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

經過前期充分準備,經蘇州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及《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以下統一簡稱《辦法》)於2015年12月15日公布,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16年1月15日
檔案解讀
為切實加強和創新蘇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以更加科學、公平、公開的方式解決流動人口戶籍準入、子女入學和入醫的問題,進一步保障蘇州市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蘇州市於2014年啟動了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建設工作。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具體解讀如下:
一、建設背景和意義。
2014年底,蘇州市流動人口實有登記數為698.9萬,超過戶籍人口總數。流動人口大量湧入蘇州,為蘇州市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已成為蘇州經濟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通過有效管理使流動人口更穩定、更有序地融入蘇州,讓流動人口充分享受蘇州社會經濟發展權益,成為當前亟需解決的問題。
實施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統籌蘇州現實資源條件以及可持續發展巨觀背景下,以更加公平、公開、有序的方式讓流動人口享受到戶籍準入、子女入學和子女參加蘇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入醫)等相關福利待遇。依託規範的制度,督促流動人口遵紀守法、主動參與社會服務管理、敢於見義勇為、堅守個人誠信,引導整個社會弘揚正能量,逐步最佳化調整蘇州未來的人口結構,提升人口的整體素質水平。對於改進和加強蘇州市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創新社會管理新手段,實現人口有序管理。通過積分管理手段,吸引流動人口主動申報個人信息,主動接受計生服務、為子女參加計畫免疫、辦理從業健康證,從而實現流動人口從“被動接受管理”向“主動接受管理”轉變。在實現積分網上核查的同時進一步整合公安、計生、社保、衛生、教育等有關部門現有的流動人口管理信息資源,推動跨部門、跨系統資源共享,切實提高管理效能,形成工作合力。
2、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提升社會正能量。積分管理對需要享受相關待遇的流動人口按其所得積分高低進行分類排名,享受相關待遇。統一的計分標準,為職能部門提供了管理的抓手,有效解決在一些資源配置不足的情況下,無法公平、公正分配相關福利待遇的難題。尤其是,實施積分入學管理工作,有助於招生政策更加公開透明,招生辦法更加科學合理,把握條件更加客觀公正,入學機會更加均等公平,操作過程更加規範有序。同時,將誠信記錄、實際貢獻和社會融合度作為積分加減的重要指標,督促流動人口遵紀守法、見義勇為、堅守個人誠信,提升社會正能量。
3、調整資源合理配置引導人口有序流動,不斷最佳化人口素質。積分管理每年依據地區人口、資源等的承載能力,確定本地區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入醫等指標。政府通過積分管理分類申請,掌握流動人口各種需求的實際情況,合理調控社會資源配置,同時引導流動人口向自己所需資源充沛的地區有序流動並穩定居住。通過積分指標在文化程度、技能等級方面的加分設定,鼓勵流動人口通過進修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逐步獲得高分來享受相應的待遇。在緊缺急需專業、專利創新、投資納稅方面的加分優勢,能吸引更多優秀人員在蘇州投資興業、安家落戶。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蘇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和居住證制度的實施,在全國、全省始終保持較為領先的態勢。特別是以實施居住證為載體,推動流動人口信息社會化採集模式,使蘇州市流動人口底數清、情況明,為積分管理制度推行提供了紮實的信息基礎;目前,蘇州市流動人口居住證發放累計超過1256萬張,已實現流動人口居住證動態全覆蓋;流動人口基本均等化服務水平整體較高,為積分管理最佳化服務做好了準備,市區推行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各項條件已經成熟。
二、建設過程
(一)深入調查研究,認真起草政策檔案。對於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制度的建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2014年5月至今年9月期間,市政府召集各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先後開展了十次座談會,圍繞建立流動人口積分管理進行了各個層面的探討和溝通。在此期間,市公安局牽頭,會同教育局和人社局草擬了《辦法》初稿,先後3次向各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單位書面徵求意見和建議。
(二)廣泛徵求意見,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2014年12月,《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市政府、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網站公示廣泛徵求意見,同時向社會面發放了1.2萬餘張問卷調查表;通過社會面徵求意見及問卷調查匯總統計,贊成率為85.22%,反對率為3.10%,棄權率為11.38%。為保障政策頒布後的穩步推行,在社會穩定評估過程中召開了專家論證會,制定了社會穩定工作預案,形成了評估報告。經聯席會議評審,在穩控措施落實的情況下,確定流動人口積分管理項目實施為低風險。
(三)梳理匯總意見和建議,反覆修改完善。每次座談會及徵求意見後,市公安局會同市政府法制辦及相關部門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逐一認真研究,反覆修改《辦法》。2015年2月10日,《辦法》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已原則性審議通過。針對各部門不斷反饋的修改意見,市公安局對《辦法》不斷修改調整。今年9月以來,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分別召開2次市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積分管理制度。《辦法》經過多次修改完善已成熟,正式對外公布。
三、主要內容。
(一)關於《辦法》的適用範圍和對象。
適用範圍:《辦法》適用於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縣級市、吳江區人民政府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在市區範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二)關於積分管理制度的簡要概述。
《辦法》所稱積分管理,是指通過設定統一的積分指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將其個人情況、誠信記錄、實際貢獻和社會融合度等轉化為相應的分值,個人積分總數排序後在當年度公布的指標數以內的,可以享受相應的戶籍準入、子女入學、入醫等公共服務待遇。具體公共服務待遇內容今後將不斷拓展,以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公布為準。
(三)關於戶籍準入方面的主要內容。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進一步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運用積分管理的方式,對在本市穩定居住、繳納社保、具有合法穩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的申請人,開設戶籍準入途徑,科學設定一定指標數,由高到低對積分排名在指標數內的流動人口準予直接入戶。
(四)關於子女入學方面的主要內容。
積分入學是根據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累積的分值和當年度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可供學位數,分學校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安排適齡兒童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入學管理辦法。2016年實施積分入學管理工作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辦法以本細則的相關規定為準,原來的“三穩定”政策不再適用。
(五)關於子女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方面的主要內容。
流動人口納入積分管理後,其子女在市區托幼機構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根據教育部門每年的入學指標數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平衡情況,可以首次申請參加蘇州市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流動人口子女已經參加蘇州市區居民醫療保險的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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