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國古代偉大的邏輯學家
公孫龍(約公元前320--250年)提出了一個命題:白馬非馬。對於一般人,說“白馬是馬”就如同說“張三是人”一樣,清楚明白,準確無誤。怎么可能“白馬非馬”呢?
孔子的六世孫,大名鼎鼎的並自認為聰明的
孔穿,為了駁倒公孫龍的主張,找上門去辯論,結果被公孫龍駁得無以應對,吃了敗仗。
辯論是在趙國
平原君家裡進行的。
孔穿對公孫龍說:“向來聽說先生道義高尚,早就願為弟子,只是不能同意先生的白馬不是馬的學說!請你放棄這個說法,我就請求做你的弟子。”
“
白馬非馬”是
公孫龍成名的得意之作,要他放棄,那他公孫龍也就不成其為公孫龍了。所以公孫龍回答孔穿說:“先生的話錯了。我所以出名,只是由於白馬的學說罷了。現在要我放棄它,就沒有什麼可教的了。”接著公孫龍又批評孔穿的求學態度:“想拜人家為師的人,總是因為智力和學術不如人家吧;現在你要我放棄自己的學說,這是先來教我,而後才拜我為師。先來教我,而後再拜我為師,這是錯誤的。”
在前哨戰中,孔穿已處於下風。公孫龍不愧為一位能言善辯的邏輯學家。他在教訓過孔穿以後,又針對孔穿其人,宣傳起自己的理論。公孫龍引經據典地說:“白馬非馬的說法,也是孔仲尼(
孔子)所贊同的。”孔子所贊同的,你孔穿還能不贊同嗎?
公孫龍對孔穿講了一個故事:當年楚王曾經張開[繁弱弓],裝上[亡歸箭],在[
雲夢]的場圃打獵,結果把弓弄丟了。隨從們請求去找。楚王說:“不用了。楚國人丟了弓,楚國人拾了去,又何必尋找呢?”仲尼聽到了說:“楚王的仁義還沒有做到家。應該說人丟了弓、人拾了去就是了,何必要說楚國呢?”公孫龍評論道:照這樣說,仲尼是把楚人和人區別開來的。人們肯定仲尼把楚人和人區別開來的說法,卻否定我把白馬與馬區別開來的說法,這是錯誤的。
末了,公孫龍又做了總結性的發言:“先生遵奉
儒家的學術,卻反對仲尼所贊同的觀點;想要跟我學習,又叫我放棄所要教的東西。這樣即使有一百個我這樣的人,也根本無法做你的老師啊!”孔穿無法回答。
“白馬非馬”這個命題本來是戰國時稷下的兒說最先提出的一個命題。兒說的本意是什麼,後人已無從查考。
可以說,從“白馬是馬”到“白馬非馬”,是邏輯思維從低級階段到了一個高級階段的表現。
實質
它是
形上學的變種,它是
主觀主義、
相對主義和
折衷主義。因為他們不承認客觀事物的存在及其規律性,抹殺概念的客觀內容,不從事物的本質聯繫中把握問題,而是歪曲現實,按照主觀願望隨意抽取客觀事物中的某些片段,來證明早就定下的原則。同時誇大事物相對的方面,否認客觀事物之間有本質的區別,用相對性排斥絕對性。
定義
在西方哲學史上,
黑格爾可以說是第一個對詭辯論做系統批判的哲學家。他曾經指出:“詭辯這個詞通常意味著以任意的方式,憑藉虛假的根據,或者將一個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動搖了;或者將一個虛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動聽,好像真的一樣。”黑格爾的這段話,揭露了詭辯論有意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點。
詞義演變
詭辯的思維方式古已有之。
古希臘愛利亞學派的哲學家芝諾就曾提出“飛矢不動”等帶有詭辯特徵的著名命題;中國先秦時代的名辯家們也曾提出過一些把
辯證法歪曲為詭辯論的命題,如“兩可論”、“雞三足”、“犬可以為羊”、“
白馬非馬”等等。但“詭辯論”一詞則源出希臘語。公元前 5世紀前後,在古希臘有一批傳授知識、教人以論辯和演說技巧的職業教師,被稱為“智者”。智者們以其獨特風格自成流派,即智者派。智者們對哲學和社會問題有各自不同的見解,他們在深入研究和運用論辯術時,涉及到辯證法和
認識論的許多問題,對於推進哲學和邏輯思維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智者們的觀點和方法中包含了一些導致
感覺主義、懷疑論、相對主義和主觀主義的因素。例如,
普羅泰戈拉的“人是萬物的尺度”的命題,雖然提出了關於主
客體關係的有益見解,卻未能正確地把握感覺對客觀對象的依賴關係,導致把個人的感覺作為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標準的相對主義結論。而
高爾吉亞則在考察對象的流動性和認識的相對性時,認為一切意見都是虛假的,否認客觀世界的存在,否認主體的認識能力以及傳授知識的可能性,走向虛無主義。智者們運用辯證法揭露矛盾時,往往停留於得到消極的、 否定的結論。這類不科學的、消極的因素在論辯方法中表現出來,必然產生主觀隨意性、片面性、違反邏輯規則等錯誤。這些缺點、錯誤被片面追求雄辯術的一部分智者,特別是青年智者進一步擴大。他們使本來旨在增強論證力量和演說效果的論辯術,變成了可以用來為任何說法辯護,或者只是為爭辯而爭辯的技巧,從而走向反面。同時,由於智者們大都對傳統習俗和制度持批判態度,引起蘇格拉底、
柏拉圖等奴隸主貴族思想家的極力反對,他們否定、污衊、貶損智者派。智者被認為是“詭辯家”;“智者派”成為“詭辯派” 的同義語;“論辯術”也成為“詭辯術”的別稱。從此,人們把為了某種目的而有意地利用虛假的論據和
邏輯錯誤去證明或反駁某個命題的現象,都稱為詭辯,把這種思維方式稱為詭辯論。在近代思想史上,詭辯論已成為
唯心主義反對唯物主義,
形上學反對
辯證法,謬誤反對科學真理,沒落的反動勢力為自己辯護的重要工具。
理論支持
詭辯論本身是一種方法論。更確切地說,詭辯論是一種論證方法,它的根本特點是一種歪曲的論證。詭辯既不同於一般的武斷,也不同於謠言。武斷是根本沒有理由,人們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強詞奪理;謠言,它純粹是無中生有,人們一聽就能聽出它是居心險惡。詭辯在論證其道理時,總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據”,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詭辯同一般的謬誤有什麼區別呢?最大的區別在於謬誤是無意的,而詭辯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誰會有意地要把真理說成謬誤,而把謬誤說成真理?這就是那些手上沒有真理的人。我國有句古老的俗語,叫做“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手裡沒有真理的人,他們的周圍也就沒有民眾,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就得施展種種詭辯手法,玩弄歪曲真理與掩蓋真理得種種騙人的把戲,為某種言行強行辯解。
詭辯論的哲學根源是
相對主義,相對主義是一種反
辯證法的哲學學說。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相對之中包含著絕對,絕對存在於(寓於)相對之中。因此,相對與絕對是辨證統一的。如果離開絕對講相對,誇大相對性,就會陷入相對主義。詭辯論者往往認為,認識對象的存在是相對的,沒有質的穩定性,因此也是沒有質的區別的。詭辯論者還片面地誇大主觀認識能力地相對性,從而否認了認識地真實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這就是他們地認識論。
詭辯論者為達到詭辯地目的,所採取地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如果說真理只有一個的話,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卻可以有幾十種、幾百種,甚至幾千種。
列寧說:“哲學唯心主義的變種可能有一千種色調,並且隨時可以創造出一千零一種色調來。”可以這樣說,每一種錯誤命題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種詭辯手法的。我們要真正制服詭辯論,必須從分析他們的詭辯手法入手。
一般特徵
詭辯論思想方法的實質是主觀主義和形上學。詭辯論常常利用客觀事物和概念普遍具有辯證矛盾這一特性,冒充辯證法或者同辯證法相互摻雜地表述出來。列寧指出,辯證法同詭辯論的根本區別在於:“概念的全面的、普遍的靈活性,達到了對立面同一的靈活性,──這就是問題的實質所在。這種靈活性,如果加以主觀的套用=折衷主義與詭辯”(《
列寧全集》第38卷,第 112頁)。
形式主義地和主觀地套用概念,是詭辯論的一個重要特徵。詭辯常常巧妙地玩弄概念,用概念的聯繫取代、掩蓋事物真實的聯繫。在使用概念時,它不僅抽掉概念內容的豐富規定性,使其成為空洞的抽象形式,而且以概念表面形式的相似偷換其實際內容的差別。G.W.F.黑格爾曾指出:只尋求形式的根據,一般是詭辯派的觀點和原則。詭辯的目的並不在於論證內容的真實性,而在於竭力地尋找形式上的“根據”本身。通過形式的根據或理由,它可以替一切東西辯護,也可以反對一切東西。辯證法指出,脫離了具體內容的概念形式,或者任意抽取某一片面規定去理解概念,必然導致對事實和真理的歪曲。辯證法以把握事物的本質和真理為目的,它的概念是反映事物多種規定性統一的具體概念,而不是空洞的抽象形式。
相對主義是詭辯論的認識論和方法論的基本特徵之一。辯證法認為,運動和靜止、無限和有限、否定和肯定、真理的絕對性和相對性等等,都包含著絕對與相對的關係。絕對和相對不是彼此排斥、孤立的,而是
對立統一的;達到了絕對和相對的對立統一的概念,具有確定性和不確定性相互結合的全面的靈活性。詭辯論則否認相對之中有絕對,利用並極力誇大概念相對性的一面,否定確定性,否認絕對性,片面強調事物的流動性和認識的相對性。例如,中國古代著名的“
莊周夢蝶”論例,認為無法判定人的夢境與覺醒狀態下的認識哪一個是真實的,哪一個是虛假的;古希臘的芝諾把飛矢在無限分割的每一點上都“不動”的這一點加以誇大,以此論證“飛矢不動”,即以運動的間斷性否定運動的連續性,引出了否定絕對運動的錯誤結論。這些都是相對主義的表現。
主要手法
(1)含糊其詞,模稜兩可。在論證過程中,詭辯者故意違反論題要明確的原則,論點含混曖昧,似是而非,企圖在不同的情況下作不同的解釋,為自己的某種目的辯護。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們騙人索財的一個法寶,就是竭力說含糊之詞,雙關之語,兩面堵,四面圍,正說也行,反說也通,隨機應變,反正讓你相信他的話靈驗。這是地地道道的詭辯術。
(2)偷換概念、偷換論題是搞詭辯的人最常用的一種詭辯術。詭辯者偷換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變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使之變成另外一個概念。2,利用多義詞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間的某種聯繫和表明相似之點,抹煞不同概念之間的根本區別。4,混淆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類事物的整體屬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組成一事物類的每個分子的屬性。5,偷換論題。在論證過程中故意違反論題要明確、要同一的規則,偷偷地轉移論題。偷換論題和偷換概念是聯繫在一起的。一般來說,偷換論題常常表現為偷換論題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虛假論據。它是指故意違反論據要真實的規則,用編造的例證和錯誤的原理作為論據,去論證錯誤的論題。
(4)循環論證。論題的真實性是要靠論據來證明的,而論據的真實性又要靠論題去證明,就是循環論證。
(5)以人為據。它是指在論證中,把對某人的品質的評價移到對某人提出的論斷的評價上去。換言之,用對某人品質的評價代替對論題的論證。
(6)訴諸權威。在指對論題不作任何論證,只是拿出權威的隻言片語嚇人,騙人。換句話說,是用權威人士的個別言論代替對論題的邏輯論證。訴諸權威,是“以人為據”的一種特殊表現。
(7)人身攻擊。它是指用攻擊、謾罵論敵代替對具體論題的論證。這也是一種十分惡劣的作風。
(8)機械類比。它是指故意把兩個性質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種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對象拿來作類比,由其中一個對象具有某種性質,推出另一對象也具有某種性質的論證的手法。用這種機械類比得到的結論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它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據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論據去進行論證,以個別情況片面概括為一般。
研究意義
研究和批判詭辯論是在同唯心主義和形上學的鬥爭中堅持和發展
唯物辯證法的一個重要方面。古代詭辯論哲學家所發現或發揮的許多問題,如世界是否可知的問題、矛盾問題以及一和多、一般與個別、連續性和非連續性的關係等等,都是哲學上的重要問題。這些問題只能用
辯證唯物主義作出科學的回答。對事物對立統一的辯證關係,孤立地片面誇大任何一面,都可能導致詭辯論,辯證法曾不止一次地作過通向詭辯術的橋樑。因此,只有徹底地劃清辯證法同詭辯論的界限,才能夠真正堅持唯物辯證法,有力地反對唯心主義和形上學。
研究和批判詭辯論是總結人類思想史的經驗、確立和推廣科學的邏輯思維的重要條件。在現實生活中,詭辯不單純是反科學的思想體系的慣用伎倆,也是由於對辯證法無知或一知半解而導致的一種認識錯誤。在各門科學的研究中,詭辯是得出正確結論的思想障礙。例如,在代數學推理中,用零作除數就會導致荒謬的結論,這是數學詭辯的一個例子。研究詭辯的一般特徵和常見手法,尋求排除它們的正確規則,有助於科學思想的深化和精確化。
研究和批判詭辯論,必須堅持“實踐第一”的原則。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也是駁斥詭辯論的有力武器。歷史經驗證明,隨著社會鬥爭的發展,詭辯論會不斷採取新的形式,變換新的手法。在實踐中加強對詭辯論及其形形色色變種的批判,澄清是非,識別真假,保持各項工作的正確方向,不斷提高實踐水平,追求真理的戰線上的一項長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