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主管民用航空事業的政府機構。1964年由原蘇聯民用航空總局擴大而成,直屬蘇聯部長會議領導。民用航空部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制定、頒發有關全蘇民用航空活動的條例、標準、規章、制度;根據1984年公布的《蘇聯航空法》管理國家所屬的民用航空器、航空站、民用機場和地面設備;直接管理民用航空運輸生產企業和專業生產企業。在莫斯科單獨設有國際航空交通中央管理局,對外稱蘇聯航空公司(ΑЭРОФЛОΤ),負責經營蘇聯的國際航線運輸業務並代表蘇聯民航進行國際航空業務活動,簽訂有關國際航空的契約或協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聯民用航空部
- 成立時間:1964年
- 國家:蘇聯
- 所屬:政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