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學院圖書館

西藏民族學院圖書館

西藏民族大學圖書館始建於1958年,歷經西藏公學、西藏民族學院、西藏民族大學三個發展階段,現有老圖書館、新圖書館和秦漢校區圖書館三個館舍,總面積25000平方米。

老圖書館建於1987年,以提供圖書外借服務為主,新圖書館建於2006年,以提供特藏圖書、報刊和電子資源閱覽和信息諮詢服務為主,秦漢校區圖書館建成於2020年,作為新校區12個建築單體的地標建築,將採用藏、借、閱、網一體化的現代管理模式,選用先進的安全管理系統、自助服務系統,以多功能、數位化、網路化為主,把圖書館打造成既溫馨舒適,又現代時尚的信息科技館。

圖書館設有辦公室、文獻資源建設部、讀者服務部、信息技術部、信息諮詢部、特藏部、檔案管理中心7個部門。現有職工32名,其中本科及以上有28人,博士2人,碩士17人,正高級職稱2人,副高級職稱10人。截止2020年6月底,館藏文獻資源總量達323萬多冊,其中紙質文獻資源38萬種,144萬多冊,電子圖書179萬冊。此外,還訂購有56種資料庫,並開通了61個資料庫的試用。形成以文、理、經、管、法、醫學、教育、體育等多學科的印刷型與電子型文獻資源並存的綜合性藏書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民族大學圖書館
  • 總面積:25000平方米 
  • 建築面積:4404 m
  • 始建:1958年
  • 藏文獻總量:323萬多冊 
規模,組織機構,職責範圍,辦公室,采編部,流通部,閱覽部,信息技術部,圖書館部主任,館藏分布,開放時間,規章制度,入館須知,借閱須知,借書證,借書規則,圖書賠償制度,

規模

西藏民族學院圖書館始建於1958年,現分老館和新館兩個館舍,總面積15000平方米。新館興建於2005年,建築面積10417平方米,以提供特藏圖書、報刊和電子文獻資源的閱覽服務為主;老館建築面積4404平方米,以提供圖書外借、閱覽一體的外借服務為主,館藏所有文獻資源實行借、閱、藏一體化的大開放管理模式。圖書館館藏文獻總量150萬冊,其中,紙質圖書100餘萬冊,中文電子圖書49萬餘冊,學位論文147餘萬篇,各種資料庫20多種。經過50多年的建設與發展,現已形成以文、理、經、管、法、醫、教育、體育等多學科,印刷型與電子型文獻並存的綜合性藏書體系。圖書館以民族學和藏學文獻為特色館藏,建有“藏學文獻情報資料中心”,收藏藏學圖書5萬餘冊,藏有德格版《藏文大藏經》、《藏文大藏經》對勘本、《大正新修大藏經》等珍貴典籍,同時,自建 “藏學專題資料庫”、“藏學多媒體資源資料庫”等多種類型特色資源資料庫。豐富的藏學文獻資源成為我院師生開展藏學研究的重要參考資料。

組織機構

圖書館現設館辦公室、文獻建設部、文獻服務部、信息技術部4個部門。現有工作人員46人,在編人員31名,編制計畫外用工15人。其中,高級職稱10人,中級職稱15人,初級職稱4人;碩士學歷9人,本科學歷13人,大專及其他9人。
領導班子
書記:李軍定 負責圖書館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館長:王鐵斌 負責和主持全館行政、業務工作,完成學院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帶領全館人員履行圖書館職責。
副館長:孔繁秀 負責全館業務和科研工作;協助書記、館長做好黨務、行政、業務等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務。

職責範圍

辦公室

辦公室協助館領導做好本館職工的學習、教育和管理工作;撰寫各種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報告、規章制度,發布通告、通知,修訂完善工作細則並安排全面實施;對行政公文進行審核、收發、呈報等;檢查、匯報各部門對上級決議、決定及規章制度的執行和完成情況,負責各種會議的準備和記錄;負責安全、衛生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協調各部室工作,收集讀者意見、提高服務質量;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全館性活動,接待來訪,對外聯繫,管理印章,開具介紹信;處理各種臨時性、突發性事件

采編部

文獻建設是貫徹執行圖書館方針任務,體現圖書館辦館方向的重要環節,是圖書館一切服務工作的基礎,擔負著國內外書刊及電子出版物的採訪、訂購、整序和加工任務。
一、根據學院的性質、任務和教學、科研的需要,採購訂購國內外各種報刊雜誌,負責報刊的驗收、登到、催缺、整理裝訂、財產登記等工作;負責各種載體、類型及 文種圖書文獻資料的驗收、登錄、註銷、報損以及與之有關的財務等工作。
二、負責與國內外有關單位聯繫及文獻交換工作。
三、制定或修改館藏發展方針、採訪原則、標準,編制年度書刊購置預算,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建立結構合理具有特色的藏刊、藏書體系,不斷提高藏書質量,強化館藏特色。
四、負責制定並執行本館書、刊分類、著錄標引規則。制定中、外文及藏文書刊的數據錄入、分類和標引等工作細則。
五、深入教學、科研第一線和讀者服務第一線進行調查研究,不斷提高書刊採訪水平和館藏質量;進行館藏建設的理論探討和研究。
六、負責中外文書刊資料庫的轉錄、錄入工作;加強計算機在本部門套用的理論探討和技能提高。
七、編制新書報導,及時更新網頁,
八、負責本館書刊文獻資料的調度分配工作。
九、完成館裡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流通部

一、負責讀者資料庫的建立、維護和管理。
二、負責開架書庫圖書的回檢、整序、外借工作
三、負責全院師生員工借書證件的發放、退還等管理工作。
四、積極開展面向讀者的導讀工作,對讀者進行利用圖書館、愛護書刊的宣傳教育,及時解答讀者的有關文獻諮詢問題,建立友好和諧的借閱環境。
五、積極推薦新書、好書,充分發揮圖書的作用。
六、及時處理圖書的污損、超期、丟失以及讀者違紀問題。
七、負責流通部各書庫的管理與清點,辦理圖書提存及註銷工作,定期將破損、丟失圖書造冊登記,連同丟書賠款一併報採訪人員註銷。
八、做好各項業務統計以及讀者需求和使用效益的信息反饋工作;進行讀者服務工作的理論探討和研究。
九、負責在本部門工作的計算機的保養、維護和管理。開展計算機在本部門工作中的套用研究工作。
十、負責圖書的保管、修補、裝訂工作。
十一、負責各庫室的安全、衛生工作。
十二、嚴格執行代書板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館裡交辦的臨時工作。

閱覽部

一、負責版本書庫、閱覽室、資料室文獻資料的管理及借閱工作,保持閱覽環境整沽 , 圖書排放整齊、 有序。
二、積極向讀者進行愛護書刊的宣傳教育,建立友好和諧的借閱環境;
三、積極推薦新書刊、好書刊,及時解答讀者的有關諮詢問題;
四、負責閱覽室及庫內報刊的管理與清點。及時處理書刊污損、超期、丟失以及讀者違紀問題;
五、做好各項業務統計以及讀者需求和使用效益的信息反饋工作,及時向采編部提供推薦書目,進行讀者服務工作的理論探討和研究。
六、負責現刊記到、上下架、過刊裝訂、典藏及過刊合訂本的上架工作保持庫內期刊排放整齊、清潔、有序 , 查找方便。
七、進行計算機在本部門工作中套用的研究、開發工作;
八、負責書刊、報紙的保管、修補、裝訂工作;
九、負責各庫室的安全、衛生工作;完成館裡交辦的臨時工作;

信息技術部

一、負責全館計算機管理系統的軟體、硬體、網路系統、服務系統的建設、維護與報修; 計算機系統設備的管理、維護和更新,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二、為教學、科研提供情報檢索文獻傳遞信息諮詢服務,開展情報信息調研定題服務工作。
三、開發、整合各類信息資源 , 為教學科研提供對口服務。
四、承擔 " 文獻檢索與利用 " 課的教學工作 , 負責開展資料庫宣傳及讀者檢索知識培訓等工作。
五、負責多媒體資料的收藏、整理、數字轉換、提供視聽服務;
六、提供本館電子資源(光碟、網路)的利用,解答讀者在利用電子資源時遇到的各類問題;開展圖書信息學理論與技術的研究。
七、承擔圖書館特色資料庫的建設。
八、負責圖書館伺服器系統、網路設備以及網路環境的安裝、調試、管理與維護。
九、負責圖書館客戶機及其輔助設備的安裝、調試與維修。
十、負責圖書館集成系統系統、光碟網路系統等套用軟體的管理與維護。
十一、負責圖書館網站的建設、維護與更新;。
十二、開展圖書館現代化理論研究與技術開發工作。
十三、負責電子閱覽室的開放、管理。
十四、開展讀者宣傳教育和培訓 |: 以多種形式對讀者進行電子文獻、網路 信息、光碟資料庫、網路資料庫的宣傳、利用輔導。

圖書館部主任

部(室)主任在館長領導下,履行以下職責
一、根據本部(室)的職責範圍及年度工作目標,主持本部門日常工作,並對工作目標的完成負全部責任;
二、主持本部門的業務、行政工作,協助館領導做好本部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對本部工作職責所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執行結果負全面責任;
三、草擬和修訂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細則;
四、根據館內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制度本部門的工作計畫和分解目標,彙編上報各種統計報表,年終提交工作總結報告;
五、實行科學管理,合理組織分工,充分調動和發揮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六、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工作安排,考勤和考核,組織評議並提出對本部門人員的獎、懲意見;
七、負責安排組織本部門的政治理論學習及業務學習,做好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及環境衛生工作;
八、負責對各崗位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
九、承擔本部門的某項崗位工作任務;
十、顧全大局,做好部門間的協調工作;
十一、探討部門的業務工作規律,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質量
十二、完成臨時交辦任務。

館藏分布

新館二樓版本一庫:
A(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B(哲學)、C(社會科學總論)、D(政治法律)、E(軍事)G(文化、科學、教育、體育)、I(文學)。
新館二樓版本二庫:
J(藝術)、K(歷史、地理)、N(自然科學總論)、O(數理科學和化學)、P(天文學、地球科學)、Q(生物科學)、R(醫學、衛生)、S(農業科學)、T(工業技術)、TB(一般工業技術)、TD(礦業工程)、TE(石油、天然氣工業)、TF(冶金工業)、TG(金屬學與金屬工業)、TH(機械、儀表工業)、TJ(武器工業)、TK(能源與動力工程)、TL(原子能技術)、TM(電工技術)、TN(無線電電子學、電信技術)、TP(自動化技術、計算機技術)、TQ(化學工業)、TS(輕工業、手工業)、TU(建築科學)、TV(水利工程)、U(交通運輸)V(航空、航天)、X(環境科學、安全科學)、Z(綜全性圖書)
新館三樓版本三庫:
F(經濟)、H(語言、文字)

開放時間

-
星期一、二、三、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借書處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
18:15-22:00
藏學資料中心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9:00-11:45
14:30-18:15
18:15-22:00
版本閱覽室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9:00-11:45
14:30-18:15
18:15-22:00
現刊閱覽室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9:00-11:45
14:30-18:15
18:15-22:00
過刊閱覽室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9:00-11:45
14:30-18:15
18:15-22:00
外文書閱覽室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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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閱覽室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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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報閱覽室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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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閱覽室
8:00-22.00
8:00-22.00
14:30-22:00
8:00-22.00
文獻建設部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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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部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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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8:00-11:45
14:30-22:00
8:00-11:45
14:3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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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習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規章制度

入館須知

一、本校讀者憑本人借閱證入館,校外讀者憑本人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入館。
二、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一經發現持別人證件者,扣留證件並停止借閱。
三、保持圖書館安靜,禁止在館內大聲喧譁,維護館內秩序,出入圖書館不擁擠,不用物品搶占閱覽座位,不隨意挪動閱覽桌椅。
四、言談舉止文明禮貌,衣著整齊,不得穿拖鞋、背心或運動短褲入館。
五、禁止在館內進餐、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和亂扔紙屑、果皮、雜物等,保持館(室)內清潔衛生。
六、注意防火,保證安全。館 ( 室 ) 內嚴禁吸菸,嚴禁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入館。
七、愛護書刊資料及館內各項設施,不得撕裁、污損書刊資料,不得在桌椅、門窗、牆壁上塗抹刻畫。
八、未經辦理外藉手續的書刊資料,不得帶出館 ( 室 ) 外。
九、嚴格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扣證、罰款或交有關部門處理。

借閱須知

一、目錄查詢須知:
1、我館中文圖書書目信息現已全部輸入計算機,目錄查詢可在二樓大廳利用計算機檢索
2、讀者可根據圖書的書名、作者、分類號、主題詞等途徑進行檢索。如遇問題,可以向工作人員諮詢。
3、書目信息中顯示的典藏位置,是說明該圖書位於哪個書庫,讀者可以根據需要,到具體的庫房去借閱。如:流通是指二樓開架書庫,版本是指三樓版本庫,藏學是指四樓藏學資料室,備用庫是指一、五樓備用書庫。如借備用庫圖書,請將索書條交給二樓工作人員,待有關工作人員取書後辦理借閱手續。
二、 入庫借閱須知:
1、讀者憑藉書證、持代書板入庫,否則,一律不得入庫。
2、讀者在入庫前,發現代書板被用完時,請在大廳自覺排隊等候,按秩序入庫。
3、讀者入庫後,請抓緊時間借閱,在庫內查閱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以免影響他人使用代書板。
4、代書板是用來代替書的位置的,選書時,請將代書板插入所選書的位置,如果決定不借所選圖書,請將圖書放回原處,即放在代書板的位置;如果決定要借所選圖書,則將代書板和所選圖書一起拿到借書處辦理借書手續。
5、讀者找書時,請正確使用代書板,如確屬無法放回原處的圖書,可以交給庫房工作人員放回原處,嚴禁亂放。
6、在開架庫,職工、學生限借2冊圖書,借閱期限為1個月;教師限借7冊圖書,借期為3個月。如果圖書超期,作罰款處理後,才能再借。
以上規定希望廣大讀者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共同做好庫房管理工作。如果不遵守紀律,違反規定者,將視情節予以嚴肅處理。

借書證

一、借書證的發放
1、西藏民族學院正式教職工、我校聘請的外籍專家、援藏教師及有協作任務的校外人員,憑有效工作證,或本校職能部門的有效證明,交本人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彩色最好)一張,均可免費在圖書館二樓借書處按規定申請辦理借書證或閱覽證,成為西藏民族學院圖書館的讀者。
2、學校按國家任務招收的計畫內學生,免交辦證工本費,以班級為單位,由班長帶領本班學生名單統一在圖書館二樓借書處辦理。
3、經學校批准,下列人員辦理借閱證,除交納工本費外,另需交納少量圖書資料購置費和管理費。其標準是:
校外人員辦理借書證,每人每證交工本費20元;服務費每人每年30元。
各類自費生(大專)和進修人員及國內訪問學者辦理借書證,每人每證交納工本費20元,服務費每人每年30元。
4、為確保讀者離校時辦理還書清賬、退證手續,下列人員辦理借書證時需交納押金並進行擔保,等到讀者離校時如數退還。
各類自費生、進修人員、國內訪問學者、校外人員每人每證需交納押金200元。
二、借書證的使用:
西藏民族學院圖書館借書證是讀者進入本館以及在館內借閱文獻,進行學習活動的憑證。讀者進入圖書館應隨身攜帶有關證件,按其規定使用,並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檢查。圖書館借書處統一發放和管理借書證
各類讀者利用圖書館的許可權見“讀者許可權”。
三、借書證掛失及補辦
讀者對借書證要妥善保管,不應隨意亂放。讀者借書證遺失後,應立即到圖書館借書處掛失並申請補辦手續,並應在圖書館電子閱覽室、藏學資料室、過刊庫、學生報刊閱覽室掛失。掛失前所有被借圖書資料由借書證持有人承擔責任。
四、驗證及離校
1、為加強借書證管理,避免給丟失借書證的讀者和圖書館雙方帶來損失,本館將不定期查驗借書證。
2、讀者離開學校時(包括畢業離校、工作調動、休學、退學、進修結業等)須將所借圖書全部還清,併到二樓借書處辦理借書證註銷手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3、各類人員辦理離校手續時,借書證遺失按規定賠款。交納個人辦證押金的讀者,在辦理離校手續的同時退還押金(在圖書館辦公室),若續辦借書證,押金繼續使用。
4、讀者離校時如不按規定到圖書館辦理還書退證手續,由主管單位或擔保人負責追回圖書或賠償。
五、違規處罰
1、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委託他人代借圖書,須出具委託書。借用或冒用他人借書證,一經發現即行扣留該證,並區別不同情況處以罰款。其中經證實確為借用他人借書證者,處以5元以上罰款;冒用他人借書證(用撿來或竊取的借書證借書)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借書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即行失效。

借書規則

一.借書證的領取和使用
1. 凡本院職工憑本人工作證在圖書館流通部辦理教職工借書證,學生由班長持全班學生名單及每人一寸照片一張在圖書館流通部集體辦理借書證。
2. 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因轉借、代借、遺失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原領證人負責。借書證丟失,要來館聲明掛失,補辦新證,收交工本費。
3. 師生員工離校時,應將本人所借圖書全部歸還圖書館,並交回借書證,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4. 外來人員辦證,須交押金200.00元,服務費一年30.00元。
二.讀者借書冊數及許可權
1. 教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限借19冊,其中,中文圖書7冊(借期3個月),西文圖書7冊(借期3個月),版本圖書2冊(期限1周),藏學2冊(期限1個月),過刊1冊(期限1天),教學、科研特需者,經館長批准可另辦增藉手續。
2. 職工、學生限借12冊,其中,中文圖書4冊(借期1個月),西文圖書2冊(借期1個月),版本圖書2冊(當天借還),藏學2冊(期限1個月),過刊1冊(期限1天),學生期刊1冊(當天借還)。
3. 讀者所借圖書如需繼續使用,應來館辦理續藉手續,超期一天罰款0.10元。
4. 讀者所借圖書如有丟失或損壞者,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5. 外來人員借書同學生。退證時退回押金。

圖書賠償制度

1.本館實行借閱(書刊)逾期罰款制度。外借圖書超過借閱期,每冊圖書每超一天罰款0.10元。閱覽室短期外借書刊逾期不還,每超半天罰款0.5元,擅自將閱覽室特別是特藏室內圖書攜出室外者,視其情節每天罰款2元以上。
2.讀者應在寒、暑假假期內歸還的圖書,可在開學後1周內還清。超過1周按逾期處理。
3.讀者到外地出差、實習,未能按期歸還所借圖書,須由所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口頭說明無效。
4.讀者遺失圖書需在應還日期之前向借書處報告,並賠償原書。超過應還日期,如無法賠償原書則視所遺失圖書的情況,分別按下列規定進行賠款:
5. 讀者在書刊上塗抹或勾點,污損圖書,每損壞一頁賠款0.5元。如損壞嚴重,必須賠償原書,並繳納圖書加工費,無法賠償原書,按遺失圖書條款處理,同時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6.讀者撕毀書刊,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賠償。損壞嚴重者,必須賠償原書。無法賠償原書按遺失圖書規定處理,同時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並通報所在單位。情節嚴重者報學校從嚴處理。
7.偷竊書刊者,一經發現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停止借書一個月至一學期、並收回借書證;責令本人寫檢查,存檔備考;在圖書館張榜公布進行批評;並通報本人所在單位,情節嚴重者報學校從嚴處理。
8.遇有特殊情況,由辦公室根據具體情況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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