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軍民指揮使司

明朝官署名。明代在西部邊疆及西南腹地少數民族聚集地區設立了多個衛軍民指揮使司,職兼軍民,既參與軍事事務,又處理民政事務,是明朝一種比較特殊的地方行政建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軍民指揮使司
  • 外文名:Military and Civilian Wei
  • 時代:明朝
  • 別稱:軍民指揮使司、軍民衛
機構職責,歷史沿革,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衛軍民指揮使司,融合了衛所和府州的功能,既管轄軍戶,處理衛內軍務,也兼轄民戶,處理民政事務,同時下轄當地土司機構。主要負責維護明朝在西部少數民族聚集地區的統治。

歷史沿革

明朝洪武十二年(1379)七月,改陝西河州右衛指揮使司為河州衛軍民指揮使司,同時裁撤河州府,成為歷史上首個衛軍民指揮使司。
此後一直到正統年間,明朝在陝西、湖廣、雲貴、四川、廣西等少數民族聚集地區陸續設立了二十餘個衛軍民指揮使司。
明朝中後期曾大量調整和裁撤衛軍民指揮使司,到清朝罷衛所制時徹底罷撤。

部門設定

其設官同衛指揮使司,有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鎮撫、經歷、知事等官,又設撫夷同知儒學教授、訓導等文職。下轄各千戶所以及土司機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