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縣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局是政府的工作部門,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文化市場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相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全縣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專項整治活動。
(三)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四)負責全縣文化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負責全縣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縣文化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歌舞場所等)、營業性演出、美術片經營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經營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縣網路遊戲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動漫、網路遊戲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縣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印刷業、書刊發行業、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從事出版物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出版物內容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報刊社駐全縣記者站的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新聞出版活動。
(六)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督;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督;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監督;負責全縣電影單位、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督;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監管。
(七)負責文物執法工作,已發查處文物違法違規活動。
(八)擬定全縣文化市場管理及“掃黃打非”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案件;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劉震: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朱元俠: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局黨務、文明創建、計畫生育等行政事務性工作,分管辦公室、稽查一中隊。
張建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稽查大隊全面工作,各種案件的舉報、協調反饋,執法辦公系統套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分管稽查二中隊、市場監管科。
劉時果:副主任科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稽查三中隊。
宋加征:副主任科員,負責政策法規和“掃黃打非”辦公室,分管稽查一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