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前期充分準備,經蘇州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及《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以下統一簡稱《辦法》)於2015年12月15日公布,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16年1月15日
經過前期充分準備,經蘇州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及《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以下統一簡稱《辦法》)於2015年12月15日公布,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實施。
經過前期充分準備,經蘇州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及《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以下統一簡稱《辦法》)於2015年12月15日公布,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實施。檔案解讀為切...
《市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是2020年蘇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已經十二屆市委第173次常委會會議和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市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府規字〔2020〕15號)、《市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通知》(蘇府規字〔2020〕16號...
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戶籍制度改革精神,規範流動人口積分落戶管理工作,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0〕15號)(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積分落戶是指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累積...
第一條 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0〕15號)(以下簡稱《積分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流動人口需為其未在本市托幼機構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0-7周歲子女(以下簡稱學齡前子女)申請參加蘇...
2017年起按《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規定執行,積分入學申請受理時間為1月1日至4月15日。 [1] 參考資料 1. 關於蘇州工業園區流動人口積分入學申請截止時間延長至4月30日的公告 .中國蘇州[引用日期2016-04-16]...
所謂流動人口積分入戶方式,即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經申請批准後可以落戶蘇州市的入戶方式。比如過去較為熟知的“購房入戶”、“投資經商入戶”,就將納入積分管理,採取積分入戶方式。據了解,《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
2016年共舉辦招聘專場2579期,所有專場招聘信息、崗位需求信息均通過蘇州市人力資源市場就業招聘網進行發布。4.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市住建局網站開設住房保障專欄,公開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分配方案、管理辦法和實施情況等信息,公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與《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的應繳單位及其職工應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例》《辦法》規定應繳範圍之外的,在法定就業年齡範圍內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以非全日制、新業態等...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國家、省、市戶籍制度改革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