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務規範文本》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饒曉、靳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券業務規範文本
- 作者:饒曉、靳斌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定價:22.05 元
- ISBN:9787300039596
《證券業務規範文本》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饒曉、靳斌。
《證券業務規範文本》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饒曉、靳斌。...
證券業務規範文本 《證券業務規範文本》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曉求
規範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活動及直接投資業務從業人員(以下簡稱直投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有效控制風險,促進業務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合夥企業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券業協會章程》及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證券公司開展直接投資業務,...
業務規範 第一條 為規範證券公司櫃檯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證券公司風險,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本規範所稱櫃檯交易,是指證券公司與特定交易對手方在集中交易場所之外進行的交易或為投資者在集中交易場所之外進行交易提供服務的行為。證券公司進行櫃檯交易,應當...
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行為,促進提升保薦業務執業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保薦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證券公司從事保薦業務,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 中國證券業...
關於加強證券經紀業務管理的規定 為了加強證券公司證券經紀業務的監管,規範證券經紀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一、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證券經紀業務管理制度,對證券經紀業務實施集中統一管理,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利益衝突,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
《關於規範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是為規範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布的一則意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區域性市場”),根據《關於規範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試行)》)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
第一條 為了規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依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是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一種基本形式,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接受客戶...
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活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資產證券化業務,是指以特定基礎資產或資產組合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方式進行信用增級,...
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 為了保證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順利實施新《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我會先後發布了《關於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有關銜接事宜的通知》(證監會計字〔2007〕15號)和《關於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估值業務及份額淨值計價有關...
中國證監會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29號)予以廢止。修改決定 關於修改《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的決定 一、第一條修改為“為了規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92號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2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8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肖鋼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尚福林 2013年4月2日 管理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證券投資...
本規範所稱證券經紀人,是指接受證券公司的委託,代理其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的證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對證券經紀人實行自律管理的需要,規範證券經紀人的執業行為,促進證券經紀人提高執業水準,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稱《...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是為規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活動,完善證券交易機制,防範證券公司的風險,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證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制定。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5年7月1日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年內,將 修訂《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發布信息 中...
第六條 證券公司應當將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報價決策與授權機制、操作流程,完善風險監測指標,做好業務風險防控,確保做市交易業務規範有序開展。第七條 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業務隔離制度,確保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與經紀、自營、資產管理等業務進行...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是為規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證券公司執業水平,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辦法。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08年10月17日...
證券質押登記業務實施細則第一條 為規範證券質押登記行為,維護質押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物權法》、《擔保法》、 《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以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證券登記規則》等有關業務規則,制定本細則。實施細則 ...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是中國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法務部、財政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7月24日。檔案全文 現公布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中國證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法務部 財政部 2020年7月24日 ...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款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管理辦法 (2006年6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根據2011年10月2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活動,...
三、證券公司應指導發行人建立規範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確保發行人全體董事充分了解其應遵守的法律、法規及所承擔的相關責任,為發行人的股票發行提供切實可行的專業意見及良好的顧問服務。對於主承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進行重大重組的上市公司增發或配股的,證券公司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其對發行人的發行上市輔導義務。四...
《證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是中國證券業協會修訂的業務規則,旨在加強承銷商自律管理,統一註冊制下各板塊發行承銷規則,形成簡明清晰的證券公司承銷業務自律管理規則體系。徵求意見 2023年2月,中國證券業協會對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註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範》《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向...
為加強對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警示和指引,幫助新備案或擬進入證券評估市場的資產評估機構了解其在內部管理和承接相關證券業務時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當承擔的業務風險和法律風險,引導其增強合規意識、規範執業行為,中國證監會會計部會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組織有關行業專家編寫了《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合...
第五條 經證監會批准,證券公司可以經營《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和證監會的規章、規範性檔案未明確規定的業務(以下稱創新業務)。證券公司經營的創新業務,應當不違反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和證監會的規定,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且與現有證券業務相關性強,有利於充分利用公司現有營業網點、客戶資源、業務...
《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指引》,為規範證券公司自營業務,有效控制風險,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自律規範的要求而制定。該指引共六章、三十二條(含附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內容簡介 關於轉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指引》加強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監管的通知 證監機構字〔2005〕126號 各證券公司:近幾年,證券公司自營...
現公布《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營業網點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引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08]21號 現公布《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營業網點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營業網點的規定 為適應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證券營業網點監管,提升...
2022年7月8日,為貫徹落實《證券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管理規則》等的要求,提高證券公司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合規意識和專業能力,規範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中國證券業協會制定了《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細則》。經協會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