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2007級免費教育師範生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精神,促進免費教育師範生(以下簡稱免費師範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切實做好免費師範生的教育和管理,制定本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大學2007級免費教育師範生管理辦法
  • 分類:辦法
  • 適用地區:西南大學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第二條 免費師範生應當遵守《西南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管理規定。
第三條 免費師範生在四年修讀年限內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同時享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延長修讀年限期間,費用自理。
第四條 師範新生報到後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通過面試的師範新生,經學校複查合格後,正式註冊入學,成為免費教育師範生。
第五條 免費師範生修讀課程分為通識教育課程、學科基礎課程、專業發展課程、教師教育課程、實踐教學環節、自主創新學習六類。
第六條 免費師範生應在該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該校進行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轉入其他院校學習的,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
第七條 免費師範生在入學後兩年內可按照學校規定在師範專業範圍內進行二次專業選擇。
第八條 免費師範生因觸犯刑律或違反校紀被開除學籍和自動放棄該校學籍的,須在學籍取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學校一次性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
第九條 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範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二年內,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計畫內轉入師範專業,並由學校按標準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第十條 免費師範生未按協定從事中國小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
第十一條 實行免費師範生培養導師制。由學校教師和中國小優秀教師組成導師組,指導免費師範生的學習、教育實習與科學研究。
第十二條 開展免費師範生的農業科技知識教育,提高免費師範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能力。
第十三條 免費師範生應到中西部中國小實習基地進行為期半年的教育見習、頂崗支教。
第十四條 免費師範畢業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在職學習專業課程,任教考核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的,取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第十五條 建立免費師範生就業跟蹤調查體系,隨時關注免費師範生畢業後的支教、事業發展等情況。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西南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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