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券交易過程中,當買賣雙方達成交易後,應根據證券清算的結果,在事先約定的時間內履行契約。買方需交付一定款項獲得所購證券,賣方需交付一定證券獲得相應價款。在這一錢貨兩清的過程中,證券的收付稱為交割,資金的收付稱為交收。交收指資金收入和支出,交割指貨物存入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