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衡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承擔本縣民族、宗教事業發展規劃的擬定及組織實施的責任,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政策的宣傳、貫徹及執行,行使民族宗教行政執法職能,受理有關行政複議,參與有關行政訴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所屬:衡山縣
主要職責
1、承擔本縣民族、宗教事業發展規劃的擬定及組織實施的責任,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政策的宣傳、貫徹及執行,行使民族宗教行政執法職能,受理有關行政複議,參與有關行政訴訟。
2、參與民族經濟工作,辦理民族有關事務,促進民族間的平等、團結和繁榮。
3、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民族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民族、宗教關係和諧,引導宗教界人士、廣大信教民眾為經濟社會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4、指導宗教組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負責宗教活動場所登記審核、報批和宗教教職人員備案工作,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開展愛國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5、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
6、引導和推動愛國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廣大信徒民眾參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努力與社會主義相適應,開展扶貧、捐助等社會公益
7、負責組織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8、負責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訪接待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宗教人士開展對外友好交往等各項聯誼活動。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養教育和推薦使用工作。
10、負責民族成份的認定、更正工作;負責報考大中專院校的少數民族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
11、承辦縣人民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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