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28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
- 外文名:Interim measures for the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 頒布時間:2000年12月11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00年9月28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000年9月28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改善和合理利用地質環境,防治地質災害,減少受災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可持續...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已經1999年2月24日國土資源部第4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 辦法廢止 已於 二○○五年四月六日發布的《國土資源部關於廢止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
第五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在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和財權的基礎上,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有關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制定。因...
公開了《西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西藏自治區中長期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西藏自治區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規劃》、《西藏自治區2013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西藏自治區201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西藏自治區社會信用...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開展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山體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第四條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第...
管理自治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夯實我區重要戰略資源儲備基地基礎。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十)負責編制全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是國土資源部為了充分發揮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在突發地質災害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諮詢工作中的作用,規範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的遴選和管理,提高地質災害應急回響能力,部進一步增補了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於2019年11月29日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新疆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的檔案。辦法解讀 《辦法》強調,自治區、地(州、市)和縣(市)自然資源部門,分別按相應職責負責項目管理。承擔項目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禁止超越資質等級許可...
組織編制全區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報請國家或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相關規劃的審核;參與報請國務院、自治區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單位資格管理辦法(試行)(1993年10月6日地質礦產部地發〔1993〕207號)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單位的資格管理,維護勘查——設計單位的正當權益和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青海省地質環境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37號)、國土資源部2001年3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2003年3月《關於編制省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函》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賦予省國土資源廳“組織...
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質災害防治辦法由楚雄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地質環境,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楚雄州實際,制定本...
《大理州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2019年大理州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最大限度減少地質災害帶來的損失,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
關於印發《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0〕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礦廳(局),重慶市土地房屋管理局,海南省國土海洋環境資源廳: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國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局):為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央財政設立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為規範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們制定了《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
2023年9月22日,應急管理部發布《重特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暫行辦法》。發布信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 經商財政部同意,現將《重特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參考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地質遺蹟保護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借鑑其他省區的地質環境管理立法經驗,並從我區實際出發,制定一個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