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管理辦法是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頒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5年5月12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管理辦法是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頒布的通知。
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管理辦法是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頒布的通知。檔案內容關於印發《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006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新的收費標準是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和《關於印發〈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進行制定的。繳費程式 (一)首次註冊申請 註冊申請人向國家...
福建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對二類醫療器械產品首次註冊、變更註冊、延續註冊進行收費。收費管理辦法 規定從2015年11月20日開始執行。試行1年。收費單位要及時到價格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有關手續,向社會公開收費項目、標準、...
收費標準 註:1、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按《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管理辦法》確定的註冊單元計收。2、《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管理辦法》中屬於註冊登記事項變更申請的,不收取變更註冊費。繳費程式...
安徽省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收費標準 《安徽省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收費標準》是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新的收費標準是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和《關於印發〈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進行制定的。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第二條 凡在中國境內從事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單位或者個人,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醫療器械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註冊產品標準。(一)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是指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統一技術要求的標準。(二)...
第十一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建立健全醫療器械標準、技術指導原則等體系,規範醫療器械技術審評和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指導和服務醫療器械研發和註冊申請。第十二條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及時公開醫療器械註冊、備案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
及時修訂醫療器械標準,提高醫療器械國際標準的采標率,提升國產醫療器械產品質量。通過調整產品分類,將部分成熟的、安全可控的醫療器械註冊審批職責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下放至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十六)健全審評質量控制體系。參照國際通用...
(一)藥品生產或者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複印件,醫療器械生產或者經營許可證、備案憑證和營業執照的複印件;(二)藥品生產或者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的複印件;(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或者備案憑證的複印件;(四)進口藥品註冊證...
根據《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重慶市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和〈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實施細則〉的公告》(渝藥監公告〔2023〕76號)的要求,我局對《重慶市醫療器械優先審批程式》《重慶市創新...
方案“二、相關註冊要求”中第(四)部分提及的“補交相關費用”是指,2015年5月27日前已經受理的化學藥品註冊申請,申請按照新註冊分類進行審評審批的,應當按照《關於發布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的公告》(2015年第53號)公布的...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辦法 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 GB/T 1.1-2000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要求 註冊產品標準一般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3.1 註冊產品標準名稱 註冊產品標準名稱應與註冊產品名稱一致...
五、調整藥品醫療器械註冊收費政策 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及時制定出台藥品醫療器械註冊收費標準。藥品醫療器械收費收入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審評審批工作所需經費通過財政預算...
全面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創新藥品醫療器械特別審評審批辦法、藥品醫療器械審評檢查人員管理辦法、藥品醫療器械註冊檢驗指導原則等,提高我省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水平。 (十七)調整收費標準。
第一類醫療器械企業標準應報所在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第二、第三類醫療器械企業標準應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省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第十五條 醫療器械產品實行註冊審批制度。第一、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進口第二類、第三類體外診斷試劑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審查,批准後發給醫療器械註冊證。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體外診斷試劑的註冊、備案,參照進口體外診斷試劑辦理。第七條 體外診斷試劑註冊人、備案人以自己名義把產品推向市場,對產品...
監督國家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承擔醫療器械標準的有關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承擔相關醫療器械註冊申請的審核、核准工作;承擔國產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行政許可;最佳化註冊管理流程;承擔醫療器械廣告核准工作。
第二十三條 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應當按照產品標準和說明書的要求儲存、運輸醫療器械,並建立醫療器械養護記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可以委託具備保障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條件的企業儲存、運輸產品。第二十四條 醫療器械...
制定、調整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應當充分聽取醫療器械註冊人、備案人、生產經營企業以及使用單位、行業組織的意見,並參考國際醫療器械分類實踐。醫療器械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應當向社會公布。第七條 醫療器械產品應當符合醫療器械強制性國家標準...
現場核查根據情況可與醫療器械產品註冊體系核查相結合,避免重複核查。 市藥監局受理醫療器械生產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市藥監局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並於10個工作日內發給《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對...
第五條 醫療器械的研製應當遵循安全、有效和節約的原則。國家鼓勵醫療器械的研究與創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促進醫療器械新技術的推廣和套用,推動醫療器械產業的發展。第六條 醫療器械產品應當符合醫療器械強制性國家標準;尚無強制性...
鼓勵醫療器械研發創新,提升醫療器械產品質量。(責任部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 (十)做好醫療器械註冊審批。履行好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下放至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國產第三類...
進一步健全醫療機構評審評價體系,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標準進行評審評價。(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採購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等醫療相關產品的監管。2020年,全...
第五條 醫療器械的研製應當遵循安全、有效和節約的原則。國家鼓勵醫療器械的研究與創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促進醫療器械新技術的推廣和套用,推動醫療器械產業的發展。第六條 醫療器械產品應當符合醫療器械強制性國家標準;尚無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