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龍巖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是龍巖市人民政府2007年制定的一項方案。

簡介,內容,指導思想,總結階段,

簡介

【發布單位】龍巖市
【發布文號】龍政辦〔2007〕214號
【發布日期】2007-10-30
【生效日期】2007-10-3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福建省
龍巖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龍政辦〔2007〕214號)

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龍巖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龍巖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閩政辦[2006]237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07]115號)精神,為加快我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堅持以人為本,把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之中,作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基礎。
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環境,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意識,規範食品生產經營者行為和食品市場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為目的,以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建設為核心,通過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綜合抓好食品安全信用制度規範、管理服務系統和運行機制建設,積極探索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模式和方法,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的飲食安全,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
二、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內容及職責分工
(一)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機制
1、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轄區內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制定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方案,組織各相關單位開展食品安全信用基本情況調查,選擇基礎較好的縣(市、區)進行試點,在試點基礎上組織在其它縣(市、區)推廣。各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轄區內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
2、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組成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對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進行指導和管理,完成食安委下達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相應任務。
3、各行業協會對其會員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進行行業指導和服務。
4、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抓好單位內部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5、廣大消費者及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進行監督。
(二)落實食品安全徵集制度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主要來源於政府、行業和社會三個方面。信息徵集應堅持依法、客觀、公正、完整、高效、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企業合法權益的原則。信息內容包括: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記錄的監管對象基礎監管信息、其他有關部門記錄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行業協會記錄和收集的會員單位信息、行業評價等、中介服務機構按照委託要求徵集的信息、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信息、信用調查機構的調查情況、認證機構的認證情況,消費者的投訴情況等。各單位職責如下:
1、市經貿委負責收集本系統全市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監督檢查、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及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省經貿委,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市工商局負責收集本系統全市食品生產經營信息、監管等級及消費者投訴等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省工商局,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市質監局負責收集本系統全市食品生產加工單位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添加劑備案、監管等級、檢驗、監督檢查及認證機構的認證情況等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省質監局,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市衛生局負責收集本系統全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單位(含企事業單位食堂)、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發證情況、量化分級管理分級情況、監督檢查及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省衛生廳,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5、市農業局負責收集本系統全市生產經營單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及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農業廳,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市畜牧獸醫水產局負責收集本系統全市生產經營單位畜禽及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及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7、市建設局負責收集本系統全市市政供水、二次供水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及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省建設廳,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8、市水利局負責收集本系統全市鄉(鎮)、村以及部分縣集中供水、二次供水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及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省水利廳,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9、龍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收集本轄區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及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0、龍巖車務段負責收集境內各車站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及其他有關信用信息,報送福州鐵路辦事處,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1、各行業協會負責收集會員單位的信用信息和行業評價,報送省行業主管部門,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無行業主管部門的直接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2、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收集中介機構按照委託徵集的信息,新聞媒體輿論監管信息,信用調查機構的調查報告,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開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通報與發布
1、各監管機關應嚴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政辦[2007]120號)和有關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要求,遵循依法、客觀、公正的原則,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保守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各監管機關應相互及時做好本部門監管信息的溝通、協調和通報工作。
3、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信息。
4、農業、畜牧獸醫水產部門負責發布有關初級農產品農藥、獸藥、漁藥殘留等檢測信息,定期發布農產品產地質量狀況信息。
5、質監、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
6、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發布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信息。
7、質監、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合開展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的信息,由四部門聯合發布;其中一個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授權,獨立開展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的,信息發布前應通報其他三個部門,三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可以發布。
8、對涉及多部門交叉管理、重複或內容矛盾的信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協調一致後,由相關部門聯合發布。對於發布內容難以協調一致的信息,經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議,有關部門應暫不發布。
(四)開展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的工作
1、市、縣(區)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全省食品安全信息資料庫數據和本行業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評價標準,組織開展對所主管行業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的基礎工作。
2、市、縣(區)經貿委(局)、農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衛生局、建設局、水利局、質監局、工商局、出入檢驗檢疫局及鐵路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省級對應部門制定的本部門對監管對象實行信用分類的標準和程式,開展對本部門監管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評價的基礎工作,根據省里的評價結果,採取不同的監管力度,實施分類監管。
3、市、縣(區)農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負責開展無公害農產品良好農業生產規範認證的基礎工作,市、縣(區)農業局負責開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的基礎工作。
4、市質監局、龍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開展食品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食品良好生產規範、質量管理體系等認證的基礎性工作。
5、市經貿委負責培育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的中介機構,開展信用評價服務。
(五)實施食品安全信用獎懲機制
1、市、縣(區)經貿委(局)、農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衛生局、建設局、水利局、質監局、工商局、龍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鐵路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級對應部門制定的對本部門監管對象的信用激勵和懲戒辦法,落實對信用記錄良好的單位給予扶持措施和對失信單位依法進行信用提示、警示、公示、降低等級、行政處罰等懲戒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落實省級對應行業主管部門建立的行業內從業單位信用獎懲制度,根據行業內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落實獎懲措施。
三、工作步驟
(一)試點階段(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
1、開展試點工作。根據分類指導、注重實效、積累經驗、逐步推廣的要求,本著積極穩妥的態度,選擇龍巖中心城區作為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地區,市、區食安辦應抓緊制定試點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為全面實施提供借鑑。
2、制定工作方案。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應組織有關部門深入開展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基本情況的調查了解,摸清食品安全和信用的現狀及存在的突出問題,掌握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經營狀況、品牌特點、履約能力以及資質是否合法,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規範等情況,同時還要了解消費者對食品品牌的知曉度,食品安全的滿意度等情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轄區內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各有關監管部門要結合職能,制定工作方案,加強對生產和經營單位的監管和指導,抓好方案的落實。
3、開展教育和培訓工作。各級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檔案的精神和要求,圍繞食品安全信用基礎知識和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目標要求、主要內容、工作原則等組織開展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全面實施階段(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
1、全面動員部署。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召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動員大會,全面部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按照工作實施方案認真組織,精心指導,狠抓落實,分步推進,確保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2、抓好企業信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結合發展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以及食品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HACCP)、食品良好生產規範(GMP)和質量管理體系(ISO9000)等認證體系的建設,建立企業內部信用管理機制及信用風險管理制度,重視培養信用管理人才,加強生產經營行為自律,把維護自身形象和提升企業價值有機聯合起來,築牢信用基礎,樹立食品企業良好形象。
3、加強行業管理。各食品行業協會要加強對本行業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有關制度,通過發倡議、簽公約、向社會承諾等有效形式,不斷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安全意識、質量意識,依法依規生產經營,自覺保證食品安全。
4、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進行具體的指導、督查,定期進行評價,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各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各項食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和食品安全信用建設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三)

總結階段

(2009年10至12月)
1、各縣(市、區)對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經驗。
2、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省里的部署,組織成員單位對縣(市、區)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評價。
3、推薦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由省里進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保護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把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社會食用體系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整體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牽頭會同各相關部門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加強制度建設。市直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加快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各項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徵集、信用評價、信息披露、信息懲戒、信用標準等制度規範,以及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管理系統和服務系統。
(三)加大科技投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加大科技投入,積極參與政府公眾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充分利用電子政務等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網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市食品安全信息網建設,把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納入其中,形成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網路體系,保障信息資源共享。
(四)加強輿論宣傳。按照廣泛動員、人人參與、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要求,開展內容豐富多彩,形式靈活多樣、民眾喜聞樂見的食品安全信用宣傳活動,逐步形成以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的良好社會氛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要開展重契約、守信譽、依法經營的活動,倡導文明經商,形成有效的企業自律。食品行業協會要積極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識,提高民眾食品安全意識,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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