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富中小板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

華富中小板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富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富中小板指數增強型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富基金
  • 基金管理費:1.00%
  • 首募規模:6.75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410010
  • 成立日期:20111209
  • 基金託管費:0.1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股票指數增強型基金,以被動跟蹤標的指數為主,力爭控制本基金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7.75%。在分享中小板市場平均收益的基礎之上,力爭通過增強手段實現超越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其中包括創業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作為指數增強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資策略是在指數化投資的基礎之上,採用適度的主動投資輔助提高收益,降低投資風險。指數化投資部分本基金採用完全複製的方法,按照標的指數的成分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指數化投資組合,並按照標的指數成分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主動投資部分本基金將採用定量結合定性的方法適度調整資產配置及精選個股,在一定的跟蹤誤差範圍內追求超越指數的收益。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為股票指數增強型基金,為實現有效跟蹤標的指數併力爭超越比較基準的投資目標,本基金投資於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85%-95%,其中被動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於股票資產的80%;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本基金將根據市場情況及投資研究團隊的研究成果,在基金契約規定的範圍內對基金資產配置進行適當的主動調整,確定基金資產中股票、債券和現金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指數化被動投資為主、主動增強為輔”的投資策略來構建股票投資組合,指數化投資部分運用被動投資策略,採用全複製的方法,對成分股及備選成分股進行配置。增強投資部分依託本公司投研團隊的研究成果構建增強股票組合,爭取獲得超額收益。
(1) 指數化被動投資策略
被動投資部分本基金採用完全複製指數的投資策略,即按照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構建股票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
(a)股票組合構建
本基金在建倉期內,將按照標的指數各成份股及其權重對其逐步買入。本基金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買入,以降低建倉成本。
(b)股票組合調整
本基金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本基金還將根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情況、法律法規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等因素對股票組合進行適時調整。
a.定期調整
標的指數每年在固定時間對成分股及權重進行定期調整。本基金將按照標的指數對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調整方案,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相應調整。
b.不定期調整
① 當標的指數成份股因增發、送配等股權變動而需進行成份股權重調整時,本基金將根據標的指數編制單位在股權變動公告日次日發布的臨時調整決定及其需調整的權重比例,進行相應調整。
② 當標的指數成分股及權重因新股上市快速計入指數需進行調整時,本基金將根據標的指數編制單位發布的臨時調整決定進行相應調整。
③ 如果預期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及權重將發生調整,本基金可對投資組合進行前瞻性調整。
④ 本基金根據申購和贖回情況,結合現金頭寸管理,調整投資股票資產配置比例。
(3)成份股替代股票的選擇
如果因成份股停牌、流動性不足或法律法規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等因素使得本基金無法購買標的指數某成份股或者無法按照標的指數某成份股的權重購買足夠數量的該成份股時,本基金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買入該成份股的替代股票,以維持該成份股在本基金股票資產中的配置比例。
(2) 主動增強投資策略
作為指數增強型基金,本基金將在指數化被動投資的基礎之上,適當進行部分主動投資,一方面彌補在指數化投資過程中,由於交易成本、管理費用等因素造成的與比較基準之間的差距,另一方面力爭在一定的跟蹤誤差下,取得部分超額收益。本基金主要採用以下幾種主動增強投資策略:
(a) 成分股及備選成分股的增強策略
本基金跟蹤標的為中小板指數,中小板公司規模較小,成立時間較短,大多屬於新興行業,相比大盤藍籌股,非系統性機會和非系統性風險都較大,因此對成分股和備選成分股進行適度增強十分必要。
本基金將依託公司投研平台、通過案頭研究,實地調研,結合外部專業研究力量等方式,綜合考查行業發展前景、公司成長性、估值、非系統性風險等因素,適當超配行業發展前景好、估值低、成長性好、投資風險小的成分股或備選成分股,低配基本面和估值存在瑕疵的成分股。
(b) 非成分股及備選成分股的增強策略
本基金將適當的投資於非成分股及備選成分股,來獲取超額收益。依託於本基金管理人投研團隊的深入研究,篩選出非成分股增強股票,擇機進行配置。
(c) 一級市場股票投資增強策略
本基金可以適當參與一級市場股票的投資,包括新股申購、增發等方式,在嚴格控制額外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基於流動性管理、提高基金資產的使用效率、增強收益的需要,可以進行適當的債券投資。本基金依託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團隊,採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動性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結構配置、市場轉換、相對價值判斷和信用風險評估等管理手段。在有效控制整體資產風險的基礎上,根據對巨觀經濟發展狀況、金融市場運行特點等因素的分析確定組合整體框架;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以及各種債券品種價格的變化進行預測,相機而動、積極調整。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權證投資將以保值為主要投資策略,充分利用來達到控制風險、實現保值和鎖定收益等目的。
5. 跟蹤偏離的監控與管理
本基金為股票指數增強型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5%以內,將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7.75%以內。本基金定期對跟蹤誤差和跟蹤偏離度進行跟蹤,如跟蹤指標達到或接近控制標準,則金融工程研究團隊會對跟蹤偏差進行歸因分析,找出造成跟蹤偏差的來源,通過對投資組合進行適當的調整,以使跟蹤指標回歸到合理範圍。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5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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