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清算與交割

證券清算與交割,證券交易所內每一交易成員 在一天內,往往發生多筆交易。也許A向B出售 股票500股,B向C出售股票500股,C又向A出 售股票450股,沒有一定的清算制度,他們之 間的股票現款交付活動要歷經三次,即AB、BC、 CA各一次。如果建立一定的清算制度,即通過一 定的形式,互相進行抵銷,也許股票現款的交付活動只需經一次:即在AC之間就50股股票進行交付。

證券清算就是指證券交易所內交易成員各方通過一定的制度形式,互相抵銷買賣價款,其後就其淨差額進行實際交付的全過程。在西方國家發達的金融市場中,此“一定的制度形式”往往體現為建立證券清算制度與證券清算公司。
交易成員各方互相抵銷買賣價款之後,就其淨差額進行實際交付時,一方交付證券,另一方交付現款。這種交易雙方互相實際交付證券與現款的行為稱之交割。交割行為是證券交易成交環節中的最後一道環節。
各國證券市場上實際採用的交割方式不盡一樣,一般就現貨交易交割方式而言,有當日交割:即買賣雙方在成交當天內須辦完交割;次日交割:即在成交後次日中午以前須辦完交割; 第二天交割: 即從成交後次日算起的第二天中午以前須辦完交割:例行交割: 即從成交日算起,在第五個營業日內辦完交割。一般交易雙方在成交時未作特別聲明,均採用例行交割方式。故例行交割方式一般又稱標準交割方式。此外,各國證券市場上還有其他多種不同的交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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