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縣教育局,位於屬於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靈溪鎮公園路2至6號,下設8個職能科室,主要負責督促指導蒼南縣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情況,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南縣教育局
- 地址:蒼南縣靈溪鎮公園路2至6號
- 郵政編碼:325800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重要事項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教育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組織擬訂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規範性、綜合性檔案;負責教育系統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安全保密、機要檔案、政府信息公開、調研、文史建志、公務接待、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宣傳教育、新聞信息工作;綜合管理局政府入口網站;負責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和縣中國小素質教育實踐基地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中國小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建設;負責制定幹部教育規劃、教師專業發展規劃和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學校(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組織、統戰、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學校(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獎懲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教師職稱評審、實施教師職業準入制度和評優評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涉外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涉外教師政審及出國(境)報批手續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學校(單位)的退離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教育人才交流培訓服務部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督促、檢查和指導各鎮(鄉)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情況;牽頭編制全縣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教育經費的籌措,負責教育收費、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教育基本建設工作;對全縣教育系統學校(單位)的財產和產權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管理教育系統學校(單位)的國有資產;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教育經費和教育基建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財會人員、工程建設管理人員和統計人員的培訓。
(四)行政審批科 (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擬訂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規範性、綜合性檔案;指導教育系統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校務公開、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處理申訴等涉法工作;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工作;負責擬訂和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及審批標準;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高中以下民辦學校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教育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核備案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服務及相關事項的備案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教育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
(五)國小教育科。統籌管理全縣國小教育和特殊教育;負責制定和實施國小教育階段的發展規劃、學校布局調整、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國小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相關工作;指導全縣國小的課程教材建設和教學計畫落實;負責全縣國小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國小階段學校辦學標準;負責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各類學校推廣國語和使用規範字工作。
(六)中學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縣國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負責制定和實施普通中學教育階段的發展規劃、學校布局調整、政策措施;負責推進普通中學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相關工作;指導全縣普通中學的課程教材建設和教學計畫落實;負責全縣中學招生和初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普通中學階段學校辦學標準;負責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溫州市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和溫州市義務教育學校國中階段的辦學水平等級等創建指導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民辦教育科)。指導和管理全縣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職業培訓;負責全縣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的編制、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統籌全縣中職教育專業設定,組織實施年度招生計畫;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實驗室、實習基地建設和校企合作;負責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成人教育的技術等級考核;協調全縣職工教育、職工崗位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統籌負責終身教育發展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統籌協調和管理民辦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全縣民辦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規劃;制定民辦教育有關管理制度;負責民辦學校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綜合管理和辦學行為的監督指導工作;協調做好民辦學校年度檢查、表彰獎勵等工作;指導縣民辦教育協會的工作。
(八)學生工作科(安全保衛科)。督促、檢查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地方有關學生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校園文化活動、藝術活動、體育活動、科技活動;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開展維護穩定、安全保衛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環境衛生、心理健康、勞動技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禁毒和法制等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及親職教育工作;協同做好中國小班主任、團、隊及科技、藝術、體育等隊伍培訓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涉及穩定安全的突發事件、傷害事故的預防和安全處置工作;負責防台防汛工作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工作;負責全縣校園消防設施設備、校園技防設施設備、校園特種設備檢查維護;負責教育護衛隊建設、培訓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