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規範化研究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規範化研究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規範化研究》是2021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規範化研究
  • 作者:劉軍,潘丙永
  • 類別:法律類圖書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1307699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司法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功,不但極大地提高了訴訟效率,而且最佳化了司法資源配置,被告人也獲得了相應的從寬處理,一種多贏的格局似乎正在形成;然而認罪認罰從寬司法實踐由於缺乏更高理念的指導,忽視被追訴人和被害人的主體性,輕忽正義與效率的位階關係,反而容易導致刑罰功能的紊亂,極大地削弱刑法作為行為導向的功能,亟需進行規範化研究。本書以主體性理論為視角,在總結前期司法改革典型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重新審視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本概念、性質定位、運行樣態和域外模式,結合主體性哲學和刑事法原理創新提出刑事訴訟程式中人的主體性理論,並同刑事實體法中的主體性理論完成一體化論證。程式上的主體性主要包括主體性參與論、主體性選擇論和主體性保障論,以此為理論分析模型,構建和完善了認罪認罰從寬的主體性協商制度、主體性撤回及其司法處置制度、主體性視野中的單位犯罪以及不起訴制度和被害人的主體性參與制度等。

圖書目錄

導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改革實踐與存在問題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的過程與研究現狀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存在的問題分析
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規範化研究的重點與創新
第一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概念解析
一、“認罪”的概念與內涵
二、“認罰”的概念與內涵
三、“從寬”的概念與內涵
第二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性質定位
一、認罪認罰從寬的本質與定位
(一)認罪認罰從寬的性質界定
(二)認罪認罰從寬的訴訟經濟原則
(三)認罪認罰從寬的正當性根據
二、認罪認罰從寬的具體刑罰分配
(一)認罪認罰從寬之刑罰分配
(二)認罪認罰從寬之刑罰該當
(三)認罪認罰從寬之標準與幅度
三、認罪認罰從寬與自首坦白從寬的關係
(一)認罪認罰從寬與自首從寬的關係
(二)認罪認罰從寬與坦白從寬的關係
第三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運行樣態
一、認罪認罰從寬的歷史脈絡與時代背景
(一)認罪認罰從寬的歷史脈絡
(二)認罪認罰從寬的時代背景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運行的訴訟模式
(一)認罪認罰從寬的主體性協商模式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運行中的自願性
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運行的檢察主導與審判中心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檢察主導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審判中心
第四章域外相關制度模式比較分析
一、英美法系的辯訴交易制度模式
(一)美國的辯訴交易制度模式
(二)英國的認罪協商模式
二、大陸法系的控辯協商制度模式
(一)德國的刑事協商制度
(二)法國的庭前認罪程式
三、域外相關制度模式的比較與啟示
(一)域外相關制度模式的共同點
(二)域外相關制度模式的差異
(三)域外相關制度模式對完善我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啟示
第五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理論基礎
一、人格尊嚴與主體性理論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主體性的缺失
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主體性的彰顯
第六章認罪認罰從寬主體性協商的制度構建
一、刑事訴訟模式價值多元與主體性協商的需求
(一)刑事訴訟模式的價值多元
(二)認罪認罰從寬主體性協商的需求
二、認罪認罰從寬主體性協商的具體制度
(一)認罪認罰從寬協商的參與主體
(二)認罪認罰從寬協商的程式啟動
(三)認罪認罰從寬協商的具體內容
三、認罪認罰從寬主體性協商的機制保障
(一)協商當事人的平等武裝與能力保障
(二)認罪認罰從寬協商的司法審查
第七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主體性撤回
一、認罪認罰撤回的正當性根據
(一)認罪認罰撤回的哲學根據
(二)認罪認罰撤回的主體性表達
二、認罪認罰撤回的具體事由與司法處置
(一)認罪認罰撤回的具體事由
(二)認罪認罰撤回的司法處置
三、認罪認罰撤回的具體處置與制度構建
(一)認罪認罰撤回在實體上的司法處置
(二)認罪認罰撤回在程式上的司法處置
第八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單位犯罪
一、主體性視野中的單位犯罪
(一)作為法律擬制人格的法人與單位
(二)單位犯罪及其主體性人格
二、單位犯罪治理刑事政策分析
(一)單位犯罪治理的目標與方法
(二)美國法人犯罪暫緩起訴和不起訴制度
三、我國的單位犯罪不起訴制度及其完善
(一)我國單位犯罪不起訴制度的現狀
(二)我國單位犯罪不起訴制度的完善
第九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被害人參與
一、被害人教義學與被害人權利運動發展
(一)被害人教義學完善了犯罪論體系
(二)被害人權利運動對於刑事司法改革的影響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被害人參與的問題分析
(一)我國刑事訴訟中被害人地位的演變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被害人參與存在的問題
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被害人參與的制度完善
(一)被害人權利宣言與刑事被害人保護法
(二)認罪認罰從寬被害人權利保障的完善建議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劉軍,男,1972年生,山東省泗水縣人。山東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後、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外國刑法與國際刑法研究所訪問學者。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山東大學法學院(威海)兼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近幾年在《中國法學》《法律科學》《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60餘篇,其中CSSCI來源期刊40餘篇,多篇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等全文轉載;出版專著4部,參編教材、著作多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教育部項目、山東省法學會項目、山東大學自主創新基金傑出青年培養基金項目各1項、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4項,參與省部級課題多項;主持省級精品課程“刑法總論”、省級研究生教育優質課程“外國刑法”和省級專業學位研究生“刑法教義學案例庫” 建設項目;獲得博士後科學基金一等面上資助和特別資助。
潘丙永, 男,1990年生,山東省曹縣人。山東大學法學院(威海)法學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刑事法學和刑法哲學方面的研究。近年來多次參與省部級課題,已發表CSSCI學術論文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全文轉載,獲得山東大學研究生優秀成果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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