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縣科技局

蘭陵縣科技局擬訂全縣科技創新體系、科技發展、科技體制改革 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工作職責,領導分工,

工作職責

(一)
(二)組織制定全縣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畫;負責統
籌協調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和評估驗收。
(三)負責管理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的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合理配置科技經費、科技資源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
(五)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
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園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科技園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實施農業良種產業化開發;承擔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和可持續發展等社會發展科技工作。
(六)參與編制縣級重大科學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負責各級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科技孵化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基地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擬訂縣級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七)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縣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承擔縣政府與國 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
(十)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縣科技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牽頭擬訂促進與科技相關智慧財產權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孫 靜同志:科技局局長,黨組書記。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
朱興志同志: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黨支部書記。主持縣生物技術育種中心全面工作。分管黨務、紀檢監察、高新技術產業、科技成果、生產力促進中心、產業辦等工作。
劉向雷同志:科技局黨組成員,地震局局長。主持縣地震局全面工作。
袁志誠同志: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農村與社會發展、規劃財務等工作。
李 潔同志:科技局副局長。分管智慧財產權、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技合作、科技人才、計畫生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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