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進一步提高稅收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西安市地方稅收工作實際,編制本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時間:2009年01月08日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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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公開背景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進一步提高稅收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全市地方稅收工作實際,編制本指南。

檔案全文

信息公開內容分類

按照“公開為常規,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西安市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市地稅局)將對與行使職能相關的信息和涉及社會公眾及納稅人的信息進行公開。公開信息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
主動公開類信息主要是:
1.領導簡介:市地稅局領導簡歷等情況;
2.機構設定:市地稅局機構設定情況;
3.主要職能:市地稅局主要工作職能;
4.行業概況:全市地稅系統基本情況介紹;
5.計畫總結:稅收工作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年度總結;
6.工作動態:領導講話、稅收工作動態;
7.稅收政策法規:各地方稅種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
8.稅收征管制度: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
9.辦稅指南: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管理等相關規定;
10.行政許可規定: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和事項;
11.非許可審批:非許可審批有關規定和事項;
12.稅務稽查情況:稽查工作規範、稽查工作部署、涉稅案件曝光;
13.收入統計數據:歷年稅收、社保費和各項基金收入數據,分地區收入數據;
14.地稅隊伍建設情況: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幹部教育培訓以及人事任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公示、公務員招錄等;
15.重大項目:秦稅工程等重大項目執行情況;
16.政府採購:招標公告、中標公告、成交公告;
17.其他工作。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主動公開信息的具體內容詳見《西安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是:
向申請人公開除主動公開以外的涉稅政府信息。

信息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市地稅局主要通過下列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西安地稅網站;
2.西安地稅稅法公告;
3.召開新聞發布會;
4.其他新聞媒體。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上方式獲取市地稅局主動公開的信息。
依申請公開
1、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西安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複製,也可以在西安地稅網站或西安市政府網站下載。
申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涉稅信息時,應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檔案,向受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至受理機構電子信箱。
(2)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
申請人如果採取書面形式確有困難,可以口頭提出申請,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2、受理
市地稅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的機構為西安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答覆
市地稅局收到申請後,能夠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經市地稅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批准後,可延長15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市地稅局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市地稅局按下列情形對申請公開的信息,通過出具《西安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或其他形式予以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告知該信息或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及時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做出更改、補正;
(5)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6)難以確定是否屬於公開範圍的,說明暫緩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4、收費標準
市地稅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依照有關標準執行。

監督方式

市地稅局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市地稅局沒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市地稅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西安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單位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電子信箱

法人或其他組織
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姓名

聯繫人電話

傳真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申請人蓋章或簽名

申請時間

所需信息情況
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意見

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意見

承辦單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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