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價購進糧油商品業務審計是對糧食企業在完成國家糧油契約定購任務以後,開展議價購進糧油商品業務的審計。
其主要內容:(1)糧油商品購進的價格,是否執行隨行就市略低於市價,並有合理的季節差價,以保持糧油市場價格的穩定有無違反政策,抬價搶購,以及弄虛作假,將低價購進的糧油高價入帳,內外勾結,虛構、虛轉等違法行為;(2)議價糧油指標劃轉,有無不按上級批准的品種、數量和規定時間內劃轉,並辦理價差結算。有無代國家在計畫以外購的糧油商品,多報“議轉平”和申請撥補差價或者利用“平轉議”、“議轉平”,做假帳等手法,搞“轉圈糧”,騙取加價款等行為;(3)糧油商品平議互換,是否經過上級批准,互換計算中,折合貿易糧是否正確,發生的差價是否互相找補,調增或調減換入品種的進價是否如實進入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