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6日在一個信用周期內,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如被扣滿12分,將被鎖入“黑名單”系統,面臨8種信用懲戒。2015年1月1日起,食藥監管信用體系將在北京試行。
目的,制度,
目的
根據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近日發布的《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將通過食藥生產經營領域的信用信息歸集、信用評定、信用約束、信用修復等制度建設,完善食品藥品行業禁入和退出機制,更加有效地約束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主體行為,保障民眾食品藥品安全。
制度
該辦法採取信用積分累積制,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主體的不良信息分為3個失信等級並按不同等級扣分。其中,主體被禁止申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人員被禁止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等資格的;被責令停產停業的;全國性或跨區域嚴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三種情形將被扣6分。不良信息記錄期限為3年,自相關行政行為生效之日起計算。
生產經營主體或從業人員在一個信用周期內扣分滿12分後,將被鎖入“黑名單”系統,並面臨8種信用懲戒。其中包括不予辦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申請業務;向社會公開曝光;不為其招投標、發股上市、從業人員辦理進京戶口等活動出具無違法情況證明等。此外,該辦法還明確了信用修復和責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