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在2004.01.13由商務部頒布。2016年11月3日《商務部令2016年第4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宣布於公布之日起廢止此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1月13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2月12日
- 頒布單位:商務部
- 廢止時間:2016年11月3日
《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在2004.01.13由商務部頒布。2016年11月3日《商務部令2016年第4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宣布於公布之日起廢止此檔案。
《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在2004.01.13由商務部頒布。2016年11月3日《商務部令2016年第4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宣布於公布之日起廢止此檔案。2004年1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
一、將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修改為:“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屬於本辦法規定的備案範圍的,全體投資者(或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在向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時,應一併線上報送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信息。由於併購、吸收合併等方式,非外商投資企業轉變為外商投資企業,屬於本...
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發布文號】商務部令[2003]第1號 【發布日期】2003-06-10 【生效日期】2003-06-10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商務部令[2003]第1號)現決定將《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
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暫行規定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於高新技術產業,建立和完善我國的創業投資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在1995.04.04由外經貿部頒布。為了促進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允許外國投資者根據中國有關外國投資的法律、法規及本規定,在中國設立投資性公司(以下簡稱投資公司)。第一條 本規定中投資公司系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以獨資或與中國投資者合資的形式...
《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在1995.01.10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 2019年12月28日《商務部令2019年第3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宣布廢止《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規定內容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引進外資,促進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
本規定中投資性公司系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以獨資或與中國投資者合資的形式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第三條 申請設立投資性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1.外國投資者資信良好,擁有舉辦投資性公司所必需的經濟實力,申請前1年該投資者的資產總額不低於4億美元,且該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已設立了...
四、仲裁協定146 五、仲裁的程式148 附錄1國際博覽會聯盟章程151 附錄2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158 附錄3舉辦展覽會管理辦法160 附錄4出國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審批管理辦法164 附錄5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舉辦來華經濟技術展覽會審批規定167 附錄6商品展銷會管理辦法168 附錄9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173 參考文獻176 ...
《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對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規定,是為了加強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管理,促進廣告業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規。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的《關於廢止的決定》(工商總局令第75號),該規定於2015年6月29日起廢止。項目取消 根...
外資企業已成為促進上海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據統計,近6萬家在滬外商投資企業為上海貢獻了超過四分之一的GDP、超過三分之一的稅收、三分之二左右的外貿進出口和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五分之一的就業人數。條例發布 上海市外商投資條例 《上海市外商投資條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
本市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以及設立後契約、章程的修改,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鼓勵外國投資者在本市設立下列外商投資企業:(一)採用先進技術、設備或者科學管理方法的;(二)能提高產品檔次,開拓國際市場的;(三)能促進本市現代化建設的。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
2004年1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一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並於一個月後正式生效。2005年,會展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提出及相關意見徵求。2006年,《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條文釋義出台。……總體來看,我國會展業發展的歷史還比較短,還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處在探索及積累經驗的...
第十二條 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享受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外國投資者以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擴大投資的,依法享受相應的優惠待遇。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和內資企業平等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外商...
第八條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任職條件。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須在中國境內實地履職。第九條境外機構設立外商投資期貨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註冊,並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除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申請檔案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一)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三)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
《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二) 頒布單位 外經貿部 頒布時間 2001.05.31 實施時間 2001.05.31 的補充規定(二)》予以公布。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為促進跨國公司來華投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完善投資性公司的功能,現就對外貿易經濟合...
規定 第十九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如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按中國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第二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內地同中國合營者共同設立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負責解釋。
鼓勵各有關部門在許可權範圍內制定出台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第十四條【鼓勵投資的領域】本市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本市重點發展領域內投資。本市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積極參與碳達峰碳中和戰略。有關部門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對...
中方合營者為國務院部、委、局直屬企業的,中方合營者向其主管部門呈報設立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契約、章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轉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批。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依照國家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在規定的期限內決定批准或不批准。(三)中方合營者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
第七條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最低註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二)符合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三)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在中西部地區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40年。第八條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開設店鋪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
中外合資的投資性公司以來源於其中方投資者人民幣出資的註冊資本在境內設立企業,無需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驗資詢證及外資外匯登記等外匯管理相關手續,可按普通境內企業的有關規定正常辦理驗資手續。八至十四規定 八、將22號令第二十二條(二)第1小項修改為:“本規定第十條、第十一條和...
外商投資規定 為進一步鼓勵跨國公司來華投資,完善投資性公司功能,現就商務部2004年11月17日發布的《關於舉辦外商投資性公司的規定》(商務部令[2004]第22號,以下簡稱“22號令”)作出如下補充規定:一、 將22號令第七條修改為:“外國投資者須以可自由兌換的華幣或其在中國境內獲得的人民幣利潤或因轉股、清算等...
第三條 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原則是:保障其依法生產經營,維護其合法權益,為其提高經濟效益、擴大出口創匯創造有利條件。第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享有以下自主權:(一)制定實施本企業的生產、財務、勞動和經營計畫;(二)確定本企業的人員編制、管理機構、工資標準和形式及獎勵、津貼制度;(三)依照有關規定招聘...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以下簡稱《核准目錄》),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外商投資合夥、外商併購境內企業、外商...
本條例所稱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第三條 本市依法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外商投資企業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本省、市的地方性法規。第四條 在本市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應符合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方向的...
2.4.4 特殊普通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 2.4.5 有限合夥企業在設立條件方面的特別規定 2.4.6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2.4.7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條件 2.4.8 國有獨資公司 2.4.9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2.4.10 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條件 2.4.11 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 2...
《遼寧省外商投資企業條例》,於1996年1月19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改善投資環境,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保障投資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
(五)屬於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項目。前款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任何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均不得舉辦。第八條 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 優惠待遇外,從事投資額大、回收期長的能源、交通基礎設施(煤炭、電力、地方鐵路、公路、港口)建設並經營的,經批准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