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萬年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依法對宗教活動場所遵守法律法規情況、建立和執行場所管理制度情況、登記項目變更情況、宗教財產和收支情況,以及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調查研究,掌握境外宗教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指導宗教團體、宗教人士按照獨立自主原則和外交紀律開展宗教方面的對外友好交往,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對我縣進行滲透活動。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年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職責:依法對宗教活動場所實行管理
  • 內設機構:辦公室、宗教股
  • 目的: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民族宗教情況的綜合調查研究和宣傳教育。
(二)依法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協調建設發展各民族之間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三)調查研究我縣民族宗教工作情況,掌握動態,對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
(四)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宗教信仰。
(五)鞏固和發展同民族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仰宗教民眾為全縣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打擊邪教。指導宗教團體在憲法、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按照自身特點和《章程》獨立開展工作,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審批有關民族宗教事務,審查涉及民族宗教問題的文章、書刊、音像製品和出版物,辦理民族宗教團體需政府協助調解的事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二)宗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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