決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清理規範銀行、電信、流通等領域的收費,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切實減輕企業和民眾負擔。繼續治理涉農亂收費和教育亂收費,糾正醫療服務和藥品購銷中的不正之風,維護民眾合法權益。深入治理征地拆遷、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抓緊制定出台農村
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條例,強化對
農村土地權益保障和城鄉征地拆遷的監管。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認真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堅決糾正騙購騙租、變相福利分房等行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建成民心工程、陽光工程、廉潔工程。四是從嚴查處腐敗案件。要始終保持查辦腐敗案件、懲治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堅決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貪污受賄、失職瀆職的案件;堅決查辦發生在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的案件;堅決查辦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中內幕交易、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的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對腐敗分子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三、把反腐倡廉部署落到實處
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中央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一)切實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到更加重要位置。加強反腐倡廉建設,關係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全局。有效預防和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完成各項任務的重要保證,也是人民民眾的期盼。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一定要提高認識,把反腐倡廉建設與各項業務工作和制度建設緊密結合,把中央關於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貫徹到具體業務工作中去。制定法律法規、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措施,都要充分體現和落實反腐倡廉的要求,注重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二)嚴格落實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部門和各級政府要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職責要求,紮實推進本部門本地區的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門、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是本部門、本級政府廉政建設的
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實。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抓好分管領域的廉政建設。要強化問責,對於工作不力、發生重大案件和對腐敗案件查處不及時的部門、地方,要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三)進一步加強民主監督。只有在廣泛有效的監督之下,政府才不會懈怠,才能有效遏制濫用權力和以權謀私。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加強政府層級監督,加大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力度。自覺接受人民民眾和社會監督,尊重並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權。對人民民眾舉報、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回應,認真調查核實,依法處理,處理結果要進行反饋或向社會公布。
反腐倡廉,責任重大。我們要在以
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更堅定的信心、更堅決的態度、更有力的舉措,推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根據溫家寶總理3月26日在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