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導法

所謂誘導法,是指推銷人員在推銷洽談時,為了引起顧客的興趣,激發顧客的購買慾望,從談論顧客的需要與欲望出發,並巧妙地把顧客的需要與欲望同推銷品緊密地結合起來,誘導顧客明確自己對推銷產品需求,最終說服其購買的方法。

這種方法在推銷談判中最能引起顧客的興趣,有利於營造一種融洽的氣氛,有利於最終說服顧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誘導法
  • 外文名:Induced
  • 性質:行銷策略
  • 適用:企業
注意事項
運用這種方法,推銷人員必須注意的是:
第一、推銷人員必須在推銷洽談的準備階段,了解顧客的需要與願望。如果在推銷洽談前不清楚顧客的需要與願望,推銷人員則要在與顧客的接觸中,如通過聊天、提問等方法,發現顧客的需要與願望。
第二、明確指出顧客的需要與願望。
第三、把顧客的需要與願望同推銷品緊密地聯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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