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需要理論

談判需要理論是認為需要是談判產生的基礎和動因的理論。如果不存在尚未滿足的需要,人們就不會進行談判。促成談判的前提是,談判雙方要謀求得到某些利益;否則,一方就會對另一方的要求充耳不聞,雙方也就不會有任何討價還價的談判發生。無論個人、組織、團體、企業或國家,只要進行談判,必定是建立在雙方各有所需而又有望得以實現的基礎之上的。

談判結構理論是研究談判過程的理論。該理論把談判過程劃分為6個階段,即探尋階段,準備階段,接觸階段,磋商階段,小結或休會階段,終結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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