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是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ISBN是9787802166493。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 作者中央紀委法規室,監察部法規司
  • ISBN:9787802166493
  • 定價:25元
  • 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7
圖書信息,概述,圖書目錄,相關圖書,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單 位: 冊
類 別:  行業 司法
其它介紹: 大32開/360頁/275000字

概述

該書有以下四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實施條例,第二部分是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第三部分是關於監察工作的解釋、答覆,最後一部分是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實施條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
第二部分 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政紀案件辦法
監察機關處理不服行政處分申訴的辦法
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
監察機關在調查處理政紀案件中相互協作配合的規定
監察機關實行迴避制度暫行辦法
監察機關沒收追繳和責令退賠財物辦法
監察部 人事部 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
監察機關審理政紀案件的暫行辦法
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
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違反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責任追究辦法
……
第三部分 關於監察工作的解釋、答覆
第四部分 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相關圖書

名 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最新修訂)作 者: 本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單 位: 冊
類 別:  行業 司法
出版單位: 中國法制出版社
其它介紹: 2010-6/大32開/10000字
I S B N:9787509320266
定 價: 3元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一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第三條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 監察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在適用法律和行政紀律上人人平等。
第五條 監察工作應當實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監督檢查與制度建設相結合。
第六條 監察工作應當依靠民眾。監察機關建立舉報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於任何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有權向監察機關提出控告或者檢舉。監察機關應當受理舉報並依法調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將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回復。
監察機關應當對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章 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
第七條 國務院監察機關主管全國的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監察業務以上級監察機關領導為主。
第八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政府所屬部門派出監察機構或者監察人員。
監察機關派出的監察機構或者監察人員,對監察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監察機關對派出的監察機構和監察人員實行統一管理,對派出的監察人員實行交流制度。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