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目標

諮詢目標(Counseling goals)就是求助者通過自我探索和改變,努力去實現的目標;諮詢目標也是諮詢師通過心理諮詢的理論、方法和技巧,對求助者幫助,最終促使其實現的目標,諮詢目標是由諮詢的雙方商定的結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諮詢目標
  • 套用學科:心理學
概念,來源,特徵,如何與求助者商定諮詢目標,注意事項,

概念

諮詢目標就是求助者通過自我探索和改變,努力去實現的目標;諮詢目標也是諮詢師通過心理諮詢的理論、方法和技巧,對求助者幫助,最終促使其實現的目標。從這個角度上講,諮詢目標既是求助者的目標,也是諮詢師的目標。是求助者、諮詢師雙方共同要實現的目標。

來源

諮詢時要按照諮詢目標進行,諮詢目標既不能由求助者提出後再請諮詢師幫助實現,也不能由諮詢師提出讓求助者去執行。諮詢目標是雙方共同的目標,應該由諮詢師與求助者共同商定,“商定”一詞生動地解釋了諮詢目標的來源。有些求助者可能會主動提出諮詢目標,但能否成為真正意義的諮詢目標,還要看諮詢師是否同意,求助者單方面提出的目標可能不是真正的諮詢目標。同理,諮詢師制定的諮詢目標也可能不是真正的諮詢目標。

特徵

1、屬於心理學範疇。諮詢師需要理解,諮詢的任務是幫助求助者解決心理問題,因此諮詢目標應該是屬於心理學的範疇。對於不屬於心理問題的求助,一般不屬於心理諮詢的範圍。心理諮詢主要涉及心理障礙、心理適應、心理發展等方面的問題。
對於某些既存在軀體疾病同時又存在心理問題的求助者,心理諮詢的目標不是解決軀體疾病而是應該針對軀體疾病引起的心理不適,或者針對引起軀體疾病的心理因素。此時心理諮詢的目標可能和醫學的目標有聯繫,但兩者有明顯本質的差異。在醫療部門雖然也會涉及心理諮詢的思想和方法,但本質上是醫學模式的。在心理諮詢中,雖然有時也需要藥物或其他醫療手段的輔助,但主要的或首要的是心理學的理論和方法。
2、積極的。從心理諮詢的性質來看,心理諮詢的目標應該是積極的。一般來說,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是積極的,而迴避問題則往往是消極的。如某位大學生因控制不住上網玩遊戲,學習成績不理想,雖然自己也認為不應該這樣做,但並沒有通過自己的努力去改變學習現狀。認可、接受學習成績不理想,換專業:退學等,都是消極地解決問題,都不應該成為諮詢的目標。諮詢目標應該是積極的這一特徵容易被某些諮詢師所忽視,但其意義很大,諮詢目標的有效性,在於諮詢目標是積極的,是符合人們發展需要的。有些目標雖能解決求助者的問題,但如果是消極的,就不適合當作心理諮詢的目標。
3、具體或量化的。諮詢目標是諮詢師、求助者共同努力實現的目標。諮詢目標若不具體,或沒有量化,諮詢中雙方就難以執行也難以對諮詢效果進行評估。諮詢目標越具體,越量化,就越容易執行,也方便進行諮詢效果評估。
4、可行的。諮詢目標是需要雙方在諮詢中去實現的,因此應該商定在可行的範圍內,而不要讓諮詢目標超出了求助者可能的水平,對於不可行的目標,諮詢師要根據實際情況與求助者協商,爭取將目標限定在可行的範圍內。比如調整目標或把目標分解為一個個具體可行的小目標。對於由於諮詢師的原因而難以達到目標的,諮詢師也要同求助者講清原因,重新制定目標或中止諮詢或轉介給合適的諮詢師。
5、可以評估的。諮詢目標是雙方要實現的目標,應該至少有一種評估手段或方法可以對目標的進展情況或是否實現進行評估。如果諮詢目標無法評估,也不稱其為諮詢目標。諮詢中雙方可隨時對目標實現情況進行及時的評估,這樣有助於雙方都看到變化,尤其是求助者能看到進步,鼓舞雙方信心。通過評估,也可發現存在的不足及問題,及時調整目標或採取措施促進諮詢目標的實現。
6、雙方接受的。一般來說,諮詢目標是雙方要實現的目標,應該由雙方共同商定。但無論是求助者主動提出的還是諮詢師提出的諮詢目標,都應該是雙方接受的。若雙方的目標有差異,則應通過雙方交流來修正,最終雙方都接受為止。若無法協調,應以求助者的要求為主。
7、多層次統一的。諮詢目標多層次的統一含有三方面的含義,第一,如果僅有一.目標,則諮詢目標的特徵應該是統一的。即使某次諮詢中商定的諮詢目標是屬於心理學範疇的、積極的但不具體,則不是統一的。第二,如果諮詢目標不是單一而是多個的,則目標與目標間應該是協調統一的。如某階段諮詢中商定的諮詢目標是改變“別人都看不起我”的錯誤認知,使自己痛苦的情緒減少到自我感覺的一半左右,那認知、情緒等諮詢目標應該是協調統一的。第三,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具體目標與遠目標應該是統一的。雙方商定的諮詢目標,既有眼前目標,又有長遠目標;既有特殊目標,又有一般目標;既有局部目標,又有整體目標。有效的諮詢目標應該是多層次目標的協調統一。

如何與求助者商定諮詢目標

1、找出求助者的主要問題
所謂求助者的“主要問題”,就是求助者最關心、最困擾、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雖然有些求助者在第一次會談開始時,就會說明最困擾的問題是什麼。但有些求助者卻需要經過多次會談,慢慢摸索、探討,才能明確。其中主要的原因是,有些求助者因為認知能力的局限,不能認識到自己的問題所在。而有些求助者雖然清楚自己的問題所在,但可能不好意思開門見山地訴說自己的問題,在諮詢初期,諮詢師要想辦法弄清求助者的主要問題是什麼。這樣有助於有針對性地商定諮詢目標,也有助於幫助求助者解決主要的心理問題。
2、確定從哪個問題人手
有時求助者急於解決的問題不止一個,例如學習問題、焦慮問題、失眠問題,等等。諮詢師發現其中有一個問題是最重要的,即求助者學習興趣不大,沒有付出應該付出的努力,由此引起學習成績下降,並進而引起焦慮和失眠。那么,諮詢的目標就應集中在如何增強學習興趣上。
有時求助者的問題有主次難易之分。這就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方法是先解決主要的,再解決次要的,這樣就可以提高諮詢效率,甚至解決了主要問題,次要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問題是一旦不成功或,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就容易影響求助者和諮詢師的信心。另一種方法是先解決次要的、容易的,再解決主要的、困難的。這樣做的好處是難度小,雙方容易見到諮詢效果,有助於提高求助者和諮詢師的信心和積極性,對初學諮詢者也是一種很好的鼓舞。
3、雙方商定諮詢目標
商定諮詢目標需要求助者與諮詢師的共同參與、共同配合。在商定諮詢目標時既要考慮到求助者的問題和需要,又要參考合適的諮詢理論。既要有具體的小目標,又要有立足於發展和完善的大目標。諮詢目標的商定有時會是個過程,會隨著諮詢的不斷深入而有所改變。
諮詢實踐中,可能諮詢師與求助者的目標不太一致,雖經雙方討論,但還是難以統一。在這種情況下,應以求助者的目標為主。

注意事項

1、求助者並不都能提供有效的諮詢目標
諮詢師與求助者商定諮詢目標時,一般的程式是請求助者先提出諮詢目標,諮詢師再根據求助者的具體情況與求助者協商,最終形成諮詢目標。但求助者在提出目標時可能會存在一系列的實際困難,例如求助者可能不清楚自己的問題所在,或是認識到自己的幾方面的問題,但不知從哪裡下手解決,有些求助者自己也不清楚應該提出什麼目標,他們的思緒混亂,不知道可以從諮詢中得到些什麼。有些求助者所期望的目標可能不切合實際,為此,諮詢師可以通過一系列開放式的詢問,來促進求助者思考自己想要也想實現的諮詢目標。
另一種情況則是求助者提出了某個諮詢目標,但隨著諮詢的深入,諮詢師發現了求助者原先沒有意識到的更深層、更本質的問題,從而需要引導求助者重新確立新的諮詢目標。
2、某些諮詢師對諮詢目標可能存在錯誤觀念
(1)有些諮詢師認為諮詢師應持完全中立的態度,不應帶有任何自己的價值觀念。持這種觀點的諮詢師認為,每一個人都是有獨特價值取向的人,諮詢師不應該用自己的價值觀去影響求助者,更不應把自己的目標強加在求助者身上。這種觀念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過於推崇價值觀中立,強調絕對的、百分百的價值中立是沒有必要的,實際諮詢中也是無法做到的。
(2)有些諮詢師認為諮詢中應該給求助者灌輸、傳輸一些正確的、健康的價值觀。不少心理諮詢的初學者,尤其是從醫學、思想教育、管理等部門轉行從事心理諮詢的初學者,他們常常以為諮詢就是教導或指點求助者。因而,不少人把自己的目標強加在求助者頭上,並傳授他們自己的價值觀、信念等。一旦發現別人的價值觀念與自己有別,與社會宣傳有別,就予以指正。他們幫助求助者做決定,經常提出應該這樣、應該那樣的忠告。如前所述,諮詢中要求諮詢師完全拋開自己的價值觀念是不可能的。
諮詢中,諮詢師應努力地幫助求助者自我成長,使他們有能力實現自主自立,能承擔起人生中的各種責任,這才是諮詢師應有的態度。不應包辦代替,用自己的頭腦去替求助者思考,用自己的價值選擇去代替求助者的價值選擇。
(3)有些諮詢師把求助者的快樂、滿足作為諮詢目標。諮詢中把求助者的快樂、滿足當作諮詢目標是有害的,也是不可能的。假若求助者為了獲得成長,那么某種程度的安、彷徨、苦悶、痛苦是不可避免的。成長會伴隨著痛苦的磨礪,這是事物發展的規律。因此,諮詢師的職責應重在鼓勵求助者不斷地去嘗試、去努力、去體驗、去獲得發展,而不是躲避。這也許會增加求助者的不適感,但對於其發展是必需的,也是無法避免的。
(4)有些諮詢師把求助者能否適應環境作為諮詢目標。有些求助者的問題是難以適應環境。但適應什麼環境、怎樣適應等問題比適應環境本身更重要。適應其實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忍受、克制、屈從、順從與迎合,另一種是改善、調整與克服。前者是被動、消極的適應,而後者才是主動、積極的適應。前者帶給求助者的是壓制與衰退,而後者則帶來蓬勃與發展。諮詢目標應立足於後者,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諮詢是真正促進求助者的成長與發展的。從這種意義上講,終極目標保證了具體目標的方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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