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10年)》是在2007年03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類別:解讀
- 發布日期:2007年03月26日
-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3月21日,科技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國務院十六個部門聯合發布《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
問:為什麼要制定《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
答:制定《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的主要目的對中醫藥創新發展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和科學規劃,指導全國中醫藥創新工作,加快推動中醫藥現代化、國際化發展。具體而言就是落實中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創新型國家等重大戰略任務,及時把握經濟全球化和多元文化相互交融帶來的傳統醫藥國際化發展的新機遇,充分運用現代科學從分析向綜合回歸的發展趨勢帶來的有利條件和科技支撐,認真總結中醫藥發展的歷史經驗,對中醫藥的創新進行整體規劃,加快中醫藥現代化、國際化步伐,支撐中醫藥事業的全面、快速、協調發展,不斷提高我國醫療保健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滿足廣大民眾日益增長的社會需求,為人類健康服務。
問:中醫藥加強自主創新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答:《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確定了“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科技工作指導方針,我們認為,中醫藥由於與西方醫學採用了不同的認識論和方法論來認識生命和疾病現象,是我國最具有原始創新潛力和可能的學科領域。實現其自主創新,既是中醫藥自身發展的關鍵,也關係到中國科技能否實現重點跨越,爭取在醫學和生命科學方面有所突破,從而成為中國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中醫藥發展必須根據自身的特點和規律,切實加強理論創新和技術創新,通過創新支撐發展,解決中醫藥傳承和發揚問題,提高中醫醫療服務能力和中藥產業技術水平,不斷提高中醫藥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鞏固和加強我國在傳統醫藥領域的優勢地位。通過科技創新還可整合中醫藥學和現代醫學的優勢及各自成功經驗,促進東西方醫學優勢互補、相互融合,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新醫藥學奠定基礎,從而引領未來的醫學發展。
問:如何理解《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基本任務?
答:從中醫藥創新發展的全局出發,《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確定了“繼承,創新,現代化,國際化”四個方面的基本任務。如果說“繼承”是為了保存、挖掘、認識、利用好前人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創新”是我們這一代人將中醫藥進一步豐富發展、充實完善,從而為未來建立新醫藥學打下基礎,“現代化”和“國際化”則是希望通過將中醫藥的科學內涵用更容易被廣大民眾理解的語言加以表達來溝通中醫與西醫、傳統與現代、東方與西方,從而讓中醫藥更好地被社會普遍理解、接受,進而滿足現實需求、服務整個人類的過程。這四項任務是從時間上對研究中醫藥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空間上對其國內、國際發展都做出了安排和部署,目標任務具有系統性和前瞻性,將給中醫藥的全面發展以明確的指導和推動作用。
問:實現《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戰略目標將重點開展哪些工作?
答:為了實現《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總體目標,不斷提高中醫藥的創新能力是必由之路。“努力完善中醫疾病防治、養生保健和診療技術體系;健全中藥現代產業技術體系;豐富發展中醫藥理論體系;建立國際認可的中醫藥標準規範體系;構建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形成國際科技合作網路體系。”這六個體系的建立將會使中醫藥的創新發展能力得到明顯提升和加強,從而為整體上解決中醫藥發展的問題提供有力支撐。
問:現在提出的《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與2002年《中藥現代化發展綱要》有什麼不同?
答:“九五”期間提出的“中藥現代化發展戰略”是圍繞當時國家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目標,從推動產業發展入手,以中藥發展促進社會對中醫藥的理解。事實證明,經過兩個五年計畫的支持,中醫藥行業整體上有了顯著的進步,受到了海內外的普遍關注和支持。而由於一些新的科學理論的產生,現在開展中醫的現代研究才剛具備一定的條件和基礎,一些方法學問題還有待通過多學科結合加以創立。《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則是在《中藥現代化發展綱要》的基礎上,對中醫藥進一步發展的全面規劃,以促進中醫和中藥的全面發展,改變重創新輕繼承研究的情況,同時將國際化過程中有關問題的研究提上了日程。
問:落實《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統籌協調,全面推進。要在國務院中醫藥部際協調小組的領導下,加強溝通、相互合作,充分發揮區域資源特色和優勢條件,積極支持組建以中醫藥現代化為目標的區域科技協作共同體,積極引導企業和社會參與,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海內外各方面的力量。
二是加大投入,科技支撐。在政府的積極支持和引導下,中醫藥現代化工作已初步形成了國家、地方、企業共同投入的局面。科技部在國家科技支撐計畫、重點基礎研究計畫(973計畫)、國際科技合作計畫以及重大傳染病和新藥創製兩個國家重大科技專項中都將中醫藥科技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加以部署。“十一五”科技部將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並加強集成,協調用好農業、林業、生態、扶貧、外貿、產業發展等有關項目資金,積極引導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比例,充分利用創業投資機制擴大中藥新藥研發和產業化的融資渠道,積極吸引社會投資和國際合作資金,形成支持中醫藥創新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體系。
三是積極加強中醫藥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以我為主,積極套用全球科技資源推動中醫藥發展。在已經發布的《中醫藥國際科技合作規劃綱要》的指導下,積極拓展國際合作方式與渠道,通過政府、國際組織、學術團體、行業協會等多渠道、多途徑推進中醫藥國際化進程。
四是強化對中醫藥創新發展的政策支持。推進中醫藥創新發展是政府部門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各有關部門將積極研究制定促進中醫藥創新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推動適合中醫藥特點的標準規範的建立與完善,加強中醫藥智慧財產權和資源的保護與利用,建立成果、信息管理和推廣、共享機制,加緊制定適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政策,為中醫藥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