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暫行條例是華北臨時政府發布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藥師暫行條例
- 發布單位:華北臨時政府
藥師暫行條例是華北臨時政府發布的條例。
藥師暫行條例是華北臨時政府發布的條例。公布單位文獻出處華北臨時政府 公布關鍵字藥劑人員 華北臨時政府 華北臨時政府主題詞1...
《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是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的通知。通知發布 為完善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管理制度,加強執業藥師隊伍建設,現就《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是人事部和國家醫藥管理總局為了加強對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控制,確保藥品質量,...
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明確執業藥師、中藥師統稱為執業藥師,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
執業藥師的英文譯為:Licensed Pharmacist 1994年3月,人事部、國家醫藥管理局頒布了《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1995年7月,人事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布了《執業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從此我國開始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1999年4...
為進一步規範執業藥師註冊及其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執業藥師隊伍建設,國家藥監局組織修訂了《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藥管人〔2000〕156號)和原國家食品藥品...
《玉溪市非公經濟領域藥品從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暫行管理辦法》是玉溪市頒布的一個關於非公經濟領域藥品從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的政府文書。中文名 玉溪市非公經濟領域藥品從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暫行管理辦法 根據 《中華...
蘇州市醫療機構藥品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規範醫療機構藥品管理,保障人體用藥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規和規定...
《鹹陽市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暫行規定》是鹹陽市制定的規定。鹹陽市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促進基層醫療機構合理使用基本藥物,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用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
(二)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臨床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且註冊地在該零售藥店所在地,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且在契約期內;(三)至少有2名熟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的專(兼)職醫保...
《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是為發展我國醫藥衛生事業,充分調動衛生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衛生技術人員提高技術水平、學術水平和履行相應職責的能力,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以適應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根據中央和國務院關於改革職稱評定...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保障人體用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暫行)》、《...
(五)能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藥師在崗,營業人員需經地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合格;(六)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關政策規定,有規範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設備。第五條 願意承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二)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臨床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且註冊地在該零售藥店或該零售藥店所屬本市連鎖公司總部,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且在契約期內;(三)至少有2名熟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
《長春市藥品零售企業許可辦理暫行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一條 根據《中華...
5.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6.關於公布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07年版)的通知 7.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鑑卡管理規定 8.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9.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10.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11.關於...
第二條 城市(包括縣級市)、縣城、鎮(包括鄉鎮)設定藥店必須配有執業藥師、從業藥師或藥士以上(含藥士、中藥士)職稱的技術人員。第三條 人口稀少的邊遠地區設定藥店,必須配備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經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藥品...
(零售,下同)的自律水平,確保經營藥品的質量,保障人體用藥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藥品經營企業誠信評價體系的建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有關法律、...
第九章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第十章 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十一章 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 第十二章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第十三章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四章 非處方藥專有標識...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10.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11.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 12.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 13.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 14.非處方藥專有標識管理規定(暫行) 15.處方藥與非...
(二)企業設兩名以上質量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執業藥師,均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企業在遠十區縣政府所在城鎮行政區域內或設計規模在3萬人口以上居住區的,質量管理人員中應至少有一名從業藥師;企業在遠十區縣,並且不在區縣政府所在...
為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藥物合理套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勤部衛生部聯合印發了《醫療機構...
(一)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二)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三)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四)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並符合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
國務院於2005 年8 月頒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藥學部門和醫院藥師要參與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監管。2 衛生部加速醫院藥事規章制度建設 公布《處方管理辦法》:衛生部2004 年制定公開《處方管理辦法(試行)》,於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