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1.藥物及其中間代謝產物對肝臟的直接毒性作用。
2.機體對藥物的過敏反應,或對藥物特異質反應生成的中間代謝產物的過敏反應,也是造成藥物性肝炎的主要病因。
臨床表現
藥物性肝炎可以表現為目前所知任何類型急性或慢性肝臟疾病,其中急性肝損傷約占報告病例數的9O%以上,少數患者可發生威脅生命的暴發性或重症肝功能衰竭。急性藥物型肝炎若為肝細胞型,可表現為肝炎型,亦可表現為脂肪肝型,臨床特點為脂肪肝、氮質血症和胰腺炎,還可表現為肝內膽淤型藥物性肝炎,包括單純淤膽型,淤膽伴炎症型肝炎,混合型藥物性肝炎既有肝炎型的表現亦有膽汁淤積的表現。慢性藥物性肝炎可以有慢性活動性肝炎或脂肪性肝炎、膽汁淤積性肝炎等表現。臨床症狀可有肝區不適,腹脹,食慾減退,噁心,乏力等。實驗室檢查,最早最常見的為血清轉氨酶增高,亦可發生黃疸,血膽紅素增高,其他尚有血鹼性磷酸酶、谷氨醯轉肽酶增高。
檢查
1.實驗室檢查
(1)肝功能檢查。
(2)血清學檢查(檢測病毒特異性標誌物,有助於病毒性肝炎分型)。
(3)其他相關檢查(血常規、腎功能、蛋白、脂肪及糖代謝、血清免疫學檢查等)。
2.影像學檢查
包括腹部超聲、CT、磁共振檢查等。
3.肝穿刺病理檢查
對各型肝炎的診斷有很大價值,對肝炎的病原、病因、炎症活動度以及纖維化程度等均可得到正確數據,有利於臨床診斷和鑑別診斷。
診斷
主要根據服藥史、臨床症狀、血象、肝功能、病原學標誌物及停藥治療後的效應做出判斷。
治療
治療原則包括立即停用有關或可疑藥物(治療關鍵)、促進致肝損藥物清除和套用解毒劑、套用肝細胞保護劑、治療肝衰竭。
1.立即停用有關或可疑肝損害的藥物。
2.臥床休息,配合飲食療法(同病毒性肝炎的飲食),補充足量熱量、足量的蛋白質、多種維生素如維生素C、E、B等以利肝細胞修復和再生。
3.深度黃疸應靜滴葡萄糖、維生素C,靜滴中藥茵梔黃,維持電解質平衡。
4.根據藥物情況給予相應的解毒劑。急性中毒的患者可採取洗胃、導瀉、活性炭吸附等措施消除胃腸殘留的藥物,採用血液透析、腹腔透析、血液灌流、血漿置換等方法快速去除體內的藥物;解毒劑的套用:包括非特異性如谷胱甘肽、N-乙醯半胱氨酸、硫代硫酸納、甾體類激素、UDCA、S-腺苷蛋氨酸、多烯磷脂醯膽鹼等及特異性螯合劑如二巰丙醇、青黴胺、巰丁二酸、巰乙胺、依地酸鈣鈉等。
5.明顯膽淤者可試予強的松治療根據患者的臨床情況可適當選擇抗炎保肝藥物治療,包括以抗炎保肝為主的甘草酸製劑類、水飛薊素類,抗自由基損傷為主的硫普羅寧、還原型谷胱甘肽、N-乙醯半胱氨酸,保護肝細胞膜為主的多烯磷脂醯膽鹼,促進肝細胞代謝:腺苷蛋氨酸、葡醛內酯、複合輔酶、門冬氨酸鉀鎂,促進肝細胞修復、再生的促肝細胞生長因子、促進膽紅素及膽汁酸代謝的腺苷蛋氨酸、門冬氨酸鉀鎂、熊去氧膽酸等。
6.並發暴發性肝衰竭,應按暴發性肝炎的原則處理,可採用人工肝或人工腎清除藥物,並套用特殊解毒劑;撲熱息痛引起肝壞死,可用N-乙酸半胱氨酸解毒。對病情嚴重,進展較快者,肝移植可能是惟一有效的治療措施。
預防
藥物性肝炎重在預防,臨床醫師應熟悉所用藥物的性能和毒副作用,儘量少用或不用對肝臟有毒性作用的藥物,既往有藥物過敏史或過敏體質的患者,用藥時更應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