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戶籍制度改革精神,規範流動人口積分落戶管理工作,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0〕15號),蘇州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實施細則
- 實施日期: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制定單位:蘇州市公安局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戶籍制度改革精神,規範流動人口積分落戶管理工作,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0〕15號),蘇州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實施細則》。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戶籍制度改革精神,規範流動人口積分落戶管理工作,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0〕15號),蘇州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實施細則》。 條例 ...
第二十二條積分落戶管理相關實施細則由市公安機關另行制定。第五章積分入醫管理 第二十三條符合積分入醫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為其學齡前子女申請參加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應當於當年6月1日至8月20日向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視窗提出書面申請。次年續保時,申請人應當重新提交積分申請。...
通過積分指標在文化程度、技能等級方面的加分設定,鼓勵流動人口通過進修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逐步獲得高分來享受相應的待遇。在緊缺急需專業、專利創新、投資納稅方面的加分優勢,能吸引更多優秀人員在蘇州投資興業、安家落戶。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蘇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和居住證制度的實施,在全國、...
制定相應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市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府規字〔2020〕15號)、《市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通知》(蘇府規字〔2020〕16號)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辦法》將於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實施範圍為蘇州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今後外來人員落戶蘇州市的方式將調整為兩個大類,一是國家政策規定入戶方式,二是流動人口積分入戶方式。所謂國家政策規定入戶方式,即符合國家、省相關戶籍管理政策規定,經申請批准後,可以落戶蘇州市。針對這種方式...
二是嚴格落實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信息公開,在“中國蘇州”“蘇州教育”網站開設積分入學專題,與政務微博微信同時發布積分入學實施細則、入學流程、辦理方式,及時對2016年蘇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準入公辦學校名單進行公示,及時發布積分入學最新動態與補充公告等內容。三是嚴格...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戶籍制度改革精神,規範流動人口積分落戶管理工作,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0〕15號),蘇州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實施細則》。 條例 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戶籍制度改革精神,規範流動人口積分落戶管理工作,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
◎鼓勵影院、戲院等文化場所推出面向外地留蘇職工的優惠活動。外地留蘇職工春節期間在蘇州工作的,凡申請參加2021年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含積分落戶、積分入醫、市區積分入學)給予加分,分值為15分。◎開展年貨節等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做好市場保供,讓外地留蘇職工感受濃厚的節日氛圍。(二)實施“留蘇優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