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區環境保護局

薛城區環境保護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薛城區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薛城區環境保護局
  • 地點:薛城區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站,環境管理科,法制宣傳科,計畫財務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並監督實施全縣環境保護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二)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區環境功能區劃
(三)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指導全區環保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區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四)監督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編制全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五)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區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全區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全區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六)監督執行國家頒布的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全區地方環境保護標準並組織實施。
(七)組織實施環境目標責任制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一控雙達標”等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規定審批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監督、管理和指導環境影響評價持證單位的環評工作。
(八)組織全區環境保護科技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對全區環境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十)負責全區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系統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鄉(鎮)環保部門領導幹部實行以鄉(鎮)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承辦同級人大、政協交辦的有關環境保護的提案、議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全局上情下達工作;
2、外部接待和內部協調工作;
3、人事、職稱評定、黨團關係、計畫生育老幹部、檔案列印、檔案管理;
4、負責行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5、全局學習、各類會議的準備和組織;
6、報刊雜誌的征訂與分發;
7、辦公用品的購置、保管、登記和發放;
8、車輛的保管、保養、使用和安全監督;
9、安全、保密、衛生、考勤、保衛、值班等工作的安排、監督和檢查;
10、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環境監察大隊


1、污染點源、現場監督、設施運行檢查、線上監測設施運行管理;
2、“四個監管辦法”檢查及資料上報;
3、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跟蹤監督,調查、處理違法建設項目;
4、環境違法行為、環境信訪的調查處理;
5、組織開展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及“土小”企業查處;
6、排污申報和排污費徵收;
7、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執行;
8、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環境監測站


1、轄區內的水、氣、噪聲等環境例行監測, 上報監測數據;
2、開展污染源監督監測,為環境管理和環境監察提供監測依據;
3、做好委託監測、污染事故監測、污染糾紛仲裁監測及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
4、編報環境監測月報、季報、年度環境質量報告書;
5、開展環境科研工作;
6、自動監控站、監控中心管理,網路維護
7、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環境管理科


1、生態區建設及環境優美鄉鎮創建;
2、建設項目審批、竣工驗收;
3、人大、政協提議案處理;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危險品、輻射、放射源管理;
5、環境目標責任書、城市環境總量考核;
6、環境統計、污染物總量、排污許可證管理;
7、污染限期治理、鄉鎮環保所管理;
8、水源地保護;
9、廢氣、廢水污染治理;
10、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傳科


1、局綜合性材料起草,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2、環保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法律審查;
3、環保行政案件聽證、應訴;
4、環境宣傳;
5、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創建活動;
6、編制環保工作年鑑、環保工作大事記及環保專題片;
7、網上信息接收、環境信息發布、環境簡報編制;
8、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


1、依照財務和會計制度,編制財務計畫;
2、合理使用和嚴格管理資金;
3、做好排污費財務管理工作;
4、做好工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核算、上交和發放工作,負責工資晉級套改工作;
5、及時報銷收支憑證,準確入賬記賬,做好憑證、賬簿、報告的編制、歸檔工作;
6、做好內部經費核算和全局資產管理工作;
7、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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