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科技學院材料設備簽證管理規定

蘇州科技學院材料設備簽證管理規定內容介紹,簽證程式和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科技學院材料設備簽證管理規定
  • 發布單位:蘇州科技學院
一、簽證範圍:工程建設中乙供甲控的材料設備。
二、簽證程式和規定:
(一)除工程設計指定的材料設備外,一般先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提供材料設備的數量、品種、規格、檔次(價格)。再由工程部、招標辦和分管指揮長研究確定,重大項目由招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確定。
(二)由招標辦、工程部會同審計部門進行市場調研,匯總初步價格報分管指揮長確定。
(三)調研採用市場隨機詢價的方式。一般至少採樣2~3個同品種或同檔次材料設備的價格,再進行綜合分析,得出真實有效的價格信息。
(四)不同的單體項目,需要簽證的材料設備相同,且在有效時間之內的價格,經分管指揮長同意,可以參照簽證。
三、簽證的許可權規定:
(一)單體項目中,某種需簽證的材料設備的需求總價在兩萬元以下(包括兩萬元),由工程部、招標辦和審計部門(三人以上)會簽。
(二)單體項目中,某種需簽證的材料設備的需求總價在兩萬元以上,由工程部分管主任、招標辦分管主任、審計人員和分管指揮長(四人以上)會簽。
(三)所有簽證文書,一式四份,由甲方(工程部、招標辦和審計部門)、乙方分別存檔,作為工程決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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