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2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9號令發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12月19日發布的10號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辦法》廢止本試行辦法。
為加強對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的管理,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在藥品監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日期:2001年3月21日
- 生效日期:2001年3月21日
- 效力:失效
2001年3月2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9號令發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12月19日發布的10號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辦法》廢止本試行辦法。
為加強對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的管理,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在藥品監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辦法。
2001年3月2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9號令發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12月19日發布的10號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辦法》廢止本試行辦法。為加強對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的管理,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在藥品監督管理...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辦法》經2014年9月29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12月1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0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統計調查管理,統計資料的收集、管理和公布,...
統計台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的。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01年3月21日公布的《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加強藥品的上市後監管,規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及時、有效控制藥品風險,保障公眾用藥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有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為做好中西部地區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工作,保證項目資金安全,確保建設質量,依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及國家...
第三條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廣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工作。第四條 省、市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有關的管理工作,並履行以下主要職責:(一)協同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本行政...
加大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報告在本市發生的藥品不良反應。第二章 職責 第六條(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主要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本市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的管理工作,並履行以下主要職責:(一)根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
(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
詳細描述: 編輯說明: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年鑑》是一部全面反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資料性年刊。年鑑2011年度版收錄了國家及全國三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2011年度的統計資料。 全書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專...
為進一步深化機構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監管效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現行部門規章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決定:對《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統計管理辦法》等24部規章予以廢止。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屬檔案:國家市場...
《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辦法(試行)》在2001.03.21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的管理,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在藥品監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要強化過程控制,健全覆蓋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的全程監管制度,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控制好“四品一械”經營的每一個關鍵環節,最大程度地減少出現問題的風險。要充分發揮好審批這個準入門檻的作用,提高審批效率,把不夠...
第三條 國家實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藥品生產企業(包括進口藥品的境外製藥廠商)、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報告所發現的藥品不良反應。第四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地方各級藥品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認證認可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為深化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創新,進一步推動我國藥物臨床試驗規範研究和提升質量,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修訂了《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現予發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1] 國家藥監局 國家衛生健康...
視察(Inspection),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一項臨床試驗的有關檔案、設施、記錄和其它方面進行官方審閱,視察可以在試驗單位、申辦者所在地或契約研究組織所在地進行。病例報告表(CaseReportForm,CRF),指按試驗方案所規定設計的一種檔案,用...
各區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局執法總隊:《上海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辦法》已經於2017年10月16日第19次局務會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請遵照執行。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辦法全文 ...
藥品集中採購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本省(區、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研究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重大問題,協調並督促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集中採購相關工作。
第五條 醫藥衛生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監督和指導”下進行。衛生部檔案處在辦公廳領導下,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檔案工作,並對部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指導,地方各級醫藥衛生檔案機構負責管理本部門...
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試行)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發布日期是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通知發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
第十九條 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季度生產銷售數據上傳至農業部規定的農藥管理信息平台。委託加工、分裝農藥的,由委託方報送。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農業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藥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定期調查統計農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1年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條例中對屠宰地點、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進行了限制和說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實行定點屠宰的其他動物的屠宰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
第六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批准的醫療器械新產品及時發布公告。第七條 醫療器械新產品在進行臨床試用前,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有關資料,經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臨床試用。第八條 ...
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另行制定。第十條 臨床試驗前,申辦者與臨床試驗機構和研究者應當就試驗設計、試驗質量控制、試驗中的職責分工、申辦者承擔的臨床試驗相關費用以及...
根據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近日發布的《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將通過食藥生產經營領域的信用信息歸集、信用評定、信用約束、信用修復等制度建設,完善食品藥品行業禁入和退出機制,更加有效地約束食品藥品生產...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器械檢驗工作,提升醫療器械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的檢驗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醫療器械檢驗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醫療器械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及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