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社會學習理論

認知社會學習理論

米契爾提出的一種學習理論。主要套用五種人格變數。即能力,編碼策略,預期,主觀價值,自我調節系統和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認知社會學習理論
  • 外文名:congnitive social learnimg theory
具體包括下列五類認知人格變數:
(1)能力,指個人知道能夠做什麼,包括智力社會技能,身體技能以及其他特殊的能力。
(2)編碼策略,指個人是怎樣認識事物的。人們對外界信息進行轉換,分類和解釋的方式不同。例如,對於同一信息“下周我們要考試”,有的同學把它視為挑戰,有的則將其視為威脅。
(3)預期,指個人意識到將會發生什麼。米契爾區分了三種類型的預期:①行為-結果預期,指個人知覺到某一特定的行為與其可能產生的結果的“如果-那么”的關係。例如,你相信如果自己打扮得體,那么就會給面試官留下好印象。②刺激-結果預期,指人們使用環境中的某些信息去預測未來的結果。例如,在面試結束時面試官沒有與你握手,你可能會認為這意味著應聘失敗。③自我效能預期,指個人對於自己從事某些活動能力的信念。如果相信自己有能力去完成,做起來就會勁頭十足。
(4)主觀價值,指個體覺得什麼是有價值。例如,假設有一份薪水高的,無聊的工作和一份薪水低的,刺激性的工作,對金錢賦予更高價值的個體可能會選擇前者,而對於智力挑戰賦予更高價值的個體則更可能選擇後者。
(5)自我調節系統和計畫,指個人怎樣規範自己的行為以實現自己設定的目標。儘管人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由外部結果(獎勵懲罰)控制,但個體也通過自己設定的目標和標準來調節和激發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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