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作品為畢玉謙教授的獨著,是在對2006年立項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最終成果進行修訂與完善基礎上形成的。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的基礎理論主要包括證明對象、證明責任、證明標準、證明模式、證明中的推定、證據的適格性與證據排除等。本專著均將這些重要的理論問題作為研究的核心內容。 該專著的創新程度和突出特色上主要表現在:首先,充分利用比較法研究方法上的優勢,深入探討各種學術流派的源流以及立論根據,經過充分的分析、論證,得出終局性的結論;其次,在實證研究的基礎上突出強調基礎理論的套用功能;再次,儘可能地採用多維式的立體研究方法,即交替運用的思維方式與路徑主要有歷史學說、法解釋說、實證解析、邏輯演繹、立法釋義、逆向推論、反駁推理等等。 畢玉謙教授長期在中國法官學院任教,又活躍於學術界,他的學術專著在民訴法領域很有影響力,其大多作品理論聯繫實務,該學術著作也有一定的的市場銷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據制度的核心基礎理論
- 外文名:Research on the Principally Basic Theories of Evidence
- 書名:證據制度的核心基礎理論
- 作者:畢玉謙
- 出版日期:2013年1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301234600, 9787301234600
- 品牌: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頁數:658頁
- 開本:16
- 定價:88.00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一節 證據制度中證明對象之總論
第二節 證據制度中的證明對象
一、 刑事訴訟的證明對象
二、 民事訴訟的證明對象
三、 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
第三節 證據制度中證明對象之比較
第二章 證據制度證明責任比較研究
第一節 證明責任屬性與類型的界定及比較研究
一、 概說
二、 關於刑事訴訟證明責任屬性與類型的界定
三、 民事訴訟證明責任屬性與類型的界定
四、 關於行政訴訟證明責任屬性與類型的界定
五、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證明責任屬性與類型的界定及比較研究
第二節 證據制度證明責任理論學說比較研究
一、 兩大法系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主要理論學說
二、 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主要理論學說
三、 行政訴訟中證明責任的主要理論學說
四、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證明責任理論學說的比較與評析
第三節 訴訟模式對證據制度證明責任影響之比較研究
一、 訴訟模式對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影響
二、 訴訟模式對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影響
三、 訴訟模式對行政訴訟證明責任的影響
四、 訴訟模式對三大訴訟證據制度證明責任的影響之比較研究
第四節 案件類型與證據制度證明責任比較研究
一、 刑事訴訟中的案件類型與證明責任
二、 民事訴訟中的案件類型與證明責任
三、 行政訴訟中案件類型與證明責任
四、 案件類型對於三大訴訟證明責任的影響之比較研究
第三章 證據制度證明標準比較研究
第一節 關於證明標準的基本含義與用語識別
一、 證明標準的基本含義
二、 關於證明標準的用語識別
三、 我國理論界有關證明標準的主要觀點
第二節 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基本功能
一、 概述
二、 刑事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基本功能
三、 民事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基本功能
四、 行政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的基本功能
五、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基本功能之比較
第三節 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基本特徵
一、 概述
二、 刑事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的基本特徵
三、 民事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基本特徵
四、 行政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基本特徵
五、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基本特徵之比較
第四節 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基本類型
一、 刑事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基本類型
二、 民事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基本類型
三、 行政訴訟證明標準的類型
四、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基本類型之比較
第五節 確定證據制度證明標準應當考慮的因素
一、 確定刑事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應當考慮的因素
二、 確定民事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應當考慮的因素
三、 確定行政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應當考慮的因素
四、 確定三大訴訟證據制度證明標準應當考慮的因素之比較
第四章 證據制度證明模式比較研究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刑事訴訟中的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
一、 刑事訴訟中的嚴格證明
二、 刑事訴訟中的自由證明
第三節 民事訴訟中的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
一、 概述
二、 民事訴訟中的嚴格證明
三、 民事訴訟中的自由證明
第四節 行政訴訟中的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
一、 概述
二、 行政訴訟中的嚴格證明
三、 行政訴訟中的自由證明
第五節 證據制度中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的比較研究
一、 關於三大訴訟證據制度中嚴格證明的比較研究
二、 關於三大訴訟證據制度中自由證明的比較研究
第五章 證據制度證據適格性與證據排除比較研究
第一節 關於證據適格性的界定與基本認知
一、 關於證據適格性的界定
二、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架構下的證據適格性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三、 判斷證據適格性的標準與三大訴訟證據制度之比較
四、 兩大法系體建下的證據適格性
第二節 兩大法系有關證據適格性的理論學說
一、 從解讀證據可采性理論的角度認識證據的適格性
二、 從解讀證據禁止理論的角度認識證據的適格性
三、 從解讀證據能力理論的角度認識證據的適格性
四、 從解讀證據合法性的角度認識證據的適格性
第三節 證據制度中有關證據適格性的歷史沿革之比較
一、 關於刑事訴訟證據適格性的歷史沿革
二、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適格性的歷史沿革
三、 關於行政訴訟證據適格性的歷史沿革
四、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中有關證據適格性歷史沿革之比較
第四節 證據制度適格性基本理論學說之比較
一、 刑事訴訟證據制度基本理論學說
二、 民事訴訟證據制度基本理論學說
三、 行政訴訟證據制度基本理論學說
四、 對三大訴訟證據制度基本理論學說的觀察之比較
第五節 有關證據適格性采認標準的理論學說之比較
第六節 證據制度證據適格性與證據排除基本規則之比較
一、 刑事訴訟證據適格性與證據排除基本規則
二、 民事訴訟證據適格性與證據排除基本規則
三、 行政訴訟證據適格性及證據排除基本規則
四、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證據適格性與證據排除基本規則之比較
第六章 證據制度有關推定比較研究
第一節 關於推定的概念與內涵
一、 關於推定的基本界定
二、 推定的概念及內涵
三、 三大訴訟證據制度中有關推定基本內涵的解讀
第二節 關於推定在訴訟中的功能與作用
一、 關於刑事訴訟中推定的功能與作用
二、 關於民事訴訟中的推定的功能與作用
三、 關於行政訴訟中推定法則的功能與作用
四、 關於三大訴訟證據制度中推定的功能與作用之比較
第三節 關於推定適用的領域與範圍
一、 關於刑事訴訟中推定適用的領域與範圍
二、 關於民事訴訟中推定適用的領域與範圍
三、 關於行政訴訟中推定適用的領域與範圍
四、 關於三大訴訟證據制度中推定套用領域與範圍之比較
第四節 關於推定的基本類型
一、 關於刑事訴訟中的推定分類
二、 關於民事訴訟中的推定分類
三、 關於行政訴訟中的推定分類
四、 關於三大訴訟證據制度中推定的基本類型之比較
第五節 關於推定的法律效果
一、 關於推定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效果
二、 關於推定在民事訴訟上產生的法律效果
三、 關於推定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效果
四、 關於三大訴訟證據制度中推定效力之比較
後記
文摘
這種特別的證明規範的法律要件就是真偽不明,而其法律後果是對法律要件事實的虛擬和證明責任的分配。因此,萊波爾特的這種理論,被稱為“特別規範說”。另外,在理論上,該學說有時還被稱為法規肯定說。
(九)消極規則說
德國學者穆茲拉克(Musielak)認為,在真偽不明條件下,法官的判決處於未決狀態,為了克服這種真偽不明情形的出現,也需要一個特別規則,但是,這個特別規則應當是一種消極性(即否定性)的基本規則(negative Grundregel)。這種規則將真偽不明虛擬為要件事實不存在,它反映的是在訴訟上有關請求“被駁回”的範疇。穆茲拉克認為,證明責任規則將某個爭議事實消極地擬制為不存在,而這就是一個通用證明責任規則的基本原則。這種消極規則的後果就是,如果一個法律規範的事實要件不被認定,該法律規範則不視為被滿足。如果根據羅森貝克的觀點來引導這一結果,由穆茲拉克的消極規則所推導出的在真偽不明條件下的法律後果,與要件事實不存在條件下的法律後果其實是等效的。換言之,只要存在真偽不明,其結果就是不適用法律規範。而證明責任的內容分配,也就是證明責任的確定,對當事人的影響在穆茲拉克看來不過是一種附隨後果,也就是一種無關宏旨的反射。
三、行政訴訟證明責任的主要理論學說
如同民事訴訟一樣,行政訴訟上有關證明責任的分配,主要取決於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性法則、證明責任分配的特別法則或例外法則以及法官在個案當中據情裁量所作出的判斷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