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縣法制局

法制局是隸屬於當地政府,其主要工作職責是擬訂或者組織擬訂修改地方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和下級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清理、彙編工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審查修改縣政府各部門報送縣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起草縣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協調部門之間在制定規範性檔案中的矛盾和爭議;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備案和編輯發行工作。辦理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三)監督全縣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負責行政執法錯案責任的追究。
(四)調查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定有關答覆意見。
(五)承辦縣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事項,受縣政府委託參加行政訴訟,負責縣級行政賠償的協調工作。對全縣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指導。
(六)承辦全縣行政執法證件、聽證主持人證件及行政複議應訴人員資格證件的發放與管理。
(七)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
(八)組織實施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負責全縣行政案件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九)承擔縣政府領導學法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公共知識培訓;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政府法制宣傳教育,為縣政府領導和部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十)擬定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年度計畫,報縣政府批准後,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領導分工

周磊波: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陳紹田:副局長,分管行政複議應訴、行政執法監督管理。
王保鳳:副局長,分管黨建、計畫生育、後勤管理、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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