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誘導

催眠誘導(induction of hypnosis)是指誘使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態的方法。其原則:(1)使被催眠者集中注意;(2)降低對現實的檢驗;(3)增加不隨意想像。方法繁多,基本上可分為專注、放鬆和混淆三大類。凝視法、上肢漂浮法等為專注性誘導;漸進放鬆法和觸摸法等為放鬆性誘導法;相反指示混雜性誘導則為混淆性誘導。

早期以睡眠來解釋催眠現象的理論。認為催眠是睡眠的一種形式,催眠狀態的產生是因為某種感覺上的單調刺激影響了大腦的睡眠中樞。如注視一個物體能使視覺中樞興奮,引致與視覺中樞很接近的睡眠中樞亦興奮,由此出現催眠狀態。但實際上,催眠與睡眠是兩種不同的意識狀態,腦電波的差異也證明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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