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養關係公證

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養父母與養子女解除收養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

收養的成立是養父母養子女親屬關係發生的惟一途徑,合法收養關係對收養和被收養人間以及被收養人與其生父母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發生一系列法律效力。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履行法定的手續,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護。當事人解除收養關係應當達成書面協定,並應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收養關係經公證證明的,應當到公證機構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公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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