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陳述(法律術語)

虛假陳述(法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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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陳述,指當事人在法庭上,為達非法目的作出的虛假的陳述,這樣做非但難以“勝訴”,還有可能收到“罰單”,甚至構成犯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虛假陳述
  • 定義:指當事人在法庭上,為達非法目的作出的虛假的陳述,這樣做非但難以“勝訴”,還有可能收到“罰單”,甚至構成犯罪
  • 使用領域:法律
  • 類型:法律術語
基本概念,引用示例,

基本概念

當事人在法庭上,為達非法目的作出虛假陳述,這樣做非但難以“勝訴”,還有可能收到“罰單”,甚至構成犯罪。

引用示例

2020年5月1日,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正式施行,其中第六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就案件事實作真實、完整的陳述。當事人的陳述與此前陳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並結合當事人的訴訟能力、證據和案件具體情況進行審查認定。
當事人故意作虛假陳述妨礙人民法院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因《民訴法》進行了修改,原第一百一十一條對應現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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