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是富國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LO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富國基金
  • 基金管理費:1.00%
  • 首募規模:4.55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1017
  • 成立日期:20111012
  • 基金託管費:0.1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增強型股票指數基金,在力求對中證500指數進行有效跟蹤的基礎上,通過數量化的方法進行積極的指數組合管理與風險控制,力爭實現超越目標指數的投資收益,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中小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權證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指數化投資為主、主動性投資為輔”,在複製目標指數的基礎上一定程度地調整個股,力求投資收益能夠跟蹤並適度超越目標指數。
1、標的指數
本基金股票資產跟蹤的標的指數為中證500指數。中證500指數是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為反映市場上不同規模特徵股票的整體表現,以滬深 300 指數為基礎,構建的包括大盤、中盤、小盤、大中盤、中小盤和大中小盤指數在內的規模指數體系中的組成部分。中證500指數全稱“中證小盤500指數”,它的樣本選自滬深兩個證券市場,其成份股包含了500隻滬深300指數成份股之外的A股市場中流動性好、代表性強的小市值股票,綜合反映了滬深證券市場內小市值公司的整體狀況。
如果中證500指數被停止編制及發布,或中證500指數由其他指數替代(單純更名除外),或由於指數編制方法等重大變更導致中證500指數不宜繼續作為標的指數,或證券市場上有代表性更強、更適合投資的指數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審慎性原則和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履行適當程式後,依法變更本基金的標的指數和投資對象,並依據市場代表性、流動性、與原指數的相關性等諸多因素選擇確定新的標的指數。
由於上述原因變更標的指數和投資對象,基金管理人將於變更後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2、指數化投資為主,主動性投資為輔:
本基金主要策略為複製目標指數,投資組合將以成份股在目標指數中的基準權重為基礎,利用富國定量投資模型在有限範圍內進行超配或低配選擇。一方面將嚴格控制組合跟蹤誤差,避免大幅偏離目標指數,另一方面在指數跟蹤的同時力求超越指數。
富國研發的定量投資模型借鑑國際一流定量分析的套用經驗,利用多因子alpha模型預測股票超額回報,在有效風險控制及交易成本最低化的基礎上最佳化投資組合。
(1)多因子alpha模型——股票超額回報預測
富國多因子alpha模型以對中國股票市場的長期研究為基礎,一定程度上結合前瞻性市場判斷,用精研的多個因子捕捉市場有效性暫時缺失之處,以多因子在不同個股上的不同體現估測個股的超值回報。概括來講,本基金alpha模型的因子可歸為如下幾類: 價值(value)、動量(momentum)、成長(growth)、情緒(sentiment)、質量(quality)。
這些類別綜合了來自市場各類投資者,公司各類報表,分析師及監管政策等各方面信息。富國多因子alpha模型利用富國長期積累並最新擴展的資料庫,科學客觀地綜合了大量的各類信息。基金經理根據市場狀況及變化對各類信息的重要性做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判斷,適時調整各因子類別的具體組成及權重。
(2)風險估測模型——有效控制風險預算
指數化投資力求跟蹤誤差最小,主動性投資則需要適度風險預算的支持。風險預算即最大容忍跟蹤誤差。本基金將結合市場通用及自主研發的風險估測模型,有效將投資組合風險控制在預算範圍內。
本基金採取“跟蹤誤差”和“跟蹤偏離度”這兩個指標對投資組合進行監控與評估。其中,跟蹤誤差為核心監控指標,跟蹤偏離度為輔助監控指標,以求控制投資組合相對於目標指數的偏離風險。
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目標是:力爭使基金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7.75%。
(3)交易成本模型——控制成本並保護業績
本基金的交易成本模型既考慮固定成本,也考慮交易的市場衝擊效應,在控制成本最低的基礎上減少交易造成的負業績影響。
(4)投資組合最佳化模型
本基金將綜合考慮預期回報,風險及交易成本進行投資組合最佳化。其選股範圍將以成份股為主,並包括非成份股中與成份股相關性強,流動性好,基本面信息充足的股票。
3、對目標指數的跟蹤調整:
(1)定期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投資組合將主要根據所跟蹤的目標指數對其成份股的調整而進行相應的跟蹤調整。中證指數公司每半年審核一次中證500指數成份股。本基金將按照中證500指數對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調整方案,在考慮跟蹤誤差風險的基礎上,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相應調整。
(2)不定期調整
根據指數編制規則,當中證500指數成份股因增發、送配等股權變動而需進行成份股權重調整時,本基金將根據中證指數公司在股權變動公告日次日發布的臨時調整決定及其需調整的權重比例,進行相應調整。
調整期間原則上定為:中證指數公司調整決定公布日至該股票除權日之前。
此外,基金管理人將對成份股的流動性進行分析,如發現流動性欠佳的個股將採用合理方法尋求替代。由於受到各項投資禁止行為以及持股比例等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權重持有成份股,此時也需要尋求替代。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基於對國內外巨觀經濟形勢的深入分析、國內財政政策與貨幣市場政策等因素對債券市場的影響,進行合理的利率預期,判斷債券市場的基本走勢,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資產類屬配置策略。在債券投資組合構建和管理過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將具體採用期限結構配置、市場轉換、信用利差和相對價值判斷、信用風險評估、現金管理等管理手段進行個券選擇。
本基金債券投資的目的是在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有效利用基金資產,提高基金資產的投資收益。
5、金融衍生工具投資策略
在法律法規許可時,本基金可基於謹慎原則運用權證等相關金融衍生工具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管理,以控制並降低投資組合風險、提高投資效率,降低跟蹤誤差,從而更好地實現本基金的投資目標。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5%;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開放式基金賬戶下的基金份額,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深圳證券賬戶下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現金分紅的方式,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和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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