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

《蚌埠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已經蚌埠市政府同意,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月6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6日
  • 發布單位: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促進我市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共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皖政辦〔2022〕12號)、《蚌埠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我市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城鄉未就業殘疾人為主要對象,更好發揮政府促進就業的作用,進一步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相關政策,加大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不斷提升殘疾人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益,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崗位。2022—2024年全市共實現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3552人,各縣、區根據任務分配數抓好落實。
二、主要措施
(一)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建立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年度統計制度,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項目年度推進計畫。(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確保“十四五”期間編制50人(含)以上的市級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國小、幼稚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各相關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和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市殘聯)
(二)推進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及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三年行動中,市、縣(區)級國資委每年會同同級殘聯組織一次定向招聘殘疾人活動。國有企業應當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責任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殘聯)市福利彩票中心、市體育彩票中心對殘疾人申請福利彩票銷售點、體育彩票銷售點,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放寬對福利彩票點和體育彩票點的數量、間距要求。(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文化體育旅遊局)政府和街道興辦貿易市場,設立商鋪、攤位,以及新增建設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於10%給殘疾人,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應免費提供店面。各地菸草專賣機構對殘疾人申請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放寬對菸草製品零售點的數量、間距要求。(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文化體育旅遊局、市郵政管理局、市菸草專賣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實施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組織一批頭部平台、電商、快遞等新就業形態企業定向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各級殘聯與民政部門、工商聯、企業聯合組織及行業協會商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加強合作,為民營企業助殘提供各類培訓等必要服務。(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創辦的民營企業,工商聯常、執委企業帶頭為殘疾人設定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民營企業應當將助殘就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或編制專項社會責任報告。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及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稅務局、市工商聯)
(四)引導殘疾人組織幫助殘疾人就業創業。充分發揮各級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扶殘助殘社會組織和殘疾人就業創業帶頭人等作用,選擇一批已經形成一定市場規模、運行穩定的就業項目,加大扶持力度,帶動輻射更多殘疾人就業創業。對不同類別的殘疾人就業創業,總結典型案例,推廣成功經驗,打造特色品牌。(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幫扶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創業。各地建立的“陽光家園”、“殘疾人之家”、殘疾人托養機構、殘疾人職業康復機構等普遍開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有條件的地方在輔助性就業機構設定社會工作崗位,配備殘疾人就業輔導員,並提供適當補貼。三年行動中,全市每個縣、區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不少於2個,市高新、市經開區不少於1家。(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經縣(區)殘聯認定的輔助性就業人員中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就業取得的收入,在核定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時不計入收入,對低保家庭殘疾人初次就業創業、再就業的,3年內所獲得的就業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3年後給予1年漸退期政策。(責任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殘聯)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援助範圍。統籌用好現有公益性崗位,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促進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創業。(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殘聯)
(六)扶持農村殘疾人就業創業。落實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各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幫扶車間和農村殘疾人就業基地按規定通過現有資金渠道予以支持。通過各種有效服務,扶持農村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鄉村旅遊、農村電商、農村寄遞物流等行業。幫助易返貧致貧監測對象中殘疾人家庭成員就業創業,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相關扶持政策。持續做好易地搬遷殘疾人就業幫扶。(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文化體育旅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殘聯)持續開展農村困難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項目,在實名制登記的基礎上,對就業培訓數量、質量和就業幫扶率實行考核評估。依託農村“雙創”基地、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一批輻射帶動能力強、經營管理規範、具有一定規模的殘疾人就業幫扶基地,帶動殘疾人穩定就業、生產增收。到2024年底,各縣、區所轄的鄉鎮至少建成1個殘疾人就業幫扶基地。(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定點幫扶項目資金要向殘疾人就業傾斜。(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配合單位:市直相關單位)
(七)支持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創業。建立部門間殘疾人大學生信息交換機制,準確掌握在校殘疾人大學生數據,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業服務台賬,開展“一對一”精準服務。(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優先推薦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崗位,爭取殘疾人大學生通過“一人一策”實現“一人一崗”,全市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率不低於全省平均水平。促進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在常住地平等享受公共就業服務。為殘疾人應屆畢業生按規定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校園網路招聘服務”、百日千萬網路招聘專項行動、全國人力資源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2+N”招聘等活動。(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
(八)促進盲人按摩人員就業創業。加快組建蚌埠市盲人按摩(康復)醫院。支持盲人醫療按摩人員開辦醫療按摩所。發揮各級盲人保健按摩實訓基地作用,規範開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訓和繼續教育。多渠道開發盲人就業新形態。(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
(九)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保障。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實現殘疾人就業數據互聯互通。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四個一”活動,對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至少進行一次基礎信息核對,對其中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至少組織一次職業能力評估、進行一次就業需求登記、開展一次就業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服務範圍。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扶持一批殘疾人就業社會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將就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支持依託市場化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進殘疾人就業工作落實,對推薦殘疾人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的服務機構,按就業人數給予殘疾人就業服務獎勵。(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十)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運用市場化手段擇優選擇培訓主體,對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業培訓,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的就業轉化率,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加強各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建設,到2023年末,每個縣、區至少建成1家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辦好全市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鼓勵職業院校增加招收殘疾人學生規模,讓符合條件的青壯年殘疾人接受職業教育,並享受相關資助政策。(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三、保障條件
(一)加強政策保障。落實中央組織部、中國殘聯等印發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為殘疾人參加招錄(聘)考試提供合理便利,合理確定殘疾人入職體檢條件。(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殘聯)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未採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義務的,不能參評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不能參評先進個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市稅務局、市殘聯)創新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形式。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創業殘疾人,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加強資金保障。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職業教育、就業服務、補貼獎勵等相關資金投入,進一步完善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確定補貼和獎勵標準、條件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對各類就業幫扶、培訓基地建設按規定給予扶持。加大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的獎勵力度。(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三)加強宣傳動員。充分利用就業援助月、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加大對殘疾人就業的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和新媒體平台大力宣傳殘疾人就業創業典型事跡、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社會責任的經驗做法。按照有關規定,加大對在殘疾人就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單位和個人的表彰宣傳力度。(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市殘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四)加強監督落實。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責任,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見效。要依法維護殘疾人就業權益,堅決防範和打擊虛假安排殘疾人就業的行為。市殘工委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年底向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送落實情況。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方案實施期間每年組織一次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效果評估。2024年底,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託全國殘疾人就業和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對本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總結評估。(責任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附屬檔案: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目標任務清單

政策解讀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皖政辦〔2022〕12號),結合《蚌埠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有關內容,制定《蚌埠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實現穩定就業是廣大殘疾人的迫切願望。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加強困難群體就業兜底幫扶,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使人人都有通過勤奮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安徽省和蚌埠市殘疾人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都對促進殘疾人高質量就業創業提出了具體要求。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崗位,要進一步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相關政策,加大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不斷提升殘疾人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益,更好發揮政府促進就業的作用,形成多層次的殘疾人就業支持體系,實現殘疾人較為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
三、起草過程
(一)起草初稿。《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皖政辦〔2022〕12號)印發後,按照市領導批示要求,結合《蚌埠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有關內容,10月12日市殘聯起草形成《蚌埠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初稿。
(二)徵求意見。2022年10月20日,市殘聯將起草形成的《蚌埠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徵求意見稿)》,徵求了各縣區人民政府殘工委、市直相關部門等23家單位的意見。其中,對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提出的修改意見,我單位逐條進行認真研究,已基本吸收採納,並與相關單位溝通達成一致。
(三)合法性審查。2022年11月11日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四)會議審議。2022年11月29日,市政府副秘書長劉冬同志主持召開協調會,參會單位就《實施方案》內容達成一致。2022年12月1日,徵求市人大、市政協意見建議,均反饋無意見。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
(五)檔案印發。2023年1月6日市政府辦公室以蚌政辦秘〔2023〕3號正式印發。
四、總體目標
在省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基礎上,把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3192人、殘疾人輔助就業機構14個、殘疾人實用和技能培訓2667人次三項指標,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分別提高到3552人、19個、4350人次,並按照就業年齡段內未就業殘疾人人數比例作為標準,將目標向各縣區進行了分解。(見檔案中目標任務清單)
五、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從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加強殘疾人就業創業服務保障三個方面,明確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殘疾人組織等四方力量安排或助殘就業,就業困難殘疾人、農村殘疾人、殘疾人大學生和盲人等四類重點群體就業幫扶,殘疾人就業服務和殘疾人職業技能兩項提升,共十項重點舉措。
一是在聚集“四方力量”,多元化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深入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明確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應適當放寬招錄(聘)條件等措施,建立統計和公示制度,切實增加機關和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透明度,同時對市、縣、鄉3級都提出了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具體要求。深入實施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強化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社會責任。深入實施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定期深入企業走訪,了解企業用工需求,做好政策解讀,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深入實施社會力量助殘就業行動。鼓勵扶殘助殘社會組織和殘疾人就業創業帶頭人等作用,組織加大助殘力度。
二是在聚焦“四類群體”,精準化開展殘疾人就業幫扶。深入實施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援助行動。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援助范,統籌用好現有公益性崗位。深入實施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結合農村殘疾人就業需求和產業特點,開展技能培訓,提高農村殘疾人就創業能力,將農村殘疾人就業創業納入鄉村振興重點工作內容,加大低收入殘疾人及其家庭的幫扶力度。深入實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幫扶行動。提出對殘疾人大學生提前開展就業服務和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的要求,以提高對殘疾人大學生的就業服務質量和覆蓋面。深入實施盲人按摩就業促進行動。加快組建蚌埠市盲人按摩(康復)醫院;多渠道開發盲人就業新形態,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吸納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從業,穩定和擴大盲人就業創業。
三是在聚力“兩項提升”,全面提高殘疾人就業能力。殘疾人就業服務提升行動通過開展“四個一”活動,對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進行準確摸底,同時要求加大就業服務的規範化、社會化水平,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服務範圍,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對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力爭到2023年末,每個縣區至少建成1家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
六、創新舉措
《實施方案》在全方位貫徹落實省檔案精神和框架基礎上,融入了我市的特色工作。
一是突出針對性。針對“因收入提高而取消低保待遇,影響殘疾人就業積極性”的實際問題,結合《蚌埠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實施方案》提出“經縣區殘聯認定的輔助性就業人員中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就業取得的收入,在核定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時不計入收入,對低保家庭殘疾人初次就業創業、再就業的,3年內所獲得的就業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3年後給予1年漸退期政策。”消除短期就業殘疾人的顧慮,有助於提高相關殘疾人群體的就業積極性。
二是突出操作性。《實施方案》將三年新增殘疾人就業3552人的目標任務,分解到三縣六區,並做了具體量化。提出到2023年末,全市每個縣區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不少於2個,高新、經開區不少於1家,每個縣區至少建成1家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到2024年底,各縣區所轄的鄉鎮至少建成1個殘疾人就業幫扶基地。
七、保障措施
為確保《實施方案》各項目標任務有效落實,規定了政策、資金、監督等方面的保障條件。一是對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未採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義務的,明確了用人單位責任。二是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職業教育、就業服務、補貼獎勵等相關資金投入,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促進殘疾人就業槓桿作用,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比例和超比例的用人單位給予補貼和獎勵。三是要求各級人民政府進一步明確各項行動牽頭部門和職責分工,按年度對本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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