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察立法

行政監察立法

行政監察立法是指有權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制定、修改、補充或廢止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監察立法 
  • 類型:法律法規術語
具備條件,依據,原則,

具備條件

行政監察立法是一項系統工程,完成這項工程必須具備必要的條件。進行行政監察立法這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具備的必要條件是多方面的,從總體上劃分,這些條件可以分為客觀條件和主觀條件:
行政監察立法的客觀條件是行政監察立法活動的客觀依據。這一客觀條件是指某一行政監察關係是否真實存在,是否需要法律調整,這種需要是否迫切,對這種行政監察關係的法律政監察立法的主觀條件對行政監察立法也具有重要作用。行政監察立法的主觀條件,是指立法者是否認識到某項行政監察立法的重要作用並重視發揮其作用,對需要規定和調整的某一行政監察關係是否有正確的認識,是否已確立了正確、可行的政策,是否掌握了必要的專門知識和一定的實踐經驗,立法的人力財力是否具備。

依據

行政監察立法依據,包括行使行政監察立法權的法律依據、行政監察立法程式的法律依據以及制定某一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時,從其上一級規範性檔案中找到的立法依據。

原則

行政監察立法原則,是立法者在行政監察立法活動中必須遵守的準則。主要有:
1、從監察工作的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原則
從監察工作的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原則,是辯證唯物主義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行政監察立法中的具體運用和體現。行政監察立法,必須從監察工作的客觀實際,從客觀存在的行政監察關係出發,使行政監察立法活動有客觀依據,使所立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符合監察工作實際的需要。這就要求必須全面地、真實地了解監察工作實際,以監察工作實際為根據並適應其需要來制定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同時,要求隨著監察工作客觀情況的發展變化而對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廢止。
2、社會主義原則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建設社會主義是我國神聖的歷史使命。行政監察立法作為我國國家政權的一矮活動,所立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作為我國國家政權意志的體現.當然必須反映我國的社會主義本質。堅持社會主義原則,現階段要求我們在行政監察立法過程中要緊緊把握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和實踐,特別是要緊緊把握鄧小平理論,有效地加強和不斷完善我囡的行政監察立法。
3、民主原則
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堅持民主原則,要求我們在行政監察立法活動中必須做到:一方面,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必須以維護和保障人民的利益為宗旨,體現人民的民主權利特別是當家作主管理國家的權利;另一方面,必須充分發揚民主,走民眾路線,實行從民眾中來到民眾中去的工作方法,廣泛徵求意見,集思廣益,在高度民主的基礎上儘可能把正確的意見集中起來。只有這樣,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才能真正符合人民的利益,才能行得通。
4、法制統一原則
堅持法制統一原則,要求我們在行政監察立法活動中必須做到:一方面,下一效力等級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不得同效力等級高予它的規範性檔案相牴觸;另一方面,要做好相同效力等級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之間以及相同效力等級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與其他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之間的銜接、配合和協調。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制定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得到有效實施,才能逐步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完備的行政監察法律體系,從而有效地發揮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的群體作用,保障監察工作的順利進行。
5、穩定性與適應性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穩定性與適應性相結合的原則,對現階段的行政監察立法來說,一方面要保持現行有效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的穩定性,不能隨意地加以改動。另一方面,現行有效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要根據監察工作的發展變化而適時地制定新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修改、補充、廢止不適應監察工作實際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6、細密性與概括性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細密性與概括性相結合的原則,要求我們在行政監察立法過程中要掌握好細密性與概括性相結合的度。細密性與概括性是辯證統一的關係,不能只強調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要根據不同效力等級的行政監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的客觀需要以及行政監察立法的客觀條件、主觀條件來把握細密性與概括性相結合的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