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環保工作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市全委會、人代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環保工作,緊緊圍繞構建兩型社會和建設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諧西安的目標,以創建環保模範城市為主線,以污染減排和改善環境質量為重點,繼續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深化環境四化管理,切實保障環境安全,充分發揮環保最佳化經濟發展和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作用,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轉變作風、狠抓落實,為西安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環境支撐。
環保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完成省政府下達我市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削減任務;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以上;力爭創模考核指標85%以上達標;“城考”全國排名逐步提升;全市環境質量總體水平在鞏固上年基礎上有新的提高和突破;城市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不少於290天;主要河流水質有所好轉,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力爭達到100%;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力爭控制在56分貝以下,交通幹線噪聲平均值力爭控制在68分貝以下。
環境保護工作10項重點任務:
一、深入學習踐行科學發展觀,促進西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委統一安排,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制訂好學習規劃,組織好學習活動,達到解放思想、提高能力、促進工作的目的。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加強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開展創建“堅持科學發展好班子”活動。
(二)落實轄區環境質量責任。召開全市環保工作會議,分解落實2009年環保目標任務,完善考評辦法,嚴格目標管理,切實落實轄區環境質量責任。
(三)積極爭取中央、省環保投資。貫徹中央經濟工作和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精神,服務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重大決策部署,搶抓國家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難得機遇,謀劃污染治理、生態建設、能力建設等一批新項目,爭取更多資金支持。
(四)創新思路,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環保工作合力。深入基層調研,當好各級黨委、政府參謀,積極向人大、政協報告企業界代表、委員履行環保職責情況。積極開展環保進機關、進社區,鼓勵支持環保志願者開展形式多樣的環保活動,發揮環保社團的宣傳、引導作用。
二、強化措施,紮實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五)最佳化產業結構,強化結構減排。按照規定關停水泥、電力等高污染生產線,淘汰落後產能;繼續加強對造紙企業的監管,確保生產廢水達標排放,凡不能穩定達標的堅決逼退。
(六)加強項目管理,加快工程減排。狠抓重點工程,落實治污負責,發揮減排效益。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監督、協調,完善新建污水處理廠的配套管網系統;督促加快建設第五污水處理廠、周至、藍田污水處廠建設步伐;開工建設灞橋和國際港務區污水處理廠、鄧家村和北石橋污水處理廠二期和六村堡污水處理廠,啟動草灘污水處理廠前期準備工作;高新、長安、高陵、戶縣、經開污水處理廠確保建成後儘快運行並達到設計能力,發揮效益;在鄉鎮所在地、新建大學園區、住宅小區和城市衛星組團等區域,積極推廣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倡中水回用。繼續抓好燃煤電廠、集中供熱站和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企業的二氧化硫脫硫工程。
(七)嚴格環境管理,推進監管減排。落實監管責任,嚴厲查處惡意排污和超標排污企業;繼續加大對減排工作的檢查督查力度;完善污染減排統計、監測、考核機制,健全檢查核算制度,增強減排數據的科學性。
三、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進一步改善水環境質量
(八)加強重點流域專項整治。認真落實《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渭河流域(西安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意見》,繼續鞏固新河、太平河、皂河段內造紙、電鍍、化工等行業的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成果,使入渭斷面水質進一步好轉。
(九)加大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加強對電鍍、化工、澱粉等行業專項整治,確定整治重點,加大整治力度,有效解決影響人民民眾生產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
(十)推進餐飲污水專項整治。進一步擴大企業整治範圍,規模以上餐飲企業都要建成油水污染處理設施,確保入市政管網進水濃度達標。
(十一)推進節水減排示範工程。在未建成集中生活污水處理廠或污水管網不到位地區的大學園區,全面啟動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
(十二)加強對河流斷面和飲用水源的監測。對主要河流斷面和飲用水源水質定期監測、定期通報,將河流斷面指標作為區縣政府目標考評的重要依據,確保西安水環境質量有較大改善。
四、綜合整治大氣污染,提升大氣環境質量
(十三)進一步加大揚塵污染綜合防治。建立以區政府為主體的轄區揚塵污染防治體系,落實施工揚塵污染監管責任,推進濕法拆遷。每月對區域揚塵污染狀況和降塵狀況進行監測和通報。堅持揚塵污染行業管理,實施綜合整治,有效降低可吸入顆粒物濃度。
(十四)開展燃煤煙塵污染專項治理。制定出台《西安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大對燃煤電廠、集中供熱站使用煤質監管力度。
(十五)紮實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加快機動車尾氣檢測中心建設和“簡易工況法”社會化推廣工作;做好《西安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和實施的有關工作;嚴厲查處城市道路“冒黑煙”車輛,促進老舊車輛的淘汰更新;啟動在用車環保分類合格標誌管理制度前期準備工作。
(十六)加強夏秋秸稈禁燒工作 。制定完善《秸稈禁燒工作管理辦法》,落實區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責任,“四位一體”聯合督查,力爭禁燒率達到99%以上。
(十七)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年內完成10家重點排污單位的清潔生產審核,發展循環經濟,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五、堅持統籌城鄉發展,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十八)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7]63號)和《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市發[2009]3號),圍繞“清潔田園、清潔水源、清潔家園、清潔能源”目標,控制面源污染,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監管,推進保護試點工程建設,確保水源水質安全。
(十九)積極推進農村污染防治示範工程。開展畜禽養殖專項執法,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環境管理。培育3-4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範工程,並做好推廣工作,逐步提高規模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
(二十)加快村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結合“百鎮”建設,在農村縣及閻良、長安同步規劃建設小型污水處理工程,逐步解決建制鎮及農家樂生活污水污染問題。加強農村垃圾污染治理,鼓勵鄉鎮建設小型垃圾處理設施,改善農村村容村貌。
(二十一)深入開展生態區縣、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創建工作。協助相關部門推動“國家級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複試點區域”工作,支持高新開發區生態示範工業園區建設,支持滻灞生態、曲江新區以及閻良區開展國家生態區創建工作。閻良區、高陵縣年內建成環境優美鄉鎮(街辦)3個;除城六區外,其他涉農區縣要確保建成2個以上環境優美鄉鎮;每個涉農區縣年內至少建成3個以上生態村。
(二十二)認真做好秦嶺北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落實市政府《貫徹落實<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的通知》(市政發〔2008〕99號),嚴格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開展秦嶺北麓西安段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六、堅持環保為民,加大環境執法監督力度
(二十三)加大對重點污染企業的綜合整治。組織開展重點污染企業排污總量核定和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加大企業污染治理,凡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限期治理,治理無望的企業,提請政府依法關閉。
(二十四)紮實開展 環保後督察工作。加強對省市掛牌問題及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進行後督察,建立重點污染企業台賬,落實各項檢查制度,加強排污費的徵收稽查工作,全年徵收排污費6000萬元以上。
(二十五)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加大查處力度,凡不執行環境影響評價、違反“三同時”、不正常運轉治理設施、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予以從重處罰。加強和金融監管部門合作,藉助信貸手段限制違法排污企業的發展。
(二十六)積極推進建設項目環境監理。繼續對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理,制訂環境監理管理暫行辦法,開展環境監理培訓。
(二十七)加強環境信訪工作。實施全市12369聯網管理,提高環境信訪處理能力,切實維護民眾環境權益。全年環境信訪辦結率要達到95%以上。
(二十八)強化建築施工噪聲環境監管。加強中、高考期間的噪聲管理,嚴格夜間建築施工的審批,及時查處建築施工噪聲擾民現象
(二十九)嚴格核與輻射和危險廢物的監管。加大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監管力度,做好輻射安全許可證申領和閒置放射源收貯工作。加強對危險廢物處置的監督,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市區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到100%。
七、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監管,控制新增污染源
(三十)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充分發揮環評在擴大內需、推動科學發展中的作用,凡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加快環評審批速度,提高審批質量;不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堅決限制“兩高一資”項目,消除環境隱患。
(三十一)強化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檢查。嚴格執行《西安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做好各類項目的跟蹤檢查及“三同時”現場執法檢查,提高“三同時”竣工驗收率。督促有關規劃編制部門依法做好規劃環評工作,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項目。
八、加大監察、監測設施建設力度和科研投入,增強環境監管能力
(三十二)完善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測系統建設。結合雙減排,確定線上監測企業名單,下達安裝任務;完善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測系統數據傳輸網路;加強市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控)設施管理,積極探索公司、企業、環保“三位一體”監管模式,確保設備穩定運行。
(三十三)加強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建設。加快建設環境監控指揮中心,逐步建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預警機制;完善黑河地面水自動監測站建設;加強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的維護,確保全全運行。
(三十四)推進環境監察、監測標準化建設。強化環境監察、監測手段,加強監察、監測站標準化建設設備配置;完善突發性生態環境安全事件的環境應急預案,加大應急監測、監察儀器設備投入,進一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成6個空氣子站的建設及調試運行工作。
(三十五)加強環境規劃編制和環境科研工作。啟動編制《“十二五”環保規劃》;開展西安未來重大環境問題課題研究,積極爭取環境保護相關科研課題和項目,力爭環保科研領域有新的突破;繼續堅持做好環評甲級資質申報工作;加強例行監督性監測,擴大分析項目,提高環境監測科研能力。
九、進一步加強環境宣傳,紮實推進創模工作
(三十六)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擴大宣傳渠道,豐富宣傳形式,精心組織世界環境日、地球日等有關環境節日的紀念宣傳活動;加強領導幹部和企業法人的環保法制培訓;開展“西安環保·輝煌30年”系列宣傳活動;及時報導環保工作的新進展新經驗,公開曝光一批違規審批、違法建設、違法排污行為;做好環境政策調研和調研成果評選;積極開展民眾性環保科普活動,普及生態環保知識,養成節約資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十七)進一步推進創模工作。按新的創模指標要求, 加強“創模”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分解創模指標任務,落實責任, 力爭年底創模指標85%以上達到國家創模考核要求。
(三十八)做好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城考工作。加強市以上重點工業企業環境統計,為環境管理和各項決策服務。做好對普查數據的核查、匯總及分析,完善污染源檔案;繼續做好城考工作,使各項城考指標都有所改善和提高,在副省級城市中位次前移。
十、加強四化管理,踐行西安環保精神,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潔的環保隊伍
(三十九)加強四化管理,不斷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召開環境管理四化建設經驗交流會,推進環境管理上台階、上水平;制訂環境管理“四化”考核辦法,強化過程監管。
(四十)開展創佳評差活動,不斷提高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在全局系統大力弘揚和踐行“愛崗、團結、務實、創新”的西安環保精神,開展向先進、模範人物學習,大力表彰身邊的先進典型。深入開展“創佳評差”、“文明單位”、“文明處室”等創建活動,力爭全市環保系統85%以上的單位進入市級以上精神文明單位行列。
(四十一)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開展新一輪幹部教育培訓,建立幹部教育培訓學分制,完善幹部教育培訓計畫;創新培訓內容,更新培訓課程,組織開展監測、監察技術比武,大力表彰業務技術能手;加強對區(縣)街辦、鄉鎮環保專職幹部培訓,與市委組織部聯合組織對區(縣)政府、市級部門負責環保的領導幹部輪訓;嚴格公務員管理、考核、獎懲等制度,著力提高幹部履行崗位職責的本領。
(四十二)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建設一支廉政型隊伍。切實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嚴格執行各項廉政規定、行為規範、工作紀律和提高行政執行力,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確保全市環保系統依法行政、廉潔行政。
(四十三)進一步規範內部管理,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繼續推進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協提案辦復工作;加強安全保衛、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和後勤保障工作;抓好工、青、婦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完善督查工作機制,推進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