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法的理念、制度與方法

證據法的理念、制度與方法

《證據法的理念、制度與方法》是200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龍宗智。本書講述了證據分類制度及其改革、欺騙與刑事司法行為的道德界限等知識。

基本介紹

  • 書名:證據法的理念、制度與方法
  • 作者: 龍宗智 著
  • ISBN:9787503687402
  • 類別圖書 > 法律 > 訴訟法
  • 頁數:381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09-01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 叢 書 名:龍宗智法學系列
編輯推薦,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前言,

編輯推薦

這一研究,是從2001年開始的5年項目,延至今年才結題並提出最終成果。時間延長,除了因為2002年至2006年我從事校長工作行政事務繁忙外,也與我的寫作方式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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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證據法的理念、制度與方法》作者立足於中國司法的特殊背景與條件,積多年觀察思考和實際體驗,對中國刑事證據制度中最具挑戰性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做出廠富有創新性的回答。如對我國刑事證明的“印證證明模式”的提出、對欺騙與刑事司法行為道德界限的探討、對中國刑事法中推定與證明責任問題的辨析,對中國特定條件之下書面證言使用的規則設定,以及對紀委取證、立案前取證等中國法特有問題的分析,均可謂獨具隻眼。他對現實狀況的把握,對操作複雜性的體會,以及在制度研究時就實踐合理性與法理合理性分析的展開,充分顯示廠思考的深度及理論的力度——這是植根於中國司法實踐的“本土的”證據學理論。

作者簡介

龍宗智,1954年9月出生於四川成都。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後又返該校先後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曾任軍事檢察院檢察員、副檢察長、檢察長,大軍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大校軍銜。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四川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檢察官學院教授、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基地客座研究員等。行政職務為西南政法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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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大證據學”的建構及其學理
一、證據學研究基點與學科性質。
二、證據學的研究對象,證據與證明:(一)證據論;(二)證明的必要性與證明機制的啟動;(三)我們能否認識“客觀真實”證明限度;(四)證明的不同要求與不同方式。
三、證據學方法:(一)事實證明的不同路徑與狀態;(二)證據學基本方;(三)與經驗、邏輯方法相關的其他證據學方法。
四、證據學結構及建立“大證據學”的意義
第二章 證據分類制度及其改革
一、我國證據分類制度的特點
二、證據的來源及派生性證據的意義
三、關於筆錄證據與專家證據的制度確認:(一)關於各種筆錄證據在分類上的處;(二)關於專家證據的形式與類別界定
四、人證分類及“視聽資料”的證據形式問題:(一)人證分類問題;(二)視聽資料的證據屬性 。
第三章 欺騙與刑事司法行為的道德界限
一、關於偵訊活動中使用欺騙的許
二、設定欺騙性偵訊手段的法律界限
三、承諾不可反悔——司法信用原
第四章 取證主體合法性若干問題
一、關於非管轄偵查單位取證合法性問題
二、關於紀委取證與刑事訴訟的關係問題
三、關於立案前調查機關所獲證據的法律效力問題
第五章 書面證言及其運用
一、書面證言使用之弊害及言辭訴訟原則之根據:(一)書面證言可能扭曲作證者的本意,從而給出錯誤的證據信息;(二)書面證言妨礙了訴訟對方的質辯,而這種質辯是發現真相的重要手段;(三)書面證言排除了法官直接辨識證言真意及其可靠性的可能;(四)由於缺乏法庭宣誓、具結的作證場景與前提,書面證言的可信性保障條件不足可信性保障條件不足
二、書面證言之可用性及“例外規則”建立之法理
三、排斥與容納書面證言之不同方式比較研究: (一)傳聞規則與書面證言 ;(二)直接、言辭原則與書面證言 ;(三)“程式轉向”情勢下借鑑傳聞規則對書面證言的處理; (四)比較分析意見
四、我國書面證言使用的狀況特點
五、完善我國證言提出使用制度的意見
第六章 刑事對質制度及其改革完善
一、對質詢問的含義、要素及意義
二、對質詢問的立法模式與立法例
三、我國建立完善對質制度的必要性及制度模式
四、對質的方式與程式以及對質制度的改革; (一)現行制度框架內的操作規範; (二)對質制度的改革及其操作要求
第七章 我國刑事訴訟證明模式
一、自由心證的證明方式及其內涵19l
二、我國訴訟證明模式及其比較性實證分析
三、“印證證明模式”的主要特點及產生原因: (一)獲得印證性直接支持證據是證明的關鍵; (二)注重證明的“外部性”而不注重“內省性” ;(三)要求證據間相互印證導致很高的證明標準,在信息有限的司法環境中達到這一標準的難度很大 ;(四)為實現印證目的,易於採用比較靈活的取證手段四、兩難困境及謹慎突破
第八章 刑事證明責任制度若干問題
一、證明責任的相關概念及適用空間 :(一)概念的界定與選擇; (二)證明責任規範的適用空間
二、我國現行刑事訴訟證明責任制度的特點與問題
三、刑事證明責任分配製度的法理根據及被告人證明責任的承擔
四、檢察官的證明責任與客觀義務的關係及制度完善
五、公訴案件中被害人作為訴訟當事人的證明責任
六、法官的查證責任以及與檢察官證明責任的邊界
第九章 推定的界限及適用
一、問題的提出與研究的意義
二、推定的概念以及推定與推論的區別
三、“事實推定”能否成立
四、我國刑事立法中的推定規範
五、刑事司法解釋中的推定
六、餘論:推定的創製與規制
第十章 刑事庭審人證調查的幾個問題
一、關於中國刑事庭審證據調查的制度環境與其他支持因素
二、關於人證調查方式的性質界定——是交叉詢問,還是控辯詢問
三、被告人調查程式如何設定
四、詢問證人的程式與方法: (一)輪替規則; (二)調查範圍; (三)詢問方式
五、訴訟異議與證據調查規則
六、庭審安排與訴訟指揮 :(一)庭審安排人證中心,或分段式證據調查; (二)法官在庭審人證調查中的責任 ;(三)訴訟指揮權的行使方式及合議庭的內部關係
第十一章 證據矛盾及矛盾分析法
一、證據矛盾的性質與類別
二、證據矛盾產生的原因及意義
三、應對矛盾的方式與方法: (一)有效地排除矛盾; (二)合理地解釋矛盾 ;(三)充分地證明事實 ;(四)適度地容忍矛盾四、存在矛盾的情況下認定事實的標準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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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書是我的全國優秀博士論文基金項目“證據法的理念、制度與方法”的最終成果。這一研究,是從2001年開始的5年項目,延至今年才結題並提出最終成果。時間延長,除了因為2002年至2006年我從事校長工作行政事務繁忙外,也與我的寫作方式有關。 我曾經在“我的學術自白”一文中說過:“說實話,我做理論研究,喜好寫文章而不愛寫書。一則文章總是有感而發,有時甚至有不吐不快之感,而著書則需要完整性,有些部分並無感想,但為結構需要必須勉強構築,因此難免無病呻吟,處理相關材料時味同嚼蠟,甚或感到痛苦。二則寫文章如打攻堅戰,雖然有時艱苦異常,但使出渾身解數攻克後,山頭上戰旗飄飄,平添幾分勝利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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