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西雙版納州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27日印發,請按照國家、省及我州有關檔案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州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27日
  • 發布單位: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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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調配合,提升工作整體效能,統籌推進全州職業病防治工作,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西雙版納州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關於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州職業病防治工作;推動和督促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信息通報和發布機制、職業病危害監測預警機制和重大事件聯合督查機制;組織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專項整治和監督檢查,協調指導3縣(市)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研究擬定加強職業病防治的政策措施,向州人民政府提出建議;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州衛生健康委、州委宣傳部、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應急局、州市場監管局、州醫保局、州總工會等15 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州衛生健康委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州衛生健康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州衛生健康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州衛生健康委1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衛生健康委、州總工會1位科級幹部兼任。其他成員單位1位科級幹部為辦公室成員。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主持,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同時抄報州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也可邀請其他部門參加會議,研究有關工作。
聯席會議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項工作的負責單位,由負責單位牽頭組織推動和具體落實,有關成員單位積極參與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主動研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有關問題,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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