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以國衛食品發〔2014〕83號印發《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規範》。該《工作規範》分總則、工作職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食品安全標準宣貫、保障措施、附則8章3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規範
- 印發機關:國家衛生計生委
- 文號:國衛食品發〔2014〕83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4年11月14日
- 施行時間:2014年11月14日
2014年11月14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以國衛食品發〔2014〕83號印發《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規範》。該《工作規範》分總則、工作職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食品安全標準宣貫、保障措施、附則8章3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1月14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以國衛食品發〔2014〕83號印發《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規範》。該《工作規範》分總則、工作職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食品...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式。各級衛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在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下,參與地方標準相關工作。鼓勵相關部門、科研院校和社會各方參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等工作。省級食品...
建立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員、監督員隊伍,明確其信息報告、宣傳教育等工作職責,完善相關管理規範和工作機制。第九條建立食品安全共享機制,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計生、質監、城管、公安等行政執法部門獲知以下食品安全信息後,應當相互通報:(一)...
監管體制的要求,全面完成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設定,合理安排編制,理順監管職能,最佳化職能分工和工作流程,釐清各級監管部門事權,建立健全政令暢通、運轉高效、統一權威、協調有序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整合工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審查通過的立項建議納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或者修訂規劃、年度計畫。起草單位及草案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選擇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單位起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提倡由研究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行業協會等單位共同...
本規範所稱的消毒產品衛生監督,是指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綜合監督執法機構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進口消毒產品在華責任單位以及消毒產品的經營、使用單位進行衛生監督...
2009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衛生監督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繼續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加強衛生監督隊伍管理,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行為,著力提...
區食藥監局負責食品(含食品添加劑)行政許可、監督管理、質量檢測和案件查處等工作;強化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監管,以嬰幼兒奶粉、畜禽產品等大宗食品為案件重點,加大對重點領域食品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區衛生計生委負責食品安全...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根據本條例和市人民政府規定建立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應當做好轄區內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第七條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市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活動...
第五條 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材料的審查和許可工作。國家衛生計生委新食品原料技術審評機構(以下簡稱審評機構)負責新食品原料安全性技術審查,提出綜合審查結論及建議。 第六條 擬從事新食品原料生產、使用或者進口的...
(四)負責制定全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協調跨區域執法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食品流通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農業等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對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衛生、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
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在全面總結本次督查工作基礎上,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建立和完善工作體系。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規範》和《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規範》,加強監測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市(地、州)食品安全...
(一)領導行政區域食品安全監管機構開展食品安全監督執法; (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 (三)報告食品安全信息; (四)開展食品安全事故前期處置工作,協助上級人民政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 (五)上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食品安全責任。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對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監督指導,推進綜合執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配合相關部門和食品行業協會開展食品安全標準培訓工作。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依法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執行食品污染物、致病菌、食品...
要按照國務院要求,把食品安全作為綜合執法的首要任務,相應設定內設機構,配備專業人員,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專業化水平,確保監管工作得到加強。(十)夯實監管基礎。各地政府要把新設立的鄉鎮(街辦)食品藥品監管站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儘快...
各級農業部門深化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繼續推進鄉鎮(街道)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室免費開放。(三)加強基層“三支隊伍”建設。鄉鎮(街道)食安辦要明確組織架構和專兼職人員,承擔同級食安委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監管...
(三)改革和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各地可根據中央精神,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推進改革。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應整合衛生、計生現有行政執法機構和職責,明確行政執法工作任務。整合後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負責監督檢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推動加大食品摻假造假行為...
食品安全綜合協調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衛生部門應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建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實現協同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綜合協調內容包括協調研究擬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