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視覺法
  • 起源:德國
  • 提倡者:霍拉斯.曼與其他的教育專家
  • 提倡時間:1840年
視覺法,起源於德國,由霍拉斯.曼(Horace.mann)與其他的教育專家在1840年所提倡。
視覺法的學習方式:強調先看整個句子與其中的含義,然後才學習認識單子,最後才是字母。
可以看出,視覺法與其他學習方法相比,更著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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